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前副市長淫亂庭上喊冤 情婦可組足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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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州市前副市長曹鑒燎因受賄罪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被判刑後,其淫亂醜聞再次被揭。據悉,曹至少擁有11名情婦,被坊間戲稱這些情婦可組成足球隊。

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11日做出一審宣判披露,認定曹鑒燎受賄款項超8,000萬 (1元人民幣約合0.145美元) ,判處曹鑒燎受賄罪名成立,處無期徒刑。

據陸媒《南方都市報》披露,宣判之後,曹鑒燎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上訴。當法官拒絕其再說幾句之後的要求後,他情緒失控,大聲咆哮大呼冤枉,聲稱沒有收過別人一分錢,又要求旁聽人員站起來支持他。曹更自言身體有病,不可能再走出監獄,最後近乎是被法警強行拉出法庭。

曹鑒燎被“雙開”時,在中共官方通報中,除了指他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外,還有“與多名女性通奸”。



據陸媒報道,由中共廣東紀委攝製的反腐教育影片披露,從1988年起,曹鑒燎就陸續與11名女性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而曹僅給一個情婦的分手費就達1,700萬港元;另一情婦7年間從科級升為副廳級官員。

港媒披露,曹鑒燎的情婦可湊成足球隊,各行各業各階層都有——包括學生、身邊工作人員、企業高管、餐廳經理及網球店保健員。對這些情人,曹從送房送車到安排提拔,都極為賣力。

另外,廣東省紀委書記黃先耀接受中紀委網站訪問時指出,曹鑒燎是典型的“裸官貪官”,1990年代就為自己及妻兒申辦港澳身分證,此後他身邊的一些老板、旁係親屬也獲得境外身分。

據了解,曹鑒燎1994年時非法地以“曹小華”的化名拿得香港身份證,其妻兒亦同時移居香港,其後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在他落馬前後,其親屬在有關商人的安排下外逃至新西蘭,當中包括曹的兒子曹健榮、妻弟曹博斌,以及弟婦黃素珍、嶽母梁銀娣,有關人等曾為曹鑒燎收受賄款,令偵查出現難度。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2歲的曹鑒燎,土生土長地在廣州當官,落馬受查前,分管外經貿、港澳事務、開發區等工作。身為妻兒都在國外的“裸官”,曹獲時任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支持而破格兼任增城市委書記,繞過中央“裸官不能任第一把手”的限製,以致曹落馬後不久,萬慶良亦受查。萬已於2016年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