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拍庭審:維族教師被判無期 全部財產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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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寬 發表評論於
總部設在美國的人權組織這回跳出來說話了,上回以色列轟炸平民時,他們集體啞巴了。
zhmz888 發表評論於
在不知道詳細情況前,我選擇相信老共。。。長遠來看,老共對中國人民as a whole ,no mistakes..
蜓聽雨荷 發表評論於
共產黨的法律,就是個笑話。
standardpoodle 發表評論於
我本來還以為他是無辜的。一看到被捕之前和德國之聲鬧得歡,就知道他是罪有應得。海外民運分子,分裂主義分子,回中國實幹吧,在這裏打嘴仗,你們永遠贏不了的。
dc_pal 發表評論於
有罪! 從法律上來看,判得重了。
瘋輪 發表評論於
現在看來胡錦濤留下的問題真不少。
瘋輪 發表評論於
這種與熱比鴨搞裏應外合,煽動教唆新疆暴力,沒被槍斃就算便宜了。人有言論自由,但沒有煽動暴力教唆犯罪的自由。
monk101 發表評論於
應該殺,維族如果願意走車臣人的路,那就讓他們試一試,像車臣那樣被殺死30%的人口,然後就不敢獨立了。

落英如雪 發表評論於
財產為什麽要充公?又不是貪汙犯!這和封建社會動不動就抄家有什麽不同?早晚也會有借口抄馬雲的家
AnotherEra 發表評論於
想想那些在美國Espionage Act下被審過的和正在流亡的人。
heehee 發表評論於
胡錦濤太麵,早該判。
現在判還有一個原因,是最近IS那裏有點作。
破棉襖 發表評論於
"全部財產充公"是神來之筆,根據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馬雲將來犯事,也來個“全部財產充公”,嗬嗬,共黨權貴就發了!
azcactus 發表評論於
德國之聲算什麽東西?為啥反華烏賊們都去對他們說東到西的?他們欠猶太人幾百萬任命,償還了嗎?自己一屁股屎,不好好清理,還參乎別人家的事?
blush? 發表評論於
看樣子他幹的不少, 否則不會判無期的。說不定那些受他煽動的人直接參與了暴恐謀殺活動。
風月華章 發表評論於
說他溫和的人是沒看過維吾爾在線這個網站
聞立軍 發表評論於
不如給他個叛徒、特務的罪。
絲瓜種 發表評論於
看來上課必須時時刻刻都得宣傳四項基本原則了。
分分秒秒都得宣揚偉光正的宇宙真理了。
西部華人 發表評論於
沙漠立國=自取滅亡
睡覺不打呼嚕 發表評論於
且不說要把恐怖主義和分裂主義要分開處理,此人不說恐怖活動扯不上邊,連分裂都無其事。

否則這些漢人律師不是為他辯護!
睡覺不打呼嚕 發表評論於
這個人言論與網站我是關注過了的,明顯他是溫和派,無分裂國家之行為,土共就是要把所謂意見派打成異議分子,人為樹敵!
老糞青 發表評論於
像這種人,終身都不得保釋。
jgwangsic 發表評論於
給力!
又預定了一個諾貝爾獎
mihu老汗 發表評論於
言論自由是應該的。但是言論自由不能允許煽動暴力,以暴動分裂國家。煽動恐怖活動在那個國家都不允許
michaelg 發表評論於
有點重了,但是給維族的知識精英們打預防針。不要以為是少數民族就可以胡言亂語。

新疆維族的大小知識分子現在發表公演,估計得滴量堤量了。
manhan 發表評論於
對穆斯林,無論打前鋒唱黑臉的激進派穆斯林,還是做後援唱白臉的溫和派穆斯林,都必須用重典嚴打!對於人類文明之癌伊斯蘭教,隻有中國政府還有點辦法。法國英國澳洲等國很快就會被穆斯林的人口霸占。法國穆斯林人口已近70%,法蘭西的優雅浪漫的文明竟然就這樣湮滅於落後野蠻的邪教之中,可悲可歎。
wowo 發表評論於
"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 有貪汙罪嗎?搞錯了吧?
may_day 發表評論於
諾貝爾獎委員會一聽又會激動起來。
樓下的,你哪隻耳朵聽到這位中央民族大學維吾爾族學者
鼓動分裂分子殺人的?你能作證嗎?你知道不知道
憲法第35條規定了言論自由?你讀過嗎,想過為啥憲法
在黨國看來就是個屁嗎?反而要李敖來宣傳大陸憲法!
當然,你要承認是個法盲,也不計較了--你是法盲你怕誰?
你就是中國走法製化道路的主要障礙!
aussie-2 發表評論於
中央民族學院的維族教授,副教授有不少,隻此一人被起訴是什麽情況?
獨上南島 發表評論於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劍吼西風 發表評論於
好!
liuwei 發表評論於
台灣人被嚇出一身冷汗。

