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挖掉半座山找失蹤3年的人 真相大白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年輕的上門女婿大力(化名)長年在外打工,2014年1月的一天,他在給小姨子打過一通含含糊糊的電話後再無音訊。

直到3年後,他才在杭州桐廬一座大山裏被找到,然而那時候的他,已經是一具屍體——


2017年1月,杭州桐廬警方辦理了這起異常艱辛的案子,根據線索在徹骨的冬雨中挖山找失蹤者大力,終於一聲“快來看”,這時距離他們開挖已經過去整整14天,而麵前的大山也已被他們挖去半屏。

腐敗的男屍最終被證實就是可憐的大力。

這起失蹤案實際是一起非法傳銷致人死亡的案件。主要案犯已經陸續被判刑。


今天,從杭州市檢察院傳來消息,最後一名嫌疑人,將大力帶進傳銷組織的郭某某也已被提起公訴。

但是,那是怎樣一個“帶入”呢?

郭某某和大力是在艱難的打工生涯中少有的摯友,郭某某先深陷傳銷,那天是大力主動打電話給郭某某,你在哪裏,有活好幹嗎?這通電話被郭某某身邊的傳銷“大主任”聽到了。

悲劇就此開始。

上門女婿的最後一通電話

此後他音信全無

大力的小姨子至今還記得那通最後的電話。

2014年1月,在杭打工的大力給小姨子打了一通電話,電話那頭很吵,隻聽大力支支吾吾地說自己人在“富春”,之後電話沒了聲音,小姨子也僅把此當成信號不好,掛了電話。大力再無音訊。

大力,1986年出生,湖北人,10年前到四川做了上門女婿,夫妻倆育有一對兒女,妻子帶著孩子們生活在四川,大力長年在外打工。

說起來,在2014年1月打給小姨子的最後一通電話前一個月,2013年12月,大力的妻子也曾接到丈夫電話,說要借兩萬元,妻子問他要錢做什麽,電話那頭大力支支吾吾,不肯多說。

2016年5月,杭州市110指揮中心接到一個來自湖北的報警電話,報警人正是大力的妻子。她說,丈夫大力(化名)2013年來到杭州打工,2014年開始再也聯係不上了。

警方開始尋找這個叫大力的男人,他們發現,這個男人消失得非常徹底,沒有留下一絲線索。

艱難打工生涯中少見的摯友

他以為大力不會來

在後來的破案過程中,警方找到了郭某某。

郭某某是誰?

他是將大力拖入傳銷組織的人,所以此番被起訴。

但是,在大力獨自在外艱難的打工歲月裏,郭某某曾經是他少有的摯友。大力比郭大一歲,兩人都是湖北老鄉,沒有技藝,兩人是在江西的一處隧道工程中認識的,之後有五六年,他們都是一道在工地上攬些零碎小活。

2013年夏,郭某某聽人說桐廬有隧道工程,他隻身前往,被騙入傳銷組織。

2014年初,大力打電話給他,在哪裏?有活幹嗎?

在後來接受承辦檢察官王斌的審訊時,郭某某說,他知道自己已經被騙了,不想讓好友前來,他就故意說了句“幹這個活你要投入好幾萬元呢”。當時,郭某某心想大力是決計沒有這筆錢的,也就會知難而退。

沒想到,大力還是想過來。

深陷傳銷組織的郭某某是沒有人身自由的,他的這通電話被“大主任”(傳銷組織內部的領導)聽到了,大主任指示“叫他來,發展成你的下線”。

大力來到桐廬傳銷組織的第一天,兩位好友是見過一麵的,次日,郭某某立即被轉移至另一個窩點。按照傳銷組織的操作手段,相熟的人是不能在一起的,方便洗腦和控製。

此後,郭某某還見過一次大力,是被“組織”上安排著從另一個窩點趕過來勸說大力的,老友相見,在逼仄的空間下還是有過一日的暖心。


剛烈的大力一直想逃

他打電話求助,也因此犯了傳銷組織的大忌

大力的性格終究和郭某某不一樣,郭是逆來順受異常老實的,大力則剛烈得多。

門被上了鎖。

環顧四周,房間的窗戶或被釘上了釘子或被鐵絲網封住,白天屋子裏拉著窗簾,大力頓覺氣氛不對。

據“手機管家”肖某回憶,也許是因為害怕,也許是為了博取他們的信任,來到“家”的第一個星期,大力還是“比較配合”的。

一天中午,大力主動要求給自己家裏打電話“借錢”,肖某便同意讓他用免提的方式打電話,一開始,大力隻是表達自己“人在富春”,沒想到,他趁著周圍的嘈雜聲,竟說出了自己被傳銷控製了,守在一旁的肖某立刻把他的手機扔出了房間。

