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美特大貪官終被遣送回國,北京鼓掌慶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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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國際刑警組織公開查詢係統中隻能查到紅色通緝令逃犯47人,不包括任何“百名紅通人員”

中國宣布,又一個被通緝的貪官被遣送回中國。中共反腐機構中紀委說:潛逃美國17年的廣東特大銀行貪官許超凡被美國遣送回到中國。中紀委說,追逃追贓“又傳捷報”,當年就是中方向美方提供了15萬頁證據材料,美方才判處許超凡長期徒刑的。許超凡是在服刑期間被美方遣返中國的。今天的媒體觀察,我們看看,雙方之間並無引渡條約的中美當局,是如何辦成這件“大事”的。

許超凡回國,中紀委鼓掌

中紀委網站周三(2018.7.11)宣布,在中方有關方麵“統籌”下在中美兩國執法等部門“通力合作”下,潛逃美國17年的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許超凡“被強製遣返回國。”中紀委為此發表了兩篇報道和一篇評論。

中紀委的報道說:中方“以鍥而不舍的精神開展了長達十多年的追逃追贓工作。”中美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全力推進”,在“強大壓力和政策感召下,許終於接受遣返安排。”報道說,中方已經從境外追逃回許超凡涉案贓款20多億人民幣。

報道還說,許超凡被成功遣返是中美反腐敗執法合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國家監委成立後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中方說,許超凡案發在2001年。時任開平支行行長的許超凡,夥同繼任者餘振東,許國俊貪汙挪用4.85億美元後逃到美洲。這是“新中國最大的銀行貪汙案”

美加不是避風港

不過,這些人在美加沒有待了幾年,就紛紛“進去”了,中紀委報道說,2003年許超凡就已經被美方拘留了,並在2008年8月29日被宣布罪名成立。美國司法部網站(May 6 2009)發表公告說,在2009年五月,美國法院按照陪審團裁定,判處許超凡夫婦、許國俊夫婦長期徒刑,罪名是敲詐、洗錢、國際轉運贓物以及護照和簽證欺詐。

當時的判決是:許超凡25年;其妻鄺婉芳8年;許國俊22年;其妻餘英怡8年。司法部說,四人共判賠償從中國銀行盜竊和挪用的4億8千5百萬美元,同時,美國政府還要剝奪鄺婉芳和餘英怡的永久居留權或公民資格。

而開平支行的另外一位行長餘振東,則兩千年初在美國被捕並於2014年判刑144個月(12年),並同期遣返中國。2005年8月,餘振東在廣東江門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明報報道說,餘振東2006年在中國被判刑12年,沒收財產1百萬。而餘振東的妻子於緒慧的美國國籍和永久居民身份雖被取消,但被允許與3名子女滯留在美國。

香港明報曾報道,許超凡妻子鄺婉芳、嶽母譚文晶由於在加拿大居住或有房產有身份,遭到加拿大政府追究。明報2015年報道說,中國政府將二人告上了加拿大法庭,加拿大西區不列顛省高等法院2015年4月判處鄺婉芳和譚文晶須交還中國6.725億加元。該報還報道,鄺婉芳的兄弟鄺華甫也到了加拿大,但已經在2011年“返回香港自首”。

許超凡不一般 朱鎔基命嚴辦

許超凡的確不一般。他在1994年當上開平支行行長時才30歲。據《觀察者》網站7月11日報道,他當年在任時曾去澳門豪賭,幾個小時內就輸了6千萬人民幣。報道說,許超凡出手大方,其司機結婚他給一個小紅包,裏麵是66萬元。

報道說:後來,許超凡升任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業務處長,餘振東、許國俊相繼接替其位置,“三人相互勾結掩護,盜竊流水線一直在順利運行。三任行長10年將4.83億美元資金轉移到海外。”

三人出逃後,時任總理朱鎔基到廣州視察。報道說,朱對此案氣憤不已,要求嚴查。2002年初,中紀委牽頭,動用紀委、公檢法、銀行等各方麵六、七百人,組成專案組,進駐開平辦案。

中美之間無引渡協議

鑒於中美雙方並沒有簽署引渡協議,美方為何會同意中方引渡要求呢?中紀委的報道和評論都強調,這是因為中方一直在施加壓力。中紀委報道說,2004年,餘振東自願返國後,許超凡選擇留下。中方根據“中美達成的異地追訴共識,中紀委協調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單位,先後向美方提供15萬頁證據材料,組織有關證人向美國法庭作證。”

中紀委的報道說:許被遣返成功,是“我國在發達國家實現異地追訴、異地服刑後強製遣返重要職務犯罪逃犯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也有評論認為,許超凡被遣返回中國,很大程度取決於美國移民、執法和司法當局的態度,同幾年前已經大不相同。在川普行政當局的難民和移民政策更加嚴格和苛刻的情況下,移民、司法和執法當局顯然更願意配合中方提出的遣返人犯的要求以及行動。

路透社7月11日就許超凡被遣返回中國報道說中國給這些外逃貪腐嫌疑人施加了越來越大的壓力,要他們在國內的家人和他們聯係,勸他們回國自首,或者讓他們告知中國當局他們在海外的地址和其他信息。

但是,中國政府的這種做法成效並不明顯,那些被中國通緝而逃亡到的澳大利亞、加拿大還有美國等西方國家,並沒表示願意同中方合作,很大原因就是這些西方國家政府認為中國的司法製度缺乏透明度和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