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副教授右眼被注工業氣受傷多年 工作人員被警方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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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北京大學副教授範曉蕾處獲悉,警方已對其刑事控告的工業氣體銷售商北京北普飛龍氣體有限公司(下稱北普公司)工作人員常某某以非法經營罪正式立案。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5年,範曉蕾因右眼視物部分遮擋,前往北京大學第三醫院(下稱北醫三院)求醫,經醫生建議,於當年9月8日在北京熙仁醫院(下稱熙仁醫院)接受了注氣術治療。術後,其右眼視力從0.8(矯正)降至0.1。她隨後前往多家醫院眼科求診,最終被診斷為中毒性視網膜病變/右眼缺血性視網膜病變,原因是右眼被注入工業用全氟丙烷(又稱八氟丙烷)氣體。

此後,範曉蕾以侵權責任為案由,起訴熙仁醫院等相關方。在民事訴訟期間,2023年7月14日,範曉蕾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東升派出所報案,控告熙仁醫院及時任院長兼眼科主任張曉麗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今年1月底,範曉蕾又將北普公司以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刑事控告至北京市公安局懷柔分局,獲得立案。立案告知書顯示,北普公司工作人員常某某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

右眼因做注氣術病變後

北大女副教授打官司多年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5年9月4日,北京大學副教授範曉蕾覺得右眼不舒服,“有東西遮擋視野。”9月7日,她前往北京大學校醫院眼科就診。經檢查視力右眼0.8(矯正)、左眼0.8(矯正),診斷為“右眼視網膜脫離”,脫離部位在右眼視網膜顳側(有變性孔),處理方案是“轉診至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範曉蕾前往熙仁醫院,時任熙仁醫院院長兼眼科主任的張曉麗為其進行了注氣治療。病曆顯示,範曉蕾右眼被注入0.7毫升八氟丙烷氣體。病曆顯示,做完手術第二天,9月9日,範曉蕾前往北醫三院複查,右眼視力降至0.25(矯正)。9月10日,馬某某為範曉蕾執行雙眼光凝術。此後,範曉蕾先後前往北京多家醫院就診,被診斷為右眼急性氣體致中毒性視網膜病變。

2016年4月,北京市海澱區食藥局對熙仁醫院使用上述氣體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熙仁醫院使用未經注冊的醫療器械,未按規定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製度,給予警告處罰,沒收違法使用的醫療器械八氟丙烷1瓶,處罰45000元。同年9月,北京市懷柔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向北普公司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該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未按《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在沒有取得八氟丙烷許可的情況下,對該氣體進行銷售,從而對該公司處以“沒收經營所得1220元、罰款10萬元”的處罰。

2016年8月,範曉蕾以侵權責任為案由,起訴熙仁醫院及氣體生產商華特公司至海澱區法院。2016年首次開庭後,範曉蕾追加了北醫三院作為被告,而熙仁醫院則先後追加了氣體銷售方北氧公司及北普公司作為被告。

在這起案件二審期間,2023年7月14日,範曉蕾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東升派出所報案,控告熙仁醫院及時任院長兼眼科主任張曉麗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警方進行了受理。

8月1日,為查清熙仁醫院對範曉蕾的診療行為是否構成醫療損害責任,海澱分局委托海澱區醫學會按照法定程序組織鑒定並出具相關鑒定報告。

12月13日,範曉蕾收到海澱區醫學會作出的《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書》顯示,熙仁醫院對患者範曉蕾的診療行為存在醫療過錯,構成醫療損害責任。醫療機構存在過錯,考慮該過錯與患者損害後果存在因果關係,建議原因力大小為主要原因。此外,參照《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相關規定,被鑒定人傷殘等級評定為七級。

不過對於這份意見書,範曉蕾並不認可,又向警方申請對相關事項重新鑒定,目前尚無最新消息。

控告工業氣銷售商

一工作人員被警方立案

今年1月29日,範曉蕾以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將工業氣體銷售商北普公司控告至北京市公安局懷柔分局。

範曉蕾在控告書中表示,北普公司明知相關八氟丙烷氣體無任何醫療器械資質、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仍然購入並作為醫療器械向熙仁醫院銷售。後熙仁醫院在對其視網膜脫離進行手術時,將該案涉氣體注入自己右眼。案涉氣體含有劇毒雜質氟化氫等,導致其右眼矯正視力從0.8降至0.01,至少構成輕傷。北普公司的行為涉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依法應被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範曉蕾在控告時提供了多份證據,其中一份為錄音證據。範曉蕾在控告書中表示,2016年3月18日,北普公司銷售經理、本案直接責任人員常某某與熙仁醫院醫療總監曾某某的談話錄音顯示,常某某明確知道銷售給熙仁醫院的案涉氣體“不正規”,而且就是用於眼科手術。

今年3月29日,範曉蕾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其收到了懷柔警方的立案通知,常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警方認為符合立案標準,目前已立案。

此外,範曉蕾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於今年1月24日向海澱區衛健委遞交了《信訪控告書》,要求依法對熙仁醫院長期使用未經注冊的醫療器械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依法對張曉麗重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今年3月22日,海澱區衛健委作出了《行政事項答複意見書》,表示針對重新對熙仁醫院和張曉麗作出處罰的訴求,結合範曉蕾提供的《醫療損害鑒定意?書》,鑒於意?書中有新的證據線索,衛健委已立案,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作出處理。

針對文中涉及的問題,紅星新聞記者曾向熙仁醫院代理律師提出采訪需求,該律師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此外,紅星新聞記者聯係了張曉麗,張曉麗表示不方便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