求助,犯了傳銷組織的大忌。

組織決定要修理修理這個愣頭青。

“大主任(另一窩點的負責人)譚某某邊扇他耳光邊用腳踢他踩他,還有人在一邊幫忙,時不時也會踹他幾腳。”根據後來肖某的口供,大力被打得在地上滾來滾去,樣子很痛苦,大約過了十幾二十分鍾,他昏迷了。

有人請示上頭,要不要送醫。總管王某某阻止了。

當晚,大力死了。

傳銷組織曾經有過想法沉屍富春江,但怕屍體日後浮出來事情敗露。

最後在總管王某某的指使下,陳某某、譚某某、楊某某到距離案發地20多公裏的桐廬縣瑤琳鎮的荒山上,挖了一個1米長2米深的大坑。

在大力死後第四天,他被裝進編織袋,深埋。


整整14天

挖掉半屏山才找到他

其實,在大力消失後的2014年,桐廬警方會同工商部門通過“以房管人”、“打傳小分隊”等“組合拳”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傳銷整治工作,通過當年的一係列行動,桐廬縣的傳銷窩點幾乎全部被一鍋端。

在警方的嚴厲打擊下,各傳銷窩點倉惶遷徙,郭某某所在的那個窩點發生“暴動”,被騙人群聯合起來痛打了一頓大主任,成功“越獄”。

在郭某某心裏一直還是惦記著老朋友的。回到老家,他找到了大力的老婆,說了當時的情況,大家一起開始尋找,還配合大力的老婆一起報警。

但是,大力怎麽會毫無音訊呢,在郭某某心裏,也有不祥的預感。

這邊,桐廬警方綜合各種線索,作出判斷,大力在傳銷組織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他很有可能就是在傳銷組織裏消失的。

桐廬縣公安局果斷啟動了疑似命案偵破機製。

但是大家都沒有想到,最後大力會以這樣一種慘絕人寰的方式重見天日。

2017年1月春節前夕,連續的雨天,異常陰冷。桐廬縣瑤琳鎮後浦村大廟自然村的敖嶺山上,警方已經在這裏整整工作了14天,兩台挖掘機幾乎挖開了半座山。公安們的心裏越來越沒有底,按照陳某某和楊某某指認的埋屍點,他們鎖定了一個半徑上百米的扇形區展開挖掘工作。

但是,三年前,敖嶺山還是一座荒山,山上長滿了毛梧桐樹和竹林。2014年5月,也就是大力被害後的第4個月,村裏實施山林改梯田工程,大量樹木被砍伐,山體表層被大量新土覆蓋,山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如果“人”確實被埋在這裏,怎麽會找不到呢?

突然,挖掘機停了,緊跟著一個聲音打破了這短暫的寂靜,“快來看!”



挖掘機挖開的這一塊土坡的顏色明顯不同於其它,警方拿著鏟子,小心翼翼的積蓄挖掘,發現了人的頭發和骨頭……

後經提取DNA比對,證實這具屍體正是三年前與家人失去聯係的大力。

警方又通過屍檢進一步發現,被害人生前遭遇了毆打,他的致命傷是因為脾髒器破裂。

在法律構成要件上

郭某某是關鍵環節

去年年底,這起非法傳銷致人死亡案的幾個嫌疑人陸續被判刑,以故意殺人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和無期。

那麽,郭某某呢?

盡管從主觀上來說,他沒有要害死大力的想法, 但是從法律構成要件上來說,正是他發出的“邀請”讓大力被騙至傳銷組織,而郭某某自己已經深陷傳銷,從客觀上他應該能夠預見大力來了之後就會被拘禁的後果,也就是說在大力死亡這一後果的發展進程中,郭某某的邀請是非常關鍵的一個環節。

但是,大力來了之後,郭某某就與其分開了,並沒有參與此後的毆打等。

2018年1月9日,桐廬縣檢察院依法對郭某某批準逮捕。

2018年4月19日,桐廬縣檢察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對郭某某提起公訴。

承辦檢察官王斌說,郭某某也是個社會底層艱難求生的人,很老實很可憐,報警手段也很有限,在傳銷組織中隻能以聽話來換取自己的生命權。

相比之下掌控傳銷組織的都是一些劣跡班班的小混混,他們多使用綁架、毆打、威脅等殘忍手段迫使受騙人按他們的指示騙親戚朋友借錢,這類犯罪的危害性極大,對社會公眾的生命、財產等安全造成了巨大的風險,必須嚴厲打擊。

2015年1月至今,杭州檢察機關共受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65件156人,這其中還不包括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