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患癌老人身亡:涉事中醫門診背後公司被罰15萬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2023年9月,武漢一位患癌老人在服用中藥期間死亡,家屬懷疑為用藥過量所致,此事在網絡上引發關注。隨後,武漢葉開泰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涉事中醫門診係盜用“葉開泰”字號宣傳、推廣其中醫門診服務。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近日,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事中醫門診的公司主體做出兩起行政處罰:一是認定該公司部分宣傳行為係不正當競爭行為,構成虛假宣傳,罰款5萬元;此外,該公司還因生產、銷售劣藥,被警告並罰款10萬元。


▲涉事中醫門診入口處懸掛著“葉開泰號”牌匾

患癌老人身亡事件

讓兩家公司商標權糾紛浮出水麵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3年9月4日,武漢葉開泰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涉事中醫門診(武漢江漢健民中醫門診)覬覦‘葉開泰’作為中華老字號的曆史底蘊與品牌價值,打著開設‘葉開泰博物館’的旗號,公然以‘葉開泰’作為其同址設立的中醫門診宣傳、推廣的賣點,以‘葉開泰國醫堂’為開設的中醫館命名,意圖誤導公眾,混淆事實,謀取商業利益,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權益”。

死者女兒王女士當時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直到看到上述聲明,她才發現自己此前帶母親去的中醫門診並非真的“葉開泰”。

公開資料顯示,中華老字號“葉開泰”始於1637年,至今已有386年的曆史,被譽為“中國四大藥號”之一。發聲明的武漢葉開泰藥業連鎖有限公司與涉事中醫門診的母公司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均與老字號“葉開泰”淵源深厚。這起醫療糾紛讓兩家公司的商標權糾紛浮出水麵。(此前報道:中華老字號“葉開泰”被上市藥企盜用?“老人疑因服中藥身亡”背後的商標權糾紛)

紅星新聞記者查證,涉事中醫門診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注明的機構名稱為“武漢江漢健民中醫門診部”,營業執照注明的公司主體為武漢江漢健民中醫有限公司,係武漢健民國醫投資(武漢)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隸屬於A股上市企業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健民集團”)。


▲涉事門診內的“葉開泰商標及啟於1673字樣”標識

記者在商務部網站查詢中華老字號名錄時發現,代表性注冊商標“葉開泰”為武漢葉開泰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所有。記者現場探訪發現,武漢江漢健民中醫門診大樓的幾處進口,均懸掛著寫有“葉開泰”或“葉開泰號”字樣的牌匾。在門診大樓內,多處引導標識上均寫有“葉開泰”字樣。

北京金問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資深知識產權律師寇晨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商務部認定中華老字號“葉開泰”的所有人為葉開泰藥業的前提下,健民集團旗下中醫門診對外宣稱自己為“百年老字號葉開泰”,或涉及不正當競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2023年10月,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關於“葉開泰”商標權糾紛,該局下屬執法部門仍在調查中,截至當時尚無調查結論。

市場監管局做出行政處罰:

涉事門診構成虛假宣傳

3月13日,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已對武漢江漢健民中醫有限公司做出行政處罰,認定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罰款5萬元。


▲武漢江漢健民中醫有限公司被行政處罰。圖據信用中國

“信用中國”網站刊載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武漢江漢健民中醫有限公司於2023年5月通過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子博廣告經營部製作宣傳圖片(電梯車貼),張貼於經營場所的兩部電梯上,一部電梯是三層,另一部電梯是兩層,一共有五個電梯門張貼,尺寸45×210cm,材質是白膠車貼。

電梯車貼內容為:頂部左邊是“中華老字號”字樣,中間是“葉開泰葫蘆形商標及啟於1673字樣”的圖形加文字圖案,右邊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字樣。下麵是繁體的大字“葉開泰智慧煎藥”字樣及煎藥方式、方法的介紹。

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武漢江漢健民中醫有限公司宣傳中使用的“中華老字號”,是國家商務部授予武漢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中華老字號,證書編號217014,內容是“注冊商標健民為中華老字號”。武漢江漢健民中醫有限公司作為武漢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下級單位,在宣傳“中華老字號”時應將“注冊商標健民為中華老字號”作為宣傳內容,但該公司在宣傳中重點突出使用“葉開泰葫蘆形商標及啟於1673字樣”,而“葉開泰葫蘆形商標及啟於1673字樣”非“中華老字號”,這樣的宣傳足以使受眾產生誤解。上述行為已構成虛假宣傳的行為。

“信用中國”網站顯示,近日,武漢江漢健民中醫有限公司還因生產、銷售劣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被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警告並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