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寶馬肇事後找人頂包 目擊者稱車速超100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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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波在搶救室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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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的擋風玻璃已破損

  最近杭州飆車案暴露了部分“富二代”缺乏對規則、道義尊崇的一麵,其素養和品質成為公眾關心的問題。有網友發帖稱,5月19日,重慶永川區出現22歲青年王某駕寶馬撞死人後找人“頂包”的事件。這引起了網民的關注。發帖者稱,王某將過路人付波撞飛後,下車後持續打10餘分鍾電話,卻沒有打120,而傷者近一個小時後才被送往醫院,終因搶救無效死亡。近日,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記者前往永川進行采訪。


  網帖:傷者騰空6米

  近日,在名為《重慶永川又一寶馬肇事逃逸!光天化日找人頂包》的帖子中,網友“蝴蝶是自由的”稱,5月19日下午2點10分左右,在重慶市永川區匯龍大道通威飼料廠門口,一輛車牌號為渝CE6666的寶馬車超越雙黃線後,以風馳般速度將一過路男子撞飛,騰空高達6米之高,傷者落地之後已不省人事。

  “車速100碼”未獲證實

  據目擊者稱,傷者從匯龍大道重慶永川通威飼料廠附近過馬路。右邊一輛機動車放慢了速度,示意男子先通過馬路,突然一輛高速行駛的寶馬320轎車突然超越雙黃線變道後,寶馬轎車左車頭直接撞到男子,男子繼而和寶馬車前擋風玻璃左下角發生碰撞,隨即騰空6米多高,飛至10多米遠處。目擊者估計,當時的車速可能超過100碼,但這一說法並未得到交警部門的證實。

  一通電話後 頂包者來了

  帖中還稱,肇事司機下來查看現場後打電話叫人過來“頂包”,通話時間長達10餘分鍾之久,導致傷者沒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救治。待120救護車到達後已過去40分鍾左右,而肇事現場離醫院隻有5分鍾的車程。傷者因搶救無效死亡。

  記者近日通過永川區第二人民醫院,找到了正住在某酒店的被撞者付波的家屬。據悉,事故發生時,付波的朋友王平(化名)正巧在周邊。據他的證詞稱,當時一個瘦高個,穿灰藍色T恤的人從駕駛室出來在一邊不停地打電話。他要求駕駛員趕快救治付波,但駕駛員表示要等交警來了再說。後來有一位圍觀群眾撥打了 120。

  在等待120期間,王平發現駕駛員往轉盤方向逃逸。14:40左右,交警到現場,一個矮個子,皮膚較黑的男人自稱是駕駛員。“圍觀的群眾均不認可,”紛紛告訴交警說駕駛員逃跑了,此人係“頂包者”。

  目擊者:時髦女拿走傷者手機

  付波的女友蘭欣(化名)告訴記者,付波出事以後,蘭欣一直找不到付波的手機,一個圍觀的群眾告訴她,事發以後,車上下來四個打扮時尚的青年女子,一個女子看到地上的手機,便趁人不注意撿走手機,與其她三名女子陸續離開了事故現場。蘭欣告訴記者,“如果當時有人通過那個手機聯係我,我也能迅速的趕到現場救人。”蘭欣稱,自己當時就在事發地不遠處,但是由於沒有接到通知,未能及時趕到現場。

  據悉,付波在15點07分才被送達重慶市永川區第二人民醫院,距離事發已經過去近一個小時,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肇事者至今未露麵

  付的舅舅激動地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已經10多天,肇事者就再也沒有露麵,隻派律師與他們接觸過一次,律師向他們提出了賠償方案,並要求他們出示付波的身份證明,“因為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的賠付標準不一樣”。但是律師的要求遭到了付波親人的拒絕。

  肇事者2月份才拿到駕照

  得知付波去世以後,付波70多歲的父母當場昏迷不醒。付波的舅舅也趕到了永川處理付的後事。他告訴記者,5月20日,交警隊通知自己和王平等人前去指認凶手,在交警提供的照片中他們立即指認出真正的肇事者,一位名叫王某的青年。而此時,交警告訴他們,在他們指認前,王已經到交警隊投案自首了。“為什麽投案了還要我們指認呢?”付波的舅舅不禁發出疑問。記者了解到,這輛車牌號為“渝CE6666”的肇事車係寶馬320轎車,車主為申某,是王某的母親。通過在派出所查詢,家屬發現王今年22歲,今年2月9日才拿到駕照。

  記者就此采訪永川區交警大隊,工作人員表示,現在仍在積極調查,不便接受采訪。

 肇事者連聯係方式也沒留

  “先到孩子的靈前來道歉,再談賠償的事。
”肇事者一直不露麵的做法讓付波親人無法接受,他向肇事方律師提出要求見肇事者本人,也一直沒有答複,“我用我的生命向他們保證,不會傷害肇事者一個汗毛,”但直到昨日,肇事者一直沒有出現,連聯係方式也沒有留下。記者曾通過多方途徑聯係肇事者,也沒有成功。

  目擊證人在顧慮什麽?

  為了解到付波出車禍的真實情形,付的舅舅又和蘭欣等人前往事發地了解情況。可此時,這些原本目擊了車禍一幕的群眾變得欲言又止,在死者家屬的再三請求下才寫出了證詞。“這些人在事故當天非常熱心的幫助我們,為什麽現在吞吞吐吐呢?”蘭欣的一個在永川本地的親戚告訴她:“王某在本地的勢力很大……”

  律師說法

  肇事逃逸可追究刑事責任

  重慶市海外律師事務所胡昌鬆律師介紹,交通事故發生以後,肇事者找人“頂包”,若肇事者本人未離開事故現場,不屬於肇事逃逸。但肇事者沒有對傷者進行救治,離開事故現場,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可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但具體的事故責任認定,需依據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同時,如果情節嚴重,“頂包者”也可能因偽證罪、包庇罪被追究法律責任。

  網友聲音

  “人窮誌不窮”:這個司機對死者的生命也太漠視了!要是所有的司機都是這種態度,我們出門的生命安全怎麽保障?

  “我選擇不說”:我就是永川的,王某在永川相當有勢力。

  “隨風”: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即便是他找人“頂包”真的成功逃了,也逃不過人們對他的罵聲和他自己良心的譴責。

  “八戒”:一定要把他揪出來繩之以法弘揚正氣。

  “時光倒流”:王某開的是他媽媽的車,又是個“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