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上訴被駁回 二審維持原判 婚外不正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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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網事 6月22日消息,6月22日下午,馬蓉上訴王寶強離婚糾紛、名譽糾紛兩案宣判。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兩案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兩案均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月11日,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一審宣判: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中,根據相關證據,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夫妻感情破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並對子女探望時間和方式進行了判定。關於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因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蓉與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未予支持。關於財產分割問題,因線索較多、雙方爭議較大,尚待進一步查明,法院將依法另行處理。

  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中,法院認定王寶強微博所發的《聲明》相關內容基本屬實,未使用偏激和侮辱他人的語言,故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