WXREN 發表評論於
支持新疆獨立
fluff 發表評論於
***docs.google***/document/d/1g75BCY7OQWIOEkTMyXhAVkhxNwYVsE56bocXJqyP2h8/edit?pli=1

***: 前麵是***, 後麵是***
jeff2012 發表評論於
這在美國FBI也是要上門拜訪的。搞不好非正常死亡。
lundunke 發表評論於
對伊力哈木無期徒刑判決,十個荒誕是:1、判決服從政治任務,是政治判決,把和平網站打成犯罪網站;將溫和批評者誣為罪犯 2、是文革式辦案,逼學生揭發老師,學生證人免出庭作證 3、不存在“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何稱“犯罪集團”?4、為配合反恐,強行扣上“分裂集團主犯”大帽5、既然特殊共同犯罪,理應按慣例合並審理,拆開單審,顯失公平6、威迫自證其罪,違反刑訴法7、挑戰刑訴法,發明荒唐的“問題地管轄”原則,強行將北京審理放在烏市8、非法肉體折磨,違規戴腳鐐9、如臨大敵,封鎖開庭馬路10、高度心虛,不準駐華外使節旁聽和外媒采訪。所以,這不是法律判決,是對正義與良知的判決!是枉法判決!判決將民間與官方對話大門關閉,必然天憤民怒,掀起更大抗爭 !伊力哈木不是罪犯!伊力哈木是無罪的!

降魔 發表評論於
屠殺世界上的人民,美國是最擅長的。

雖然美國內部也有階級矛盾,

但是這個世界也是分階級的。

這個世界的剝削階級,就是生物鏈的頂層,那就是美國。

當美國可以任意地剝削和壓迫世界的時候,美國內部是相對穩定的……

而當美國對世界的剝削和壓迫由於世界性的經濟危機出現問題的時候,

美國就有了問題……
降魔 發表評論於
lhxlch

你在美國發表言論,批評一下華爾街的貪婪和對美國人民的吸血。

涉及到根本利益的時候,

美國的和平遊行群眾會被當作恐怖分子實施專政的。
lhxlch 發表評論於
無語了。 因言獲罪判無期。鼓勵暴力嗎?
降魔 發表評論於
鄧小平和胡耀邦領導了少數民族上等人,漢族下等人的民族政策,

在美國的領導下,為中國培養民族分裂勢力,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曾經不再 發表評論於
中共自己都承認:要在4中全會才討論依法治國。這還能是法製國家嗎?

蔣加華 發表評論於 2014-09-23 13:46:25 摟下勇氣號,提醒你,你的言論己構成十足的分裂國家罪。請牢記外交部發言人在新聞發布會上所闡述的:中國是個法製國家,任何人都別想用法律當擋箭牌。
曾經不再 發表評論於
最後的瘋狂。。。。
蔣加華 發表評論於
摟下勇氣號,提醒你,你的言論己構成十足的分裂國家罪。請牢記外交部發言人在新聞發布會上所闡述的:中國是個法製國家,任何人都別想用法律當擋箭牌。
pinger 發表評論於
文字獄!
鼓掌的別高興太早了。說不定下一個就是你。
titaniumsub 發表評論於
不服再玩幾千年,看誰的招數好使?
民族解放 發表評論於
蒙古人滿洲人當年用這種招數壓服過漢人,現在漢人就以為用這招能壓服維吾爾人。
勇氣號 發表評論於
希望中國慎重考慮

對恐怖分子,和分裂主義應該分開來看。對恐怖主義應該強硬打擊,絕不手軟。對分裂主義要具體分析,用和平手段,主張自治獲得更多權利,甚至要求獨立的。應該對話,和協商,爭取他們改變觀點。對公開號召、組織、使用暴力的,才需要鎮壓?。

