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案人物圖解
今天上午,侯耀文遺產糾紛案有了新進展。
侯耀文大女兒侯瓚通過法院查清父親的遺留銀行存款去向後,撤回對妹妹的起訴。在新的訴狀中,侯瓚及其妹妹認為伯父侯耀華等四人侵占自己父親的遺產,將對方告上法庭。侯耀華為第一被告,侯耀文的師侄牛成誌為第二被告,侯耀文弟子郭曉小夫婦二人也成為被告。
上午,西城法院將當事雙方約至法院,進行了首次證據交換。
今日現場
侯耀華提出不公開審理申請
9時30分,在證據交換開始時,侯瓚姐妹及侯耀華等當事人均沒有出庭。侯瓚和妹妹的母親袁茵各自委托了一位律師出庭,而侯耀華、牛成誌、郭曉小夫婦四人委托了兩位律師出庭。
法院向雙方律師出示了之前由法院向銀行依法調取的證據。這些證據顯示,牛成誌多次從侯耀文的不同賬戶上取款,其中最大的一筆是從櫃台取走了120萬元。
侯瓚的律師今天向被告提交了昨天去玫瑰園拍攝的現場照片,用於證明屋內的物品已被搬空,而且廚房裏的櫃子也在今年1月份後被拆走了。
侯瓚還提交了一份關於自己身份問題的公證書,以證實自己是侯耀文的女兒。“我們想申請不公開審理。”侯耀華的律師表示,這個案子可能會涉及到侯耀文的個人隱私。但侯瓚的律師明確表示,希望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侯耀華的律師當庭還提交了調取證據的申請書,要求調查侯耀文的房產在2007年9月至2008年6月間的還貸情況、物業費的交付情況,此外還包括侯瓚所開馬自達6的付款情況。
據悉,此案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遺產案
解惑一
為何將侯耀華列為被告?
核心事件
2007年6月,侯耀文在昌平玫瑰園別墅突發心肌梗塞,搶救無效後去世。因生前未訂立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兩年來,其身後的遺產一直沒有說法。
29歲的侯瓚是侯耀文的大女兒,她同父異母的妹妹今年隻有12歲。
今年2月,侯瓚將妹妹起訴到法院。她的理由是,她和妹妹是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因客觀上無法獲知父親有多少遺產,希望法院通過此案調查侯耀文名下的銀行存款和交易記錄,並進行分割。
近日,侯瓚又提出申請,要求變更、追加被告。新的訴狀中,侯瓚及其妹妹為原告;侯耀華為第一被告,侯耀文的師侄牛成誌為第二被告,侯耀文弟子郭曉小夫婦二人也成為被告。
案件解惑
侯瓚在申請中稱,父親去世後,侯耀華第一時間趕到父親生前居住的玫瑰園,主持料理後事,並實際控製玫瑰園的所有遺產和證件。
兩年來,侯耀華從沒主動邀請兩位繼承人清點、封存遺物。除了一輛由侯耀華使用近一年後交付給妹妹的監護人的汽車外,侯耀華沒有將剩餘遺產分配給兩位繼承人的意圖。
侯瓚說,她從法院的調查取證中得知,牛成誌取走其父名下多筆銀行巨款,郭曉小夫婦二人使用私家車輛和搬家公司,先後拉走了玫瑰園別墅的所有物品。
侯瓚認為,上述遺產和物品,均屬遺產範圍。被告未經其同意就擅自處分,涉嫌侵權;遺產的實際控製人侯耀華不履行確定遺產範圍和分配的義務,並同他人擅自處分遺產,侵害了其姐妹的財產繼承權。
侯瓚和妹妹請求法院責令侯耀華等人返還相應遺產,並承擔侵權責任。
遺產案
解惑二
侯耀文到底有多少財產?
核心事件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侯耀文名下的遺產高達8000萬元。據侯瓚說,她和妹妹隻看到一輛車和一處含有欠貸的房產(欠下70萬餘元的玫瑰園別墅),她並不清楚父親的遺產具體有多少、在何處。
案件解惑
記者從有關方麵了解到,根據目前侯瓚提供的銀行賬號,侯耀文浮出水麵的銀行存款僅有130多萬元,其中有美元和人民幣。
這個數目與8000萬元的遺產傳聞相去甚遠。而且,這些錢基本已被侯耀文的師侄牛成誌取走或轉賬。
那麽,這些錢被轉走後又流向哪裏?
記者從知情人處了解到,牛成誌自稱,將這些錢分批取出來以後,錢由侯耀華的司機交到侯耀華處。
這些錢還了侯耀文的部分欠款,且都打了收條,現在這些收條都在侯耀華處。
此外,侯瓚所稱的郭曉小夫婦二人使用私家車輛和搬家公司,先後拉走了玫瑰園別墅的所有物品。
那麽,這些物品又去向何處?
據這位知情人透露,郭曉小曾說過,房子沒有人看守之後,為保證屋子東西安全,侯耀華問了袁茵和侯瓚,經過她們同意,郭曉小把玫瑰園的東西拉到天通苑租的一房間裏。
而房子是郭曉小租的,260多平方米。有一些大的物品放不進去,就放在侯耀華那裏了。
遺產案
解惑三
郭德綱會為遺產案出庭作證嗎?
侯耀文的遺產糾紛案也引起了徒弟郭德綱的關注。
7月18日,郭德綱在最新一期的博客文章《聽雨隨筆》中,使用了多個問句為侯瓚姐妹倆的遭遇鳴不平。郭德綱說,他在山西入住一家酒店時,發現侯耀文5年前也曾在此入住過,突然有感而發。在博文中,郭德綱稱:
真快,師傅離開已經兩年了……平靜背後隱藏了些什麽?師傅的萬貫家財哪去了?那些珠寶名表田黃石羊脂玉哪去了?那些飾品家具字畫藏品哪去了?那些服裝改了尺寸後誰穿去了?玫瑰園中最後連燈泡都被摘了,為什麽?
師傅的兩個女兒連一張紙都沒得到,為什麽?兩個女兒也並非為爭遺產而導致不能下葬,她們從來也沒爭過,那這一切都是為了什麽?
案件解惑
據記者從有關方麵獲悉,郭德綱有可能為本案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