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個小區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居民質疑“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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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點名單位:?深圳市瀅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萬家燈火分公司、民治街道辦

南都訊近日,深圳萬家燈火小區居民反饋稱,物業管理處以防範火災隱患為由禁止電動自行車駛入小區,這種“一刀切”的舉動給居民生活造成不便,停放在外的車輛還出現了新的隱患。物業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公共空間有限,難以在小區內設置充足、安全的停車區域,4月將召開業主大會就是否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進行表決。

類似的情況不在少數,深圳有不少小區發文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由於深圳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公共空間資源緊張,停車充電區域不足問題難以短時間內解決。為此,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副會長楊華建議,可以采用“社區公租”方案以減少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從源頭緩解停車矛盾。

小區為杜絕安全隱患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 業主認為“一刀切”影響生活

龍華區民治街道萬家燈火小區業主郭女士提供了一份由小區黨支部、小區業委會、深圳市瀅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萬家燈火分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處)共同署名蓋章的《關於萬家燈火小區電動自行車統一停放外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由小區地麵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處起火引發的南京雨花台區“2?23”火災事故造成15人死亡,為防止小區出現類似事故,3月1日0點起,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停放,請業主將車輛規範停放在小區外圍。



萬家燈火小區關於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的《通知》。

郭女士表示,此前民治街道辦已經在小區內張貼過一份《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其中要求嚴禁在住宅樓內的公共門廳、架空層以及消防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如今物業進一步要求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小區是一種“一刀切”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居民們的正常生活。

“小區門口一堆電動車不僅造成交通堵塞,每次去(取車)都被裏三層外三層地圍著,根本拿不出來。”郭女士認為,隻要不放在架空層,像以前一樣將車輛停放在樓下路邊的空曠區域並不會造成安全隱患。她還表示,與小區共用一條內部道路、實際相通的瀅水山莊二區小區(以下簡稱瀅水山莊)就並未采取這種“一刀切”的管理方法,其物業管理處仍允許小區業主/居民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到樓棟下,並且向他們發放號碼牌進行管理,“隻有有牌才能進入小區”。



業主表示電動自行車隻能停在小區外。受訪者供圖。

郭女士還告訴記者,雖然前述《通知》宣稱業委會參與做出決定,但業主們對此並不知情,也沒有參與投票,因此在不少業主提出反對意見後,小區業委會根據街道、社區提議,計劃於4月1日至21日就是否同意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一事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表決,如今正處於公示期。她提供的業主大會會議通知中稱,如不同意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因單元架空層和消防人行道禁止停放電動自行車,將授權物業管理處鏟除小區內各單元南麵或北麵部分綠化帶作為電動自行車停放處。她認為,目前公示的示意圖鏟除綠化帶麵積過大,其實可以利用垃圾站及周圍的空地設置停車區域,並不需要鏟除這麽大麵積的綠化區域。

記者走訪發現電動自行車仍可通過隔壁小區進入 業主擔心車輛放在小區外遭損壞

3月26日,南都記者前往萬家燈火小區進行了走訪。還未到下班晚高峰時間段,小區北門外已經逐漸停放了不少電動自行車,一些車輛還占用了地麵劃定的消防通道邊緣區域,此外還有不少車輛停放到了外圍非機動車道上。為了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門禁後方安裝了“L”形圍欄。進入小區,記者看到小區樓棟邊的道路並不寬敞,部分樓棟的道路上仍停放著一些電動自行車,但架空層內已無電動自行車停放,各單元入戶門外均張貼有禁止電動自行車入戶的標識。

萬家燈火小區內仍停放著一些電動自行車。

有業主告訴記者,因為與瀅水山莊相通,加上瀅水山莊管理也不甚嚴格,因此部分業主仍然可以通過從瀅水山莊進入的方式將電動自行車開進小區。

在與萬家燈火小區一街之隔的瀅水山莊記者看到,兩個小區的樓棟邊道路寬度相差不大,不少居民就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路邊,但電動車基本都貼有或懸掛著小區物業發放的號碼牌。此外,記者注意到瀅水山莊部分樓棟的道路和綠化帶之間存在一些空地,不少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其中。

包括萬家燈火業主張女士(化姓)在內的多位業主均表示,電動車禁止進入小區這一決定並未經過業主投票,他們“是被告知的”。張女士告訴記者,由於小區停車位緊張,居民使用電動自行車本來就是為了方便,現在車輛停放在小區外,車上的東西隻能搬進小區,非常不便。此外,還有業主停放在小區外圍的電動自行車坐墊被人劃破,“把車停放到小區外麵造成的財產損失怎麽辦”?

