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員工爆中國行賄 要求機構資金排除台灣邦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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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國會取得的書麵證詞顯示,中國對聯合國官員行賄以獲“特殊優惠”,且在中國的要求下,與台灣有外交關係的國家,無法獲得某些聯合國的資金。

英國國會下議院外交委員會(Foreign Affairs Committee)公布其在多邊體係下之國際關係調查當中獲得的書麵證詞。

在書麵證詞中,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OHCHR )員工、吹哨者芮裏(Emma Reilly)聲稱,OHCHR正提供“危險的好處”給中國,且“這些好處,是中國政府大規模利用聯合國為其國家利益服務的一部分”。她的證詞聲稱“聯合國掩飾了其給中國的特殊優惠”。

芮裏聲稱,“在為期兩年的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談判期間,北京方麵對監督談判進行、且對最終文本具重大影響力的聯合國大會(General Assembly)連續兩屆主席行賄”。她聲稱,中國“對聯合國機構開出一項秘密條件,即該國提供的資金,不得使用於與台灣有外交關係的國家”。

她的書麵證詞,包括指控“OHCHR人權理事會辦公室一名法國籍負責人,事先把計劃要參與人權理事會會議的人權人士之資訊,秘密地提供給中國。”證詞提到“聯合國各級官員以政策為由,刻意對包括英國代表團在內的成員國撒謊,在這些成員國不知情,或未經他們同意的情況下,把包括英國公民和居民在內各國民眾的姓名提供給中國。”

她的證詞稱,“在聯合國秘書處事先把非政府組織代表名單提供給中國的情況下,代表們通報說,有中國警察探訪其家人,他們被迫打電話給這些代表,要求代表們不要再宣揚其理念,也有人被捕,或在會議期間遭軟禁、失蹤、無故遭判長期監禁、遭受酷刑等情況發生,甚至有維吾爾人被關進集中營。”

她聲稱,“在某些情況下,他們的家人會在被拘留的期間喪命。至少有1個案例,是1個在中國名單上的人,隻因參加了一次場邊活動,就在回到中國後遭拘留,並在被關的期間死亡。”她指出,“至少在1個案例中,中國政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針對1名非政府組織代表發布紅色通緝令。”

芮裏提到,“(聯合國)秘書長也做了自我審查,…他表示,有關我的案子,任何解決方案都是‘有困難的’;這顯示了我的報告所示,那些是給中國的好處”。

證詞當中也包括聲稱“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針對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起源的報告經過編輯,以減少提及病毒是由實驗室外泄的可能性。”

證詞還包括英國“外交、國協及發展部”(Foreign, Commonwealth & Development Office, FCDO)提交的資料。FCDO的證詞顯示,中國正努力“塑造多邊體係,使其更加符合以國家為中心的威權世界觀。”至於俄羅斯,FCDO表示,俄羅斯“在整個多邊體係中,主要扮演破壞者的角色”。在討論孤立國家參與多邊體係時,FCDO稱,“伊朗利用其在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IAEA)中的地位,來破壞和阻止其遵守法律義務,並經常參與多邊選舉。 ”

在4月16日下午2時,下議院外交委員會針對本調查首次舉行檢視證詞的會議,聽取吹哨者芮裏和包括馬洛克-布朗(Lord Malloch-Brown)在內的其他專家證人的證詞。

外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獨裁的國家正試圖積極地拉攏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多邊組織,並從根本上重新定義其創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