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原副市長陳質楓被留黨察看二年 降為副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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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天津市原副市長陳質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質楓同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在黨的十八大後,仍多次違規打高爾夫球;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決策、審批項目,造成國有權益巨額損失。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陳質楓同誌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按副廳級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陳質楓(資料圖)

陳質楓簡曆

男,漢族,1950年3月生,天津市人,197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9月參加工作,吉林大學經濟管理係國民經濟計劃和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曆,經濟學碩士學位,經濟師、規劃師。

1968.09——1972.12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插隊。

1972.12——1976.02解放軍五一一五七部隊戰士、班長、副排長、代理排長。

1976.02——1976.12天津市西郊區付村公社付村大隊插隊。

1976.12——1977.06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機修廠工人。

1977.06——1980.10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辦公室秘書、計劃科副科長。

1980.10——1983.11天津大學工業管理工程係建築管理工程幹部專修科學習。

1983.11——1985.02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副經理、代經理。

1985.02——1989.04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經理(其間:1986.03——1986.07在天津市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9.04——1991.08天津市自來水工程公司黨委書記、經理,市青聯副主席(1988.09——1991.06在吉林大學經濟管理係國民經濟計劃和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91.08——1995.07天津市城建委副主任。

1995.07——1998.07天津市城建委副主任,市濱海新區辦公室主任(正局級)(其間:1996.09——1997.07在中央黨校一年製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8.07——2000.03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設計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市濱海新區辦公室主任。

2000.03——2000.05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設計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0.05——2003.01天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3.01——2003.02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03.02——2003.04天津市副市長,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3年4月任天津市副市長。

2008年1月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六屆、七屆全國青聯常委,八屆市委委員。

1984年天津市勞動模範。

1985年首屆全國十名優秀青年企業家之一。

1986年天津市優秀黨員。

1989年全國優秀建築業企業家。

1990年天津市優秀企業家。

1991年全國施工企業優秀企業家。

1996年全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優秀建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