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大男嬰遇害 嫌犯曾讓家屬看李嘉誠之子被綁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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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一則“七個月大男嬰被人抱走”的揪心尋人啟事刷屏雲南大理網友的微信朋友圈。一天後,噩耗傳來,警方已找到這名孩子的遺體,並抓獲了兩名犯罪嫌疑人。眾多網友在痛罵“為何對這麽小的孩子下毒手”時,也在猜測“雙方之間究竟有什麽仇什麽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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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晚間,雲南大理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發布警情通報稱,3月11日,大理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台某報警稱自己7個月大的小孩被人抱走,接警後大理市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開展調查。通報指出,公安機關已將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女,50歲,昆明市人)、趙某某(男,42歲,大理市人)抓獲,被抱走的小孩子屍體已經找到。

消息發布後,引發大量關注和熱議,截至3月22日,警方的這條微博下已有一萬多條轉發和五千多條評論信息。網友紛紛表示,希望法律從嚴懲處“凶手”,同時留言“到底為什麽要傷害小孩子”。

3月17日,雲南雲嶺律師事務所虞懷興、張衛珍律師接受被殺害男嬰父母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及時向偵查機關提交委托手續並了解有關情況。22日,虞懷興向記者證實,現該案定性為綁架,經司法機關鑒定:嬰兒的死亡原因為“被捂住口鼻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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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 男嬰父母於2017年和2018年兩次到大理旅遊,2019年嬰兒出生後全家再次到大理,三次均入住“凶手”段某某經營的民宿客棧。2018年,段某某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嬰兒父母一塊隕石。男嬰父母親人與段某某之間除了支付房費及隕石買賣之外沒有其他任何金錢往來,雙方之間更沒有任何仇怨,網絡流傳“因跟嬰兒父母炒幣虧損報複”猜測不屬實。

“3月11日,段某某及共犯綁架年僅7個月大的嬰兒後,發微信給嬰兒父親,讓其看十遍李嘉誠之子被綁架案,充分證明凶手是為了勒索錢財蓄謀綁架嬰兒。”律師還透露,通過查詢發現,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的5個生效判決,被昆明市兩家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5個案件未履行金額高達6113449元,同時還查詢到段某某尚有其他債務案件。

大理市公安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暫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