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少女被肢解案: 好友爆被告三度致電稱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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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好友謝彥德22日指出,案發晚上被告向他聲稱殺了人及碎屍,他覺得難以接受及不能相信。


  香港16歲援交少女被肢解案22日續審,結識被告丁啟泰10載的“好兄弟”謝彥德22日任控方證人,形容被告“容易發脾氣”,並憶述被告於案發當晚三度致電他,聲稱“不知道為什麽會突然掐死一個女仔”,然後向他詳細講解“分屍”經過,更聲稱“不想見到個女仔樣子,所以將她麵皮撕落!”

  24歲被告丁啟泰否認謀殺16歲少女王嘉梅。現年30歲、任職物流文員的被告友人謝彥德22日供稱,他於10年前在大牌檔認識被告。他回憶去年4月 26日晚上12時許,跟女友到尖沙嘴金龍會的士高消遣,期間多位朋友加入,而被告也於翌日淩晨到達,與他們一起飲酒猜枚,並有服用K仔和搖頭丸,藥力生效後被告坐下睡覺,但認為被告仍然清醒,與他聊天時仍“有問有答”。

  謝彥德續稱,三人於27日早上7時許乘的士回石硤尾,被告當晚三度致電他,指稱自己“殺了人,不知情掐死一個女仔”,以菜刀砍斷死者的頸項,又指“這個女仔同他講話好想死”,然後便詳細描繪分屍過程,更指“原來人裏麵有好多肥膏”,又說“不想見到這個女仔樣子,所以將麵皮撕落”,最後把碎骨棄置街市豬肉檔的竹籮內。

  被告於翌日開工時不斷問他“信不信我殺了人”,但最後當他問被告是否開玩笑,被告則指“是,同你講笑的!”被告於5月3日跟他到的士高消遣時,也照樣飲酒猜枚。

  謝續指,當被告指自己殺人時,他感到“好難接受”,又記得有一次他曾在被告麵前按了“3個電話鍵”,被告立即喝止“你不是想報警呀?”他形容被告“容易發脾氣”、喜歡獨處及內向,但認同多數隻會“講粗口”發泄,他表示忘記被告於何時開始服用K仔等藥物,但未曾目睹過被告吸食藥物後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