但張女士也坦言,因為小區內有很多小孩,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樓棟路邊的道路上也會有一定的安全隱患。她認為,如果要徹底解決該問題,可能需要相關政府部門介入,為小區規劃建設一個專門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域。

物業稱曾征求業主意見沒有反對 小區空間有限難以滿足停放需求

萬家燈火物業管理處金經理告訴記者,此前物業管理處與小區黨支部、小區業委會經過溝通後,曾在業主群內征求業主意見,“基本上都同意,沒有反對聲音”。他還表示,小區共有居民960戶,電動自行車數量為328輛,“經常停在小區的是281輛,我們南北兩側的紅線範圍內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停放,停放位置我們都有指引”。在這種情況下,物業管理處才開始執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的決定。



瀅水山莊內的電動自行車都掛上了號碼牌。

他還表示,在南京雨花台區“2?23”火災事故發生後,街道也要求電動自行車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場地、疏散人員通道等,“我們小區除了這些沒有別的地方了”。相比於瀅水山莊,萬家燈火小區戶數更多,但總用地麵積小得多,而且萬家燈火一樓都有住戶,“放在誰家門口都不樂意,很難協調”。他表示,如果不鏟除綠化帶,小區內沒有空間停放電動車。

金經理稱,如今業主大會表決正在公示期,將在4月進行表決,“但是在(表決結果)執行之前,我們要按照原先的標準來執行”。

南都記者從民治街道辦了解到,針對小區業主訴求,街道、社區多次介入調處並開展小區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同時建議物業合理規劃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區域,確保小區居民生命及財產安全。後續,街道、社區將根據業主大會表決結果,積極引導物業管理處做好電動自行車規範管理工作。



瀅水山莊內道路和綠化帶之間的空地停放著電動自行車。

但對於將要開始的表決,業主張女士並沒有什麽期待。她指出,目前提出的鏟除綠化帶的方案勢必引起沒有電動自行車的業主們的強烈反對,由於小區內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居民相對屬於少數,因此這種投票表決方式實際上就是強迫少數服從多數、同意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但這樣並未真正解決居民便捷用車與安全停放之間的矛盾。

要求電動自行車停放小區外並非個例 專家建議從源頭減少電動自行車保有量

類似的情況在深圳並非個案。龍崗區萬科第五園小區有業主表示,今年3月,物業管理處未經業委會同意,直接通知業主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到小區外圍,在後續業主交涉下,物業才未繼續強行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小區;南山區潤府一期業主也表示,2月底物業管理處發出通知要求所有電動自行車停放到小區外圍劃線停放區域,後續小區將逐步完善停放區域充電樁等設施。

於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規定,要求區政府為無法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既有建築場所,優先就近規劃公共集中停放、充電場所。但由於深圳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達500萬輛、公共空間資源卻十分緊張,在短期內,部分小區尤其是公共空間有限的小區,因電動自行車停放帶來的便捷與安全之間的矛盾仍難以化解。



張女士認為可以利用小區綠化邊的空地建設停車區域。

南都記者采訪了廣東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副會長、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產業促進會執行會長楊華,他建議可以采用“社區公租”方案,減少深圳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從源頭降低安全隱患、緩解停車矛盾。

他指出,在深圳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市民不少都是工作日往返於家中和地鐵站/公交車站之間的上班族,他們的通勤代步需求、常用地點和用車時間相對固定,單日使用頻次較低。通過“社區公租”,將為深圳市民提供“點對點”定點租車服務:由公租運營商回購市民在用電動自行車,轉換為社區公租騎行卡、騎社區公租車;同時,由公租運營商統一提供電動自行車,能相對保障車輛和電池均符合安全標準;實行車電分離充電方案,電池統一管理、集中在安全管控區充電,提高充電安全性。

方案還將給公租運營商劃定停車區域,並要求運營商根據車輛閑置和潮汐現象靈活進行小範圍調度、移挪,從而解決上班時間地鐵口、公交車站、辦公樓/園區,下班時間住宅小區,節假日期間商場、景區等電動自行車車滿為患、充電資源不足等問題。

楊華還表示,由於明確責任主體為社區公租運營商,相比於數百萬的個人用戶,便於統一監管、落實責任,從而降低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