大學生疑遭室友投毒身亡 極端個案帶給社會哪些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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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德性教育和生命教育很關鍵,即教育每位學生,提高自己的品行修養,既要維護自身的權利,也要不幹涉、影響他人的權利。

關於網傳“湘潭大學有學生被投毒死亡”,4月20日淩晨,湖南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發布通報,在讀研究生張某某疑似被投毒致死案告破,張某某在校同寢室的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湘潭大學琴湖學生公寓。圖據澎湃新聞

此前,湘潭大學黨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網傳“偷外賣被投毒”不屬實,其他情況仍在調查中。現在看來,學校回應中所稱的“不屬實”,可能是“偷外賣”不屬實,當事人家屬也斥責“偷外賣”是謠言。而警方的通報,基本確認了這名學生死亡是刑事案件,同寢室同學有重大作案嫌疑。這也再次警示,加強對大學生的德性教育、生命教育至關重要。

大學生因瑣事殺害同宿舍同學的,並非個案。由於發生在大學生之間,甚至研究生之間,每一起案件,都引發了輿論關注。本來,這些極端個案,應是對大學生的警示,不要以身試法,傷了同學也害了自己,但遺憾的是,類似案件還是再次發生了。

這其中或許存在兩方麵誤判,一是都誤以為大學生、研究生作為高學曆人才,應該有更強的法治意識,哪怕發生了極端案件,也認為隻是個案。然而,即便是個案,也產生了嚴重的後果,不僅需要做好麵上的教育工作,也要關注個體的發展需求。二是都誤以為大學生有自我教育的能力,會從其他極端個案中吸取教訓,調整和同學的關係,這可能也是過於理想的看法。

中國青年網曾就大學生宿舍關係話題,對全國958名大學生進行調查。結果顯示:42.28%的學生與舍友曾經發生矛盾;與舍友發生矛盾時,47.81%的學生會選擇“積極溝通”。換言之,有超過半數的學生在與舍友發生矛盾後,並沒有采取“積極溝通”的方式。對於這樣的調查結果,有人可能覺得“負麵”,反映部分大學生缺乏溝通意識和溝通能力,因此不願意過多強調。事實上,極端個案的發生提醒我們必須直麵這一現實問題。

近年來,我國有的高校采取由同學自主選宿舍,或根據同學的生活習慣、作息習慣、興趣愛好等匹配室友的方式,來提高學生對宿舍、舍友的滿意度,得到了輿論點讚。但也有人認為,過寄宿製生活,就要培養集體意識,大學生就要學會如何與舍友相處。不得不說,這是對大學生一定能處理好舍友關係的想當然,萬一有學生確實搞不好和同學的關係,該怎麽辦?

從現實看,考慮到大學的宿舍條件,即便允許學生選宿舍,或者根據興趣、愛好、習慣配舍友,都隻能解決部分問題,同宿舍同學還是難免會因說話處事方式不同、性格愛好不同而產生一定的矛盾和衝突。這就需要針對這些矛盾,教育大學生如何認識、怎麽化解。

其中,德性教育和生命教育很關鍵,即教育每位學生,提高自己的品行修養,既要維護自身的權利,也要不幹涉、影響他人的權利。生命教育的基點,就是要尊重每個生命個體,其核心是對個體權利的尊重。同宿舍學生們在相處時,如果分不清個體權利的界限,就容易引發矛盾。比如有同學拿別人水杯喝水,還有同學不講衛生,前者是不尊重他人,後者是影響他人,過集體生活就必須考慮對他人的影響。這些教育看似很簡單,但對不少學生來說其實是缺乏的。

知識和學曆不等於品行,和同學友好相處不等於親密無間,發生在大學生舍友間的極端案件,需要學校、家庭都要重視對學生的德性教育和生命教育,以避免悲劇的發生,也促進學生個體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