隻要不使用暴力,要求民族自治,甚至獨立不應該違法,目前全世界都遇到這個問題,根本上、要靠增加國家自身凝聚力來解決。

把恐怖主義和分裂主義混在一起,對切割、分離、兩類人,解決民族問題極為不利,這正是極端恐怖分子所希望的。簡單說吧,對達賴,對熱比亞,對“維族教師”,應該對話、爭取。對ISIS這類人,才應該嚴厲打擊。

對溫和的人溫和,對強硬的人強硬,你就會贏得少數民族的尊重,和國際社會的尊重。
十全老人 發表評論於
“治亂世宜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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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猜到這個冒著屍臭的古話會被引用一百遍...那幹脆恢複帝製算了,讓封建朝廷用重典伺候犯上作亂的共產黨.
文閣鬆韻 發表評論於
但凡鼓吹國家分裂的都應該嚴格按法律嚴懲,維族教師被判無期一點都不冤枉,相反還是判得太輕了。共產黨學習蘇聯的民族政策,結果問題越來越多,蘇聯自己都解散了。是因該改變民族政策的時候了,因該取消民族政策,凡事在中國的公民都不應該劃分什麽民族,這樣也就不存在民族自治的問題了。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找之。既然中國沒有民族問題,並且可以自由遷徙,就不存在對新疆和西藏的移民問題,同時可以的這兩個地區的計劃生育政策有寬鬆的要求,但是因該對這兩個地區的所有人都一個標準。
leonardo2025 發表評論於
嚴打我看還是打得不夠嚴!沒有傷到筋骨怎麽能消停?不連坐的話,這種不可協調的民族矛盾是無解的。不象很多人想象的那樣你對他們該怎麽怎麽好。之前已經對他們足夠好了,但是一直不知足。其根本目的就是要獨立,但這是中國的底線。新疆的維子以前鬧海沒這麽囂張,近幾年隨著和國際伊斯蘭恐怖主義的不斷接觸,也開始走上極端路線。如果中共這時候不下猛藥,恐怕今後不進行大規模屠殺很難控製局麵了。
蔣加華 發表評論於
從官方公布的罪證據可以看出,此人沒有宣揚暴力,和過去發生過的恐怖事件無關,一介書生能以言論可分裂國家?是典型言論罪和思想罪。政府在人們痛恨新疆恐怖主義的大環境下,可以為了政治需要,任意地踐踏司法公正。中國要想成為一個法治國家,遙遙無期。
Mr_Anderson 發表評論於
我覺得TG不至於不給警告,不予商談和爭取,就直接抓起來判無期。那是很蠢的。
可能此人太執著,不知輕重。也可能努比亞不中用了,西方要選一個新的領袖保外就醫。
共-產-黨 發表評論於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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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閣鬆韻 發表評論於
還有計劃生育問題,對新疆和西藏地區的計劃生育對所有的人采取相同的措施,如果中部和東部人口在西藏和新疆居住滿一年,就按西藏和新疆的計劃生育政策辦,東部和中部的人口自然就會有很大一批遷徙到西部地區,西部可能有幾年問題多,三十年後自然就和諧了。
tinker2009 發表評論於
這個教師由於自己的犯罪行為受到法律的製裁, 就是有法必依的體現。他辜負了教師這個稱號,本來可以做更多促進民族團結的工作的,He deserves it.
筆名已被占用 發表評論於
林肯說的很清楚,南方如果願意留在聯邦內,可以保留奴隸製。
但南方寧可分裂也不接受保留奴隸製。於是,為了統一和分裂,美國打了一場付出60萬生命的內戰。
醉在四方 發表評論於
共產黨太無能了!是大獨裁者,司法不公。我等海外華人強烈要求判那個維族教師死刑!!!
共產黨太無能了!是大獨裁者,司法不公。我等海外華人強烈要求判那個維族教師死刑!!!
共產黨太無能了!是大獨裁者,司法不公。我等海外華人強烈要求判那個維族教師死刑!!!
blanchill 發表評論於
尊重法律,不要對其它國家指手畫腳。可惜很多人不懂這些還號稱文明國家。
蛋定 發表評論於
搞不懂維族為什麽攻擊計劃生育政策。
cungen007 發表評論於
太好了。任何分離活動 都要受到最高的懲罰。
meitu3386 發表評論於
有些人洗地洗的真沒水準,說什麽溫和派激進派。150年前美國反分裂還打了一仗了你們怎麽不說?你去哪個大學如果有墨西哥裔老師教授傳授“加州德州是墨西哥的,來加入我為加州德州重新回歸墨西哥而奮鬥”,你看有沒有人削死他
洋奴最壞 發表評論於
祝願這裏相當一批‘正義’的留言者被ISIS綁走砍頭,逛店被人彈炸碎,坐飛機遇正能量的劫機者機毀人亡。。。放了P,就得承擔後果,在電腦後也躲不過。
crazybean 發表評論於
zf連有異見的漢人都鎮壓,少數民族就更別提了
LEIMONG 發表評論於
支持政府,絕不能縱容這些分裂分子,對這類人絕不能手軟。
變法維新 發表評論於
中共又出昏招。
b52. 發表評論於
曾經在“維吾爾在線”被封查之前讀過。 很有啟發和促進漢族與少數民族關係的內容, 可惜, 高達上的黨和“國家”是絕不會聽取任何下層的聲音, 現在不會, 將來也不會。
殺人滅口, 從肉體上消滅反對派是中國社會一貫的方針, 一千年前是, 現在還是。
新疆的問題隻會越來越亂。 另外, 沒什麽人可以號稱自己一個人可以代表新疆人
好望角駱駝 發表評論於
如果說因言獲罪,那麽這裏的人是不是應該感覺特幸福?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治亂世宜用重典。”新疆是一個安全受到破壞的地方。為了震懾謀求不軌者,需要用重典。
ilikelife 發表評論於
空城之主 發表評論於
吾爾開西。
kai2002 發表評論於
對恐怖分子或恐怖分子的後備軍沒有什麽客氣好講,依法辦事。
bsmile 發表評論於
有些東西就是擦邊球,但以擦邊球來過分玩弄法律(或者當權人的意誌),那你就錯了。就把權力裝在籠子裏,和把我們裝在籠子裏,還真是沒法說什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長期的總體的趨勢應該可以的到驗證吧。還是把他的分裂言行發布出來讓我們看看是不是有分裂的目的在後邊。
Amercian 發表評論於
any one who dare to follow ? should be death penalty .
Amercian 發表評論於
sure
筆名已被占用 發表評論於
英國表明在蘇格蘭搞分裂合法
西班牙政府已經表明在西班牙搞公投非法
烏克蘭政府也表明在烏克蘭搞公投非法
在美國搞分裂非法
在中國搞分裂也是非法
各家有各家的規矩,入鄉還要隨俗呢,何況守法!
新的郵件 發表評論於
沒有所謂溫和派或激進派,隻有分離派和統一派。溫和的捅你一刀,比激進的捅你三刀好不了多少,都是犯罪
傻大目 發表評論於
不好說
lzjgz 發表評論於
看過一些他的言論和觀點,根本不認為他是分裂言論,而是較為溫和又直白地對民族政策的批評和建議

