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因為“望”了幾眼,16歲少女獲刑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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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因為“望”了幾眼,

她便獲刑七個月。

這是為啥?

原來,年僅16歲的花季少女朱某君幫人望風偷摩托,短短一個月共同盜竊摩托車4輛,最終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初中輟學打工誤交損友

2002年出生的朱某君從小被養父母收養,因養父母忙於生計,對其從小缺乏管教,朱某君上學到初中一年級後便輟學,案發前在梅州市豐順縣湯坑鎮一間烤魚店上班。

由於過早接觸社會,交友不慎,朱某君結識了有犯罪前科的社會無業人員黃某平(另案處理)。黃某平因為沒錢花,想到了盜竊摩托車的“老本行”。

黃某平約朱某君一起去盜竊摩托車,兩人同乘坐一輛摩托車在縣城四處溜達,黃某平負責尋找“獵物”並動手實施盜竊,朱某君則坐在開來的摩托車上負責望風。

黃某平專挑沒有上大鎖,沒有裝防盜報警的男裝摩托車下手,用手拉腳蹬的方式用力拉開車頸鎖,然後把摩托車推到附近比較隱蔽的地方,用隨身攜帶的剪刀剪斷電門線重新接上啟動。得手後,黃某平和朱某君分別騎著被盜竊的摩托車和作案摩托車一同離開。

短短一個月作案四起

2018年7月15日10時許,朱某君夥同黃某平駕乘摩托車竄至梅州市豐順縣湯坑鎮橫東村黃泥溜山路邊,盜得被害人徐某琳益豪牌摩托車一輛,價值人民幣4784元。

7月31日3時許,二人竄至豐順縣湯坑鎮南路一出租屋門口,盜得被害人王某君男裝摩托車一輛,得手後黃某平通過微信公眾號尋找買家,以600元人民幣將該摩托車賣掉。8月12日3時許,二人竄至豐順縣湯坑鎮五一路某公寓一樓停車廳,盜得被害人陳某清摩托車一輛,價值人民幣1722元。8月16日5時許,二人竄至豐順縣珠光禦景小區辦公室門口,盜得被害人劉某傑男裝摩托車一輛,價值人民幣2400元。

就在他們屢屢得手的時候,殊不知部分盜竊摩托車的過程被案發現場的監控拍下。

接群眾報警後被抓獲

2018年8月16日21時許,梅州市豐順縣公安局湯坑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湯坑鎮建設路發現疑似盜竊摩托車的嫌疑人,民警接到警情後迅速出警並在湯坑鎮建設路一出租屋二樓房間抓獲黃某平,扣押男裝摩托車一輛,經查證,該車正是其當日盜竊被害人劉某傑的摩托車。

豐順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於8月17日將該被盜摩托車發還給劉某傑。8月22日,豐順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民警在朱某君務工的店內將其抓獲。

梅州市豐順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君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夥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懲處。

鑒於被告人朱某君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且其中一輛被盜摩托車已發還給被害人,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