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大師”在北京買房 這名高校原副校長讓行賄人“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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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檢察日報》報道了已落馬的南華大學原副校長全智華的受賄細節。

2018年12月,全智華受賄案在湖南省益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全智華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資料圖

全智華1961年3月出生,湖南衡南縣人,是一名心血管疾病專家。他迷信風水、插手工程,受賄金額達2015萬餘元。

據公開資料,全智華1982年12月參加工作,曆任衡陽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院長,南華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南華大學校工會主席、附屬第一醫院黨委書記,南華大學副校級督導員等職務,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任南華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2015年8月被免職。

2017年6月,湖南省紀委通報:全智華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次月,紀委公布其“雙開”通報。通報中稱,全智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占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兼職取酬,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幹預和影響執紀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醫療設備采購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18年2月,全智華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政事兒”注意到,身為醫學專家的全智華,在自己治療疾病期間,竟迷信於“風水大師”的指點,還讓商人向“大師”捐款200萬元。

2009年初,全智華因患斜頸病去北京治療,期間結識了“風水大師”秦某。秦某稱全智華“天不怕地不怕,上了南嶽衡山也不拜菩薩,對菩薩不恭敬,所以才落了這個病”。

全智華認為“秦大師”說得很準,在“秦大師”的指點下,他開始每天吃齋念佛。一段時間後,他的斜頸病有了好轉,由此對“秦大師”深信不疑。

之後,全智華邀請秦某到老家衡南縣的祖墳和衡陽住宅看風水。秦某看到全智華的豪宅後羨慕不已,便抱怨“以自己的經濟實力這輩子都無法在北京買房”,暗示全智華資助他買房。

全智華為感謝“秦大師”,讓衡陽市某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負責人何某,向“秦大師”捐款100萬元。

2010年,南華附一醫院第五住院大樓對外招標,在全智華的幫助下,何某的公司順利中標。全智華再次邀請“秦大師”為即將動工的大樓看風水,並安排何某再向“秦大師”捐款100萬元。

何某稱,送給秦某200萬元的最主要原因是全智華的授意,自己跟秦某並不熟,如果沒有全智華授意的話不會直接捐款。

而這位替全智華給“大師”捐款的何某,則在全智華的幫助下,先後承接了南華附一醫院門診大樓、第五住院大樓兩大工程,在2009年至2015年間,先後10次向全智華行賄共計人民幣580萬元。

“政事兒”注意到,全智華的妻子、兄弟,也都參與了他的受賄犯罪。

去年5月全智華案開庭,他的妻子王萍與其同庭受審。根據檢方指控,王萍與丈夫全智華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人民幣共計715萬餘元。

全智華和妻子王萍在庭審中

根據司法文書顯示,王萍的哥哥王某原是一名下崗職工,2001年起,王某承包了南華附一醫院的後勤樓、兒科大樓、住院大樓等項目的水電安裝工程。2009年,王萍向哥哥王某要了100萬元進行炒股,此後還由王某為他們支付了在廣東和雲南購房的款項,共計收受715萬元。

此外,2006年,全智華還讓衡陽市嘉順建築勞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春柏分包了該醫院門診大樓的土建工程,工程總造價1.6億餘元,共計獲利800餘萬元。此後,全智華通過其弟弟全某以做生意、女兒在澳洲留學為名向高春柏索要好處,索賄近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