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熱議穀開來劉誌軍減刑 公示書隱藏哪些信息?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更多新聞請進入文學城“薄熙來案”專題頁麵


穀開來在死刑緩期二年服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因此獲減為無期徒刑。

北京高院裁定穀開來劉誌軍減為無期徒刑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披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12月11日分別作出裁定,前鐵道部長 劉誌軍、中共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的妻子 穀開來在死刑緩期二年服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因此獲減為無期徒刑。

此前,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分別在11月16日提出公示,建議為穀開來減刑。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有關減刑建議書的原稿中還曾出現了一個錯別字,“建議將罪犯薄穀開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特提請裁定。”的“二年執行”誤植為“而年執行”。

兩年前,中國原鐵道部長劉誌軍因受賄及濫用職權罪名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現在中國公安部北京秦城監獄服刑。

而穀開來則是在2012年8月20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謀殺英國人海伍德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的減刑公示內容顯示,早在2014年9月25日,刑罰執行機關就以罪犯薄穀開來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 無期徒刑,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但法院直到今年11月26日才提出減刑公示,比最初的減刑建議晚了近14個月。

無獨有偶,中國最高 人民法院的網站也透露,穀開來謀殺海伍德案的同犯、原薄家勤務人員張曉軍也在今年11月23日獲得減刑一年。張曉軍也是在2012年8月20日因為故意殺 人罪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他在2014年8月28日曾經獲得了減刑6個月,而這次已是第二次減刑。

建議黃光裕減刑

與此同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也在2015年12月11日提出為期5天的公示,建議將前國美電器董事長 黃光裕的刑期減去一年,理由是“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

2010年,中國前首富,國美電器創辦人黃光裕因單位行賄、內幕交易與非法經營罪,被判入獄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現在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

在2012年時,黃光裕已曾獲得減刑十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媒體報道上述減刑的同一天,中國維權律師浦誌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的案件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審結,但中國媒體並沒有對此案有任何報道。

網友熱議

有關劉誌軍、穀開來及黃光裕的減刑消息一出,中國社交網站微博對於劉誌軍似乎熱議頗多。關注薄穀開來和黃光裕的少一些。

微博網友肯定了劉誌軍對中國高鐵的貢獻。微博網友“木TOP木”說:“客觀來講,他(劉誌軍)對我國鐵路還是有很大貢獻的,貪不貪我總覺得跟老百姓沒關係。就算他不貪,錢會進到老百姓口袋裏麽?”

而對於北京高等法院給出的減刑原因——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網友“我不是克裏斯汀迪奧小姐”表示“我學曆低別忽悠我。都服刑了。還犯罪?”

網友“逗比瑞瑞桑”表示了疑問:“這邏輯,不犯錯都可以給獎勵??”

針對今天的兩個減刑消息,網友“研發小哥”調侃道:“秦城裏的全放出來吧,納稅人養不起。”



劉誌軍、薄穀開來為何能減刑?減刑程序是怎樣的?有人在減刑公示期間提出意見嗎?



薄穀開來此前庭審現場。

在哪公示?減刑公示發布在最高法的新設網站

據央視報道,12月1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認定罪犯薄穀開來、罪犯劉誌軍在死刑緩期二年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減刑條件,故將二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原判附加刑不變。

新浪《新聞極客》發現,這兩名要案罪犯的減刑公示發布在“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的立案公示欄,公示時間是11月16日。



最高法網站。

據新華網報道,今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開通這一網站,確保“減、假、暫”案件辦理的公開公正,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目前,立案公示欄的減刑案件分類下有330956條信息。

據媒體報道,減刑公示製度2012年就有,但都是小範圍的,一般在罪犯服刑地公示,人們認為有司法腐敗的空間,於是最高法2014年出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當年6月1日開始執行。

根據《規定》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一律予以公示。公示地點為罪犯服刑場所的公共區域。有條件的地方,應麵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減刑立案還隻是減刑的第一步,此後受理法院將還將開庭審判,最後的文書也將公示。

《新聞極客》發現,該網站在今天下午晚些時候更新了“罪犯薄穀開來減刑一案”的頁麵,發布了的薄穀開來死緩減為無期的刑事裁定書。

該裁定書顯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5年11月12日立案,11月16日至11月20日予以公示,並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文書時間顯示為12月11日。

另外,根據《規定》,凡是職務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案件,一律依法公開開庭。因此,同樣是今天被媒體發現的國美創始人黃光裕減刑案,應該會開庭審理。

公示時間?媒體“後知後覺”發現,公示在1個月之前



罪犯劉誌軍減刑案公示截圖。

人民法院受理“減、假、暫”案件後,除依法不公開的案件外,一律在立案後五日內將執行機關報請減刑、假釋的建議書或者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在信息網上進行公示。社會公眾通過上網查詢,便能準確掌握人民法院受理“減、假、暫”案件的具體情況。

《新聞極客》今日(12月15日)下午14時在的“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搜索的犯罪人名字,發現兩個減刑案件受理時間顯示為11月17日11:47:45,不過下午再次查詢時,發現變成了16日。

根據網站目前顯示,劉誌軍減刑案和薄穀開來減刑案的受理時間是同一時間:2015年11月16日的11:47:45。

在11月16日同一天,全國高院受理的減刑案件就有數百件。



網站截圖。

劉誌軍減刑案和薄穀開來減刑案的公示期限,自11月16日起至11月20日止。

公示提到,“凡對該罪犯減刑有意見者,請於公示期限內向本院提交書麵意見,信件請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收,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10號,郵編100022,或給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撥打電話舉報,舉報電話85268569。”

