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女英雄”幺寧辭職,薄熙來陰霾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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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薄熙來落馬後,重慶昔日浩大的“打黑運動”已經“落幕”多年。當年的“打黑英雄”相繼入獄、自殺,多名案件當事人中,一名女檢察官幺寧未受過多波及。日前,幺寧辭職的消息,再次引起公眾對這段曆史的關注。

作為重慶打黑多個案件的公訴人,幺寧“下海”轉戰律界的消息,在大陸律師行業引發不小爭議,原因在於幺寧曾經擔任李莊被控"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一案的公訴人。除了在案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李莊案的“嫖娼門”就始於幺寧之口。3月17日,《新京報》報道評論稱,必須得說,法庭之上進行道德指控是嚴重違反法治精神的,對於公訴人而言也是不恰當的。

2007年,薄熙來主政重慶後,提出了“平安重慶”的目標。2008年,王立軍就任重慶市公安局,這被視作重慶打黑的起點。其中,幺寧帶領全處辦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占重慶市打黑案件總數近一半。曾被稱為重慶涉黑案件第一公訴人,時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國家檢察官學院重慶分院副院長等職。



輿論認為,幺寧辭職後難在業界內謀生(圖源:新浪微博@李莊)

但在王立軍2012年2月出逃美國領事館後,薄熙來下台。幺寧先是在同年6月被踢出重慶出席十八大代表名單。之後11月網曝幺寧正接受最高檢的調查,調查主要內容是李莊案審查起訴環節的瀆職行為。

在文強案,李莊案中,公訴人幺寧的表現引起很大爭議,有人認為她不顧法律事實,隻是按照領導的意圖辦事,玷汙法律的尊嚴。

2013年1月25日,南方日報網曾如此評價:“因為在李莊案中以公訴人的身份說‘李莊嫖娼’,幺寧至今被綁在道德十字架上”。“現在她的壓力很大。” 幺寧的一位同事說,“她有什麽辦法,重慶市委主要領導喜歡她。”報導轉述一位接近檢察係統的人士的話:“幺寧所在的檢察係統,更是背負了各種罵名。”

事實上,當時的“打黑英雄”中,幺寧的境遇不算糟糕。在當年,隨著"打黑運動"的終結,昔日賣力執行這一運動的警察,包括已獲提拔升遷者,也被很多案件當事人控告實施了"刑訊逼供"、"非法辦案"等。一些受打壓的警察在內部得到平反,另一些幹部則被法辦。部分打黑骨幹如周渝等,原來的職務得到保留,繼續為警界效力。

梳理這些“英雄”們境況,2012年,王立軍因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等四項罪名判處王立軍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參與了重慶打黑的所有核心事件的重慶市局副局長郭維國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2014年4月, 45歲的渝中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周渝被發現吊死在房間內,當地警方稱其為自殺,周渝曾因“打黑”獲得五一勞動獎章。

另外,綜合媒體報道,重慶市檢察院辦公室一工作人員證實,該院檢察官幺寧已經辭職。目前可以確定的是,麽寧還不是四川的執業律師,但是否在某律師事務所實習,尚需進一步了解。

根據《檢察官法》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後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業內人士透露,檢察官轉行做律師,一般是先找一家律師事務所,由這家律所幫忙向律協申請實習,成為實習律師;實習一年後轉正,才正式成為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