如果真要判決服人,就全麵公開罪證

不要還是玩弄斷章取義,誣陷戴帽那套

否則,這就是赤裸裸的以言入罪
天涯小乙 發表評論於
活該!
老唐 發表評論於
從法律上講過程可能值得推敲但結果正確,早該這末幹了。
wsndy2 發表評論於
中國區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在宣判後告訴德國之聲,"案件顯示了中國法製係統的嚴重失敗",這是一個“極其扭曲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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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新疆人都認為判的好,案件顯示了中國法製係統的正義和勝利
文學愛好者之歌 發表評論於
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判處伊力哈木·土赫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為什麽要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窮途迷津 發表評論於
應該提倡雙向大量移民
flysa 發表評論於
同意。雖然我也不讚成分離,但是判決需要公正有理。他到底哪些具體的言論,行動,文章和計劃策劃分離,應該公之於眾。這樣公眾才能明曉到底這個行為出格沒有。
另一方麵,我是讚成統一,但是分離也是一種個人自由意識的表達,何罪之有?估計蘇格蘭那些人放中國早就被判得生活不能自理了。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真是大快人心。
灃滈居士 發表評論於
應該公布其文章和言論,以及講課視頻,讓大家看看是否他真的企圖分裂國家,鼓吹疆獨。
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確實如此,大家都受教育。
否則麽,就像文中的維權人士所言,打擊溫和派,相當於鼓勵激進派。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為達到其分裂國家、尋求新疆獨立的目的,有組織、有計劃地撰寫、編輯、翻譯、轉載百餘篇分裂國家內容的文章,大肆傳播分裂思想,惡意攻擊國家的民族、宗教、經濟、計劃生育等政策及措施。"

撰寫、編輯、翻譯、轉載文章,好家夥,膽大包天了。這如果不判無期,還不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