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煒,被中央定性用詞“最狠”的大老虎:毫無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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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中央網信辦原主任魯煒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魯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陽奉陰違、欺騙中央,目無規矩、肆意妄為,妄議中央,幹擾中央巡視,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

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紀律,頻繁出入私人會所,大搞特權,作風粗暴、專橫跋扈;

違反組織紀律,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收錢斂財;違反工作紀律,對中央關於網信工作的戰略部署搞選擇性執行;

以權謀色、毫無廉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魯煒身為黨的高級幹部,理想信念缺失,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中央極端不忠誠,“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是典型的“兩麵人”,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知止,問題嚴重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的典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魯煒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