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詐騙前男友25萬元:得不到他的人,就得到他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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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心生怨恨,女子範某某冒充自己的閨蜜、姐姐、後爸,以其本人流產、腦癌晚期、死亡、房屋抵押等理由索要補償費、喪葬費等錢款,詐騙前男友沈某某25萬餘元。

3月21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青浦區檢察院”)獲悉,1月31日,該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範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青浦區檢察院介紹,2023年3月,範某某與沈某某在一健身房內結識,隨後迅速發展成為男女朋友關係,兩個月後範某某假裝懷孕試探對方,雙方就孩子問題引發分歧,沈某某於2023年6月向範某某提出分手,兩人不歡而散。




涉案聊天記錄截圖 本文圖片均為 青浦區檢察院 供圖

分手後,範某某心生怨恨,暗暗發誓“得不到他的人,就要用自己的方式讓他付出金錢的代價,彌補自己心靈的創傷”,遂創建新社交賬號,在分手第二天假裝成自己的閨蜜,在微信上找到沈某某,虛構“範某某準備輕生跳樓,範某某的母親得知女兒準備輕生的消息後心髒病突發,已在上海去世”的謊言,讓其支付範某某相關打胎的彌補費用及置辦母親葬禮的喪葬費。

沈某某知道這一消息,心中愧疚萬分,也沒有任何懷疑,立即給範某某轉賬19999.99元。2023年7月,範某某又虛構自己患上腦癌的事實,以閨蜜的口吻痛斥他害得範某某家破人亡,向沈某某尋求經濟補償,沈某某又給予其32000元費用用以治療腦癌。

嚐到甜頭後,範某某又注冊了一個微信賬號,謊稱是自己的姐姐,以姐姐的口吻將母親過世、妹妹身患腦癌的事情和沈某某協商,獲取55000元補償費。8月中旬,範某某用閨蜜和姐姐的微信號告知沈某某自己已經因腦癌“過世”,讓其想辦法為自己處理“後事”,同時用另一微信賬號謊稱為自己的後爸,繼續索要錢財,沈某某便向其轉了60000元作為範某某的喪葬費。8月底,範某某再次以自己姐姐的名義,虛構房產需要現金抵押的事實向沈某某尋求幫助,獲得錢款近9萬元。

但此時沈某某已經開始厭煩,對“前女友的親友們”不斷問自己要錢無力招架,逐漸開始不再回應。範某某依然時不時用閨蜜、姐姐、後爸的名義向沈某某借錢,均未獲得回複,這令她更加生氣。

2023年9月,沈某某發現範某某的遊戲賬號一直在線,並且戰績和範某某“生前”極其相似,10月通過和健身房教練的聊天,沈某某發現自己被騙,遂報警。

2023年11月,範某某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後自行投案自首。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範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66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以涉嫌詐騙罪依法對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