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孟晚舟聽證會證實一件事 綠卡≠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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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網絡輿論場就是這麽奇怪。當西方多數主流媒體都在關注華為高管孟晚舟被捕事件的法律問題及政治因素時,中國的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裏卻有一些人揪著孟晚舟的國籍問題不放,各種放風她“早就不是中國人,而是加拿大人”,暗示中國政府鬧“烏龍”。

  所以,真相到底如何?

  針對這個問題,我國外交部雖然已經給出過答案——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就明確表示“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孟晚舟是中國公民”;可有些人仍然選擇不信,甚至宣稱外交部引用《國籍法》恰恰是“心虛”的表現。

  還有一些人在中國媒體的報道中捕風捉影,瘋狂暗示中方對於孟晚舟的國籍問題已經“心虛”了。

  既然如此,耿直哥就幹脆引用境外媒體的報道來回答這個問題。

  知名境外媒體《南華早報》今天在一篇講述孟晚舟女士的聽證會情況的報道時就提到,孟女士律師提供的一份孟女士【有法律效力】的口供就顯示,孟女士曾經獲得過“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即【綠卡】,但該綠卡在2009年已經到期。

  這裏的一個常識是:獲得綠卡並不等於入籍宣誓。

  《南華早報》還介紹說,孟女士在口供中表示她有兩本有效護照,一個是中國大陸地區簽發的,一個是香港簽發的。

  而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辦事處官方網站貼出的我國《國籍法》相關內容顯示,根據1996年出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孟女士是中國公民。

  另外,《南華早報》還提到加拿大控方要求法院拒絕給孟女士“保釋”的一個理由是,她與加拿大沒有“有意義的關聯”(“no meaningful connection”)….

  相信這些情況應該足夠回答網上關於孟女士國籍的炒作了。

  最後,我想問的是,把孟女士國籍造謠成外國,到底是什麽心態、想達到什麽傳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