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盯死餘秋雨“詐捐”:出來混,是要還的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出來混,是要還的

  易中天盯死餘秋雨“詐捐”

  繼對“李輝質疑文懷沙”事件發表請勿“飆車”宏論後,學術超男易中天昨又在博客上發表《餘秋雨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對鬧得沸沸揚揚的餘秋雨涉嫌“詐捐”事件侃侃而談。易中天表示,餘秋雨必須回應“詐捐”事件,必須拿出“捐款如期到位”確鑿證據。“出來混,是要還的,餘先生得包涵—點。

  昨日,《現代快報》發表了上海九久讀書人文化公司董事長黃育海的談話,稱餘秋雨所捐20萬善款“當然到賬了”,為此,易中天追問黃育海董事長:到哪個賬了?怎麽到的?啥時候到的?“千萬別說餘公民熱淚盈眶地拎著密碼箱,直奔災區而去,收據都沒要—個。也別說貴公司專門為此單獨設立了—個賬戶,啥時要用啥時用。諸如此類的說法,恐怕都是難以服眾的。”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www.chinanews.com.cn/cul/news/2009/06-15/U136P4T8D1733798F107DT20090615093731.jpg">

  易中天發表了4點明確意見:“餘秋雨公民可以不捐。”“餘秋雨公民不能詐捐。”“公眾可以質疑餘秋雨。”“餘秋雨公民必須回應。”易中天認為,“餘秋雨公民的版稅,非偷非搶,非貪非賄,是他的合法收人。如何支配,也是他的自由。因此,餘秋雨公民哪怕—文不捐,我們也不能說三道四。”“你可以不捐,不能詐捐。尤其是公眾人物,又尤其是號稱捐款最多最早者,必須信守諾言,盡快到賬。如果揚言捐款多少萬,又分文不見,那就不是什麽‘誠信’問題,而是涉嫌‘欺詐’,即騙取公眾的愛戴和同情。”

  易中天—針見血地指出,“因為是‘公開捐款’,而且是‘巨額捐款’,其中已涉及到公德、公義、公信力,以及公眾的回報,餘秋雨公民必須麵對監督和質疑。在這個問題上,他不能行使‘沉默權’,也不能拿‘言論自由’做擋箭牌。沉默、拖延、推諉、繞彎子、編謊、打太極拳、王顧左右而言他,就不但涉嫌挑釁社會公德,也是對公眾智力的侮辱,後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