目前,暫不清楚是否有人在公示期間提出意見。

減刑程序?薄穀開來減刑建議提出,比劉誌軍早一年

今天,劉誌軍、薄穀開來兩名罪犯同一天獲得減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二人減刑公示也在同一天(11月16日),但是薄穀開來的提請減刑建議時間,比劉誌軍早了1年多。



罪犯薄穀開來減刑案公示截圖。

減刑公示顯示,62歲的原鐵道部部長劉誌軍,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於2013年7月在北京市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兩個月後,交付秦城監獄勞動改造,現死刑緩期執行已滿2年。

2015年10月26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劉誌軍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無期徒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1月16日發布立案公示。

薄穀開來的提請減刑建議時間,比劉誌軍早了1年多。

公示稱薄穀開來為“特殊女性”。2012年8月,薄穀開來因故意殺人罪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9月3日核準死刑。9月12日送押監獄服刑改造,現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

2014年9月25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薄穀開來服刑期間無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無期徒刑。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第一條規定:“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的減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級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的減刑建議書後一個月內作出裁定”。

緣何減刑?薄穀開來獲3次表揚,劉誌軍文章獲獎



劉誌軍此前庭審現場。

上述罪犯在監獄的表現如何?監獄的提請減刑建議書是罪犯能否成功減刑的重要依據。

根據秦城監獄提供的“秦監減字(2015)1號”提請減刑建議書顯示,獄中,劉誌軍“自覺接受教育改造,正確認識所犯罪行的社會危害性,深刻剖析犯罪根源,積極發揮自身社會價值,撰寫的警示價值文章《我對所犯罪行的反思與剖析》被監獄評為二等獎;能夠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集體活動,按時完成思想匯報,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能夠力所能及地參加勞動改造,認真完成勞動任務,按規定做好室內外衛生保潔工作。因服刑改造表現較好,罪犯劉誌軍2014年度獲監獄勞動改造積極分子獎勵。”

根據燕城監獄的“2014司燕減字第229號”提請減刑建議書顯示,薄穀開來在雨中“參加思想、文化、技術學習,成績合格;在勞動中,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勞動任務。在死刑緩期執行考驗刑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於2013年5月、2013年11月、2014年5月共獲表揚3次。”

2010年8月,黃光裕三罪並罰被判14年。2012年,黃光裕曾被減刑10個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示的內容顯示,“2015年12月7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黃光裕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zhoudd 發表評論於
小地方是5萬減一年/法院靠減刑掙外快。。嗬嗬!
女球迷 發表評論於

在中國,殺人犯隻要被害家屬諒解都能免死嗎?
-----------------------------------------
目前看是這麽回事, (我爸是李剛)裏的李剛不愧是幹公安的,第一時間就到死者家賠禮道歉。。。, 總之他兒子獲得了死者家屬的諒解, 判的也不很重。 藥家鑫就是沒有獲得死者家屬的諒解, 無論是投案自首,還是在獄中表現良好, 仍然是死刑
woodyonge 發表評論於
說明襠中癢還需要他們活著。
西門祝 發表評論於
同意劉誌軍特赦出獄。
羅馬軍團 發表評論於
這兩個減刑都是依法辦事,沒有問題,所有的死緩隻要服刑期間不犯錯,都是改無期。但是劉誌軍減刑太少,應該被特赦出獄。
nnd888 發表評論於
這哪還是法律?簡直是兒戲。
忒綠 發表評論於
這無疑是向全世界公示:中國的法律是bullshit。
忒綠 發表評論於
噢, 中國的犯人就是這樣坐監的呀!!!死刑改緩死,緩死改無期,無期改20年,再跑跑,不久就保外就醫了。窮人和沒權沒勢的人咋辦呀?這簡直是赤裸裸的腐敗,赤裸裸地執法者踐踏法律。這就是口口聲聲的鐵案?太讓人民失望了!


999黴鬼 發表評論於
樓下,緩刑期間又犯罪的案例你自己在網上搜索有的是,還古今中外都沒有,真敢胡說
Danning 發表評論於
那個大學教出這等文科生?公示法律文件邏輯混亂。古今中外,你倒舉一個在緩刑期還“故意犯罪”的例子?
danrow 發表評論於
應該國內外聯名請願盼穀開來死刑立即執行!以維護法律尊嚴

憑啥倆投毒案判的差別那麽大啊?法律就是個笑話
needtime 發表評論於
啥國際影響啊? 能有幾個人那麽熟悉,並有機會毒殺身邊外國人的? 很少!
而身邊的國人, 那機會就太多了! 能不對毒殺國人的案件罪加一等?

社會必要性大不一樣!
yaohua 發表評論於
感覺國內網友的評論比城裏的強。
樹沒皮怎辦 發表評論於
請懂法律的給解釋一下,同是投毒案,薄穀開來被判死緩,因為法院說她一時衝動,判斷能力減弱。那複旦的那個案子,辯護律師當時可否從這個角度給辯論一下?要說社會危害性,薄穀的危害性更大,造成了惡劣的國際影響。順便說一下,本人並不同情複旦的投毒者。但覺得同樣的案子,為什麽判決如此不同,與我們依法治國的理念不相符。 
xiaoqiwu 發表評論於
還會再減,無期減成有期,一直減,劉誌軍有生之年還能出來玩女星。中國的刑罰是為老百設置的,對於高官,刑罰隻是政治鬥爭的需要。
秦城典獄長 發表評論於

中國的法製就是一jo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