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躲債,華人男子將百萬價值房子$1元賣給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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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Nanaimo一名華人男子與妻子以1加元(下同)的價格,將價值50萬元(現值100萬元)的房屋所有權轉讓給兒子,遭到其欠下436,000元債權人的質疑。

2018年,黃海因毆打何健(Jian He,譯音),導致何健的耳膜穿孔及遺留“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簡稱PTSD),經陪審團裁定,黃某必須支付何某43.6萬賠償金,但是黃某以沒錢為理由,直到今天,何某也沒有拿到錢。

不僅如此,他還和妻子將名字房子以1元的價格轉給了兒子。



本周三(10日),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裁定,黃將目前價值100萬元的房屋轉讓屬於欺詐性轉讓。

法官貝爾德(Robin Baird)駁回了黃有關這筆交易屬合法的說法,黃稱根據“中國習俗”,父母在孩子結婚前將所有財產轉移給他們,以便孩子“照顧他們,直到他們去世”。

法官說,“我不相信未經證實的說法,即父母將所有資產轉移給子女是中國的習俗,特別是當父母相對年輕,並且未披露原因而聲稱沒有收入來養活自己時。”

“在民事訴訟期間,已經明確確定黃先生麵臨重大財務責任,這一時機非常可疑。”

根據貝爾德的判決,兩人之間的官司可以追溯到2013年8月,當時黃毆打了何健,黃後來聲稱這是自衛,但是何某將黃告上了法庭,最終於2018年2月陪審團裁定何某勝出,黃某需要賠錢。

法官指出,判決的第二天,受害者的律師就發現在訴訟期間基於“自然的愛和感情”,黃某以一元的價格完成所有權轉讓。

根據裁決,黃某從未支付其欠何建的賠償金。這名五十多歲的失業男子聲稱,他和妻子在經濟上完全依賴他們39歲的兒子。

法官寫道:“我沒有得到任何解釋。”

“(黃)說他沒有收入、儲蓄或投資,他不能否認這筆轉讓的作用是將他唯一有價值的資產送給了兒子。”

為了確定房屋轉讓是否可疑,法官回顧了整個轉讓房屋的過程。2013年事發後倆人一直在毆打事件上扯皮,隨後將官司打到了法院,2016年7月時,黃曾經收到明確通知,提示他如果對方勝訴,他將有義務支付巨額賠償金。

盡管如此,黃和他的妻子聲稱,鑒於兒子即將結婚,房屋轉讓是合法的。

“(他們說)中國習俗要求父母在兒子婚禮前將所有財產轉移給他,……孩子即使結婚後,也應該繼續與父母住在一起,以承擔家庭財務和支付所有家庭賬單的責任。”

法官表示,雖然黃的兒子與一名來自中國的女子訂婚可能是真的,但“在房屋轉讓6個月左右,這對情侶就分手了,且沒有結婚。”

法官因此得出結論,房產轉讓的目的是剝奪何建“在攻擊訴訟成功的情況下,獲得合法的追債救濟”。

盡管貝爾德做出裁決,卻認定法律規定房屋轉讓仍然有效。但他表示,何建可以登記針對該財產所有權的判決,這意味著雖然房子賣給了兒子,但是黃依舊時所有者,要履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