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內開車門惡意別車,西安兩少年被警方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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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晚,陝西一位網友在短視頻平台上傳的一段行車記錄儀視頻引起網友熱議。在這段僅16秒的視頻中,一黑色車輛行駛在西安市科技八路隧道中,並未提前打轉向燈,突然加速超越前方白色車輛後向白車左前方靠近,緊接著黑車副駕駛位置又在行駛途中打開車門,幸虧白車及時向右轉向才不至於發生刮蹭。


▲視頻截圖

許多網友看到視頻後紛紛留言,“這種故意別車的,西安交警還是罰的輕”“靜等西安交警通報”“這是危險駕駛”……3月12日傍晚,西安交警在社交平台留言表示:“視頻中所反映情況我們已關注,該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當日19點33分,西安交警高新大隊發布通報稱,今天一條“隧道內行駛車輛打開車門影響後車安全駕駛”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西安公安交警高新大隊關注到後迅速展開調查。目前,涉事車輛及駕駛人均已傳喚到隊,此事正在調查當中。

3月13日,西安交警高新大隊再次發布通報稱,經查,2024年3月10日晚,拓某(男,14歲)無證駕駛他人的黑色小型客車沿科技八路隧道由西向東行駛,違法向右變道。乘車人王某(男,17歲)在此過程中隨意打開車門,影響側方機動車行駛。事發前後拓某駕車未與他人發生爭執,無追逐競駛行為,未發生交通事故。拓某、王某無涉酒涉毒情況。我大隊依法對拓某處行政拘留並處罰款;對王某處罰款。並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對將車輛交給未成年人駕駛等違法行為,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事發車輛是兩未成年人私自開走,還是當事人主動借出?紅星新聞就此事谘詢西安市交警支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西安交警高新大隊仍在調查,一切以官方通報為準。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針對此事分析稱,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而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的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此次案件中,車輛的來源也可能影響後續對當事人的追責問題,孟博律師介紹,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陝西漢廷律師事務所魏楨培律師分析認為,本案中駕駛人拓某作為未成年人無證駕駛、違規變道,乘車人王某乘車過程中隨意打開車門,都已構成行政違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等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此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需要說明的是,本案中將車輛借給拓某使用的車主同樣構成違法,因此交警部門仍在繼續調查中。

“本案中,因交警部門查明事發前拓某、王某無涉酒涉毒情況,未與他人發生爭執,不屬於追逐競駛或‘開鬥氣車’的行為,也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嚴重後果,所以對二人並未移交刑事處理。但如果本案有上述任意情形的,相關人員還將涉嫌刑事犯罪,依法須被追究刑事責任。”魏楨培律師提醒,近年來在全國刑事案件中,危險駕駛罪已成為發案率排名第一的犯罪,每一個人都務必提高重視,嚴格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