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我,還在被父母的審美霸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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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禾一木

常言道“道不同不相為謀”,關於“審美”亦是如是。

當我們與父母在審美觀念上產生分歧時,往往會發現我們之間橫亙著難以割舍的親情,這使得我們無法逃避這個問題。

在生活中,我們經常能聽到父母說“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飯都多”“都聽我的”諸如此類的教導。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對於美的理解並非熟能生巧。

當我們與父母一次又一次地就“審美”問題進行爭論時,實質上是在爭奪話語權。

最近,南風窗發起了一項征集活動,討論我們與父母間的審美差異。在讀者朋友們分享的故事中,有人幸運地發現與父母的審美觀十分契合,但也有人與父母的“擇偶標準”不一、被父母“強行改造”,或者感到父母強行介入自己生活的方式令自己感到不適……

以下是來自他們的故事:

01

“契合”

多年前,父母自己盯裝修的房子。當時流行的水晶迷幻多彩卻難以打理的燈具在別人家中風靡,而我們家卻用的是最便宜最普通的歐普大燈。十多年過去了,雖然亮度不如以前,但勝在容易打理,結實耐用。現在輪到我自己裝修房子,也是持有同樣的理念,我並沒有感到任何代溝存在,對於像我這樣的普通家庭來說,父母教給我的追求便宜好用、性價比高的理念就是最好的“審美”。

@L

之前和我媽媽在路上看到一位穿著超短裙的女孩,心想媽媽肯定要說這個女孩穿著暴露,果然,下一秒,媽媽就說“這個女生穿得太暴露了吧。”

一年後,我準備從學校回家,在收拾行李的時候,看著滿衣櫃的吊帶、短裙,我還是挑了一件我最中意的短裙,搭配紮眼的白色毛毛襪套,穿回了家。

回到家後,我驚訝地發現媽媽竟然沒說什麽。她還說當時覺得我看起來特洋氣,後悔還沒給我拍照,我就脫下了那身衣服。

後來,偶然間媽媽給我看了她年輕時的衣服,我發現二十年前的她也喜歡短裙,還有各種花花綠綠的衣服。其中一套皮裙,還被我拿來繼續穿了。

前後矛盾的媽媽,其實也喜歡短裙,也曾年輕過,或許她年輕時的審美和我現在的審美並沒有太大的不同,隻是隨著年齡的增長,她覺得自己不再適合穿短裙罷了。年紀大了,她更喜歡“國泰明安”“山水畫”這種平平淡淡的感覺,但是她並不會對我年輕活潑的審美產生鄙夷。

@大漂亮

02

“爆改”

第一張照片是我和媽媽去逛街時穿的衣服。

第二張照片是逛街過程中媽媽為我挑的衣服,她特別喜歡。

媽媽說,如果沒有她,我就不會好好穿衣服。但是說實話,年輕人上班很少穿成第二張照片這樣。

@上個鳥班

我應該回家洗了澡,立刻睡覺,而不是答應我媽試衣服。

這件黃綠色的款式,咱就是說下回還是別了。

媽媽的審美跟自己的審美不在一個水平線上就很腦瓜疼,母上,咱倆審美不一致求放過!

@白歲挽(減肥版)

這是長輩拿自己的衣服幫我搭配的一套,說穿上顯得很有檔次,然後他們慷慨地把衣服送給我了。

他們說我穿著更好看、更合適(上衣還挺貴的,要大幾千),鋥亮的高馬尾也是在長輩的建議下紮的,說是這樣顯得人更精神。但是當我穿上以後,我的朋友們包括我自己都感覺更像是一個50歲的大媽。

而我自己搭配的一套衣服卻被嫌棄太過輕浮、不夠莊重……我不理解。

@子慕

跟媽媽天天因為穿衣服審美不同而吵架。

真的不理解,我媽媽喜歡給我買老年人風格的衣服,還自詡洋氣好看,我穿的都是年輕人的正常穿搭,但每次都會被媽媽說土、難看,讓我穿她買的。而我反而會根據她的審美來給她買衣服。她每次都很喜歡,也讓我多穿穿她給我買的衣服。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媽媽花了三百多買了一件羊絨馬甲,非讓我在辦公室穿。我說土,不能外穿,隻能在家穿。媽媽就傷心了,說我不要,她就自己拿來穿了。

