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變態殺人魔”犯下多起強奸殺人案 一審獲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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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正義網紹興5月21日電 近日,由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姚常鳳故意殺人、侮辱屍體、強奸、盜竊案在紹興市中級法院宣判,姚常鳳一審被判處死刑。

首起命案殘忍殺害一對姐弟

出生於1991年的姚常鳳是公安部B級通緝犯。根據公訴機關指控,他先後在浙江、湖北、湖南等地故意殺害4名未成年人,而首起命案發生於2011年。

2011年,姚常鳳在浙江某縣一家軸承廠打工,當時租住的房屋與被害人姐弟小嘉、小藝(均化名)一家相鄰而居。12月1日下午,姚常鳳在出租房內看黃色小說後產生邪念,選擇了當時一人在家的女孩小嘉當作案對象。他進入鄰居家中,將小嘉推倒在地,因她不斷掙紮呼救,便掐住其脖子致其昏厥。

此時,弟弟小藝回家,發現姐姐昏倒在地,立即跑至陽台呼救,姚常鳳迅速將小藝拖入室內,使用刀具殘忍地將其殺害,擔心小嘉蘇醒後將其辨認出致罪行敗露,遂又將小嘉殺害。

案發後,姚常鳳將作案工具菜刀扔至出租房屋頂後逃離。事發時,被害的姐姐才7歲、弟弟僅5歲。

兩年逃竄三地又害兩條人命

在浙江殺害一對姐弟後,姚常鳳輾轉躲藏於湖南某縣城一個村裏的廢棄房子內。

2012年7月5日,姚常鳳回湖北老家,在途經河道邊一條小路上發現獨自行走的8歲女孩小冰(化名),趁女孩沒防備將其拖拽進路邊柑橘林,但遭到小冰激烈反抗並呼救。因害怕被人發現,姚常鳳又將女孩從柑橘林轉移到河道內,還搬來數塊石塊壓住女孩身體,隨後逃離現場。數日後,女孩屍體才被發現,後經鑒定,小冰因嚴重胸部外傷引起呼吸循環衰竭而死。

在湖北殺人後,姚常鳳曾躲藏於老家附近的山洞,後又回到湖南的藏匿處。

2013年2月18日,姚常鳳在湖南某縣的一條山坳小路,發現獨自行走的15歲女孩小丁(化名),確認四周無人後,將其拖入路邊菜地。因女孩激烈反抗和呼救,姚常鳳害怕被發現,遂使用隨身攜帶尖刀將其殘忍殺害並分屍掩埋。

一年時間犯下數起強奸案

從2013年2月起,姚常鳳逃至重慶某縣,藏匿於一個公園附近的半山腰。

2015年3月31日,姚常鳳從縣城返回其藏匿處,見被害人戊女士(化名)獨自行走後,遂尾隨戊女士將其拖入路邊小竹林,欲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因對方手機鈴聲突然響起,害怕行為敗露而逃離。

2015年8月12日,姚常鳳發現16歲女孩小己(化名)獨自在公園涼亭內玩手機,隨即溜至女孩身後,將人拖往涼亭邊的山坡,並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此後,2016年3月至8月,短短半年時間姚常鳳又犯下5起強奸案,其中,有3起案件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人。這些案件均是姚常鳳見被害人獨自行走,尾隨至路段隱蔽處或見四周無人後下手。

在藏匿重慶作案期間,姚常鳳還多次翻圍牆進入梁平縣一所中學內的學生寢室實施盜竊,先後盜得17000餘元現金和零食等物品。

被抓前正對一名女孩下手

作為公安部B級通緝犯,姚常鳳從2011年犯案後,一直潛逃藏匿,仍不斷作案,直至6年後被抓落網。

2017年7月8日,姚常鳳在湖南正要對一名11歲女孩實施強奸時,被聞訊趕來的群眾發現,在逃離過程中被圍堵群眾抓獲。

姚常鳳被抓獲歸案後,紹興市檢察院、新昌縣檢察院兩級院聯動,啟動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機製,全程引導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2017年8月14日,新昌縣檢察院依法對姚常鳳批準逮捕。因該案係重大刑事案件,新昌縣檢察院遂將該案移送至紹興市檢察院。

2018年10月,紹興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盜竊罪、侮辱屍體罪對犯罪嫌疑人姚常鳳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姚常鳳持刀或徒手故意非法剝奪4名未成年人生命,並對其中2名未成年人屍體進行侮辱,又違背婦女意誌,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強奸婦女,且有奸淫多名未成年人甚至不滿14周歲幼女等嚴重情節,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得在校中學生財物,數額較大,縱觀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2019年4月15日,紹興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姚常鳳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侮辱屍體罪、盜竊罪,數罪並罰,決定判處姚常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