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歲少年強奸17歲少女 檢察院介入後“冰釋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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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魯山一初中生涉嫌強奸17歲女孩,檢察官介入下雙方冰釋前嫌

“我兒子終於重新回到學校上學了,太謝謝你們啦!馬上中秋節了,俺也不知道該怎麽感謝咱檢察官呢,給咱檢察院送個錦旗吧!”

2018年9月的一天,魯山縣某鎮的王某(女)激動的緊握著檢察官韓昊的手說。這還要從一起強奸案件說起。



衝動是魔鬼

王某的兒子小趙今年16歲,是該縣某中學初二學生。暑期的一天,小趙因一時衝動與一名17歲的女孩小花強行發生了性關係,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未檢檢察官發現犯罪嫌疑人小趙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仍存在模糊認識,被害人及其父母情緒也很激動,檢察官在審查卷宗、訊問小趙之後,2018年7月24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幫教首當先

小趙和小花均係未滿十八周歲的在校未成年人,如何貫徹落實“雙向保護、優先保護”的原則,做到既能充分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又能最大限度的關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長,承辦案件的檢察官韓昊著實了下了一番功夫。一方麵,邀請國家二級心理谘詢師李某對小花進行專業的心理幫扶,幫助小花解開心結,繼續學業。另一方麵深入了解小趙的家庭成長環境,對其鄰居和老師進行了深入調查,開展親情會見,對嫌疑人小趙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和明辨是非,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

矛盾終化解

經過心理谘詢師李某耐心細致的疏導,被害人小花逐漸走出了陰影,她的高一班主任錢某也反映說目前小花的狀態平穩,成績也比較穩定,小花也從原來的不願意接受辦案機關詢問、拒絕回答問題,到告訴檢察官韓昊說“我想讓小趙當麵向我道歉”,這些變化讓檢察官韓昊深感欣慰。

犯罪嫌疑人小趙更是在檢察官韓昊和駐所檢察官葉景會的教育引導下,將看守所變成了自己學習法律知識的地方,對自己的錯誤真誠悔悟,寫下悔過書和致歉信,希望能夠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諒解,也希望自己能夠早日回到學校繼續上學。

小趙的母親王某多次向未檢科表達了想要和解的意願,希望能夠賠禮道歉、賠償被害人小花的損失。而此時小花的父母看到小花的變化,態度也緩和了很多,辦案檢察官將雙方的父母叫到一起,給雙方拉家常、講政策、講法律,希望雙方能平心靜氣下來,麵對問題,解決問題,一切都以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為先,雙方父母在未檢幹警的勸導下終於冰釋前嫌。

隨即,未檢科聯係當地調解委員會對雙方進行和解,王某賠償了小花父母八萬元人民幣,小花和其父母對小趙表示諒解,在未檢檢察官的促成下,雙方自願簽訂了和解協議書。

重新入課堂

2018年8月27日,案件移送至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眼看著馬上就9月份了,學校就要開學了,未檢科檢察官很是著急,一邊聯係小趙的班主任,深入小趙所在的轄區調查,看其是否有合適的保證人,能否實行有效的監護和幫教,一邊與執檢部門的檢察官葉景會深入關押場所與小趙見麵談話、與管教警官談話、與同舍人員談話,深入了解其改造情況,看其是否符合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情況,鑒於小趙主觀惡性較小、係未成年人、與被害方依法自願達成了和解、有幫教條件等,遂於9月2日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將小趙的強製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使其在新學期伊始,能和同學們一起開始學習。

“執法為民、盡職盡責、情係少年、傾心相助”錦旗上的16個金黃大字,不僅是百姓對魯山縣人民檢察院未檢工作的肯定,更是全社會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發出的訴求,“孩子們成長的更好,是我們最大的心願。”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檢察機關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