話說到了這裏,我跟她明說“我們兩個有代溝,可能審美觀不一樣,你可能不理解年輕人的審美”,我還讓她看了網絡上別人的穿搭,說以後我們不要浪費錢買對方不喜歡的衣服給對方了,錢留著自己買自己喜歡的衣服比較好。我媽就有點傷心了,我一直解釋,但我們倆卻越來越不理解對方。

@添加一個名字

看到爸媽裝修完的房子時,我的心情就像《酒醉的蝴蝶》裏唱的:“怎麽也飛不出,花花的世界~”

除了用蕾絲布罩住的家電,還有貼不完的貼紙。

@qqq

03

審美“霸淩”

審美差異,沒有人提扁頭跟圓頭嗎?長輩總是覺得睡扁頭好看,還讓拿書給孩子墊著睡,但是現在年輕人更愛圓頭,對已經被睡出來的扁頭是痛心疾首啊。

@魚尾戴戴

自己32歲了,怎麽也沒想到突然有一天會被父母要求換頭像。起因是自己換了一個自拍做頭像,晚上我媽就說我的頭像漏肉了,容易招爛桃花,要求我把頭像換掉。換掉頭像隻是一件小事,但我都30好幾的人了,父母的“控製欲”還是讓我窒息,打著為我好的旗號對我的生活指指點點。仿佛我在他們的眼裏就是一個長不大、沒主見的孩子,但我也想要有我自己的生活啊。

@搖曳

回國第一天,進門發現我的房間被毀了。

到家的那一刻,我被氣得整個人都在發抖。

萬萬沒想到,我爸把我的小房子毀了。趁我不在國內的這段時間,他一意孤行地進行了長達小半年的“裝修”,把我的房子搞得麵目全非:

一進門,就迎來了比公司的新媒體矩陣還要齊全的“櫃子矩陣”,每一格隻能放一樣物品。他還告訴我是因為東西太多,放不下才安裝了這麽多櫃子。

整個客廳空間,則被一麵橫向的櫃子“劈”成兩半,直接隔斷了以霧都著稱的重慶城中本就為數不多的陽光,美其名曰一半是沙發區,一半是用餐區,這樣打坐和幹飯互不幹擾。像我隊友那種敦實的體型,在這個隔斷的窄仄小門穿梭時,胳膊肘都會被碰撞得青一塊紫一塊的。

浴室更是喪心病狂,搬來了一台老式電熱水器。唯恐我不會觸水漏電,要讓我提前“獨居永眠”。牆上隨處可見的粘貼式掛鉤和醜哭的置物擱架,仿佛讓這個浴室重現了80年代招待所的風貌。

說到這裏,不得不提他獨具一格的裝飾掛畫,例如:姹紫嫣紅的滿天星玫瑰花和傲然怒放的狐尾百合……

看到這一切,和我爸大吵一架自然是難免的。

我生氣的不僅是他擅自改裝我的獨居空間,植入了他那個年代的審美和直男式的功能需求,更讓我惱火的是,他一次又一次地打著“為你好”的旗號,幹涉我的生活。

從小到大,有多少次“按我說的做”,底色都是披著善意外衣的“為我好”。不管是升學考試、興趣愛好、擇業就業、戀愛結婚……我並不是沒有反抗過,隻是每一個成長階段隻要稍有一點坎坷,他就會說“我走過的路比你多,不聽勸,苦果子夠你吃”“你現在怨我沒關係,將來一定會感謝我”之類的話來打壓我。

當他告訴我,所有辛苦的改裝都是為了我好時,我覺得我的血液從頭到腳停止了流動,那一瞬間,我甚至覺得連我自己也是某個沒有生命的物件,隻是被擺放在屋簷下,而不是生活。

那晚,我失眠了。我老公甚至建議,既然現在已經被改成這個樣子,不如把房子出租掉算了。但我卻憤怒、心痛、舍不得。

對我來說,這間小房子,就是一本日記。它記錄了我的回憶、熱愛、敏感還有小情緒。這裏曾經生活著最真實、充盈的我,也是我結婚前住了4年的地方。

因此,我想去好好地“救”它一把。

第二天起床後,我更改了密碼鎖,然後出門扔掉了辣眼的“玫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