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父親陳澤民正式獲準破產 共欠債17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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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希父親已正式破產(資料圖)


4月29日消息,陳冠希父親陳澤民昨天(28日)在沒有債權人反對的情況下,正式被香港高院頒發破產令,據悉,陳澤民在申請破產最初的時候曾一再重申自己欠債總額約為2000萬港幣(約折合1763萬元人民幣)。在破產令生效4年期間他將被禁止乘坐出租車和自費旅行。

  欠債總額約2000萬元

  陳澤民自2001年起不時被人起訴追錢、追租,更曾被指開出100萬元空頭支票;去年7月,他再被銀行追討1938萬港元,當時他解釋該些是公司欠款,並非針對他個人。在申請破產事件曝光後,陳澤民重申欠債約2000萬港幣(約折合1763萬元人民幣)。

  4年內禁乘出租車及自費旅行

  根據香港法律,陳澤民在破產令生效的4年間,除了個人生活受到限製之外還須清還欠債,除了基本生活開支外,其餘收入須交由破產管理官處理,用作償還債務;但如果陳澤民的工資連基本生活也無法維持,便無須還債。根據破產管理署資料,法庭頒令陳澤民破產後,除非有需要,否則不可隨便乘坐出租車,也不得自費出外旅遊,甚至連向朋友借100元也要先披露破產身份。根據《破產條例》,破產人不可擔任公司董事、持牌執照及公務員等專業工作,其所擁有的資產也會被凍結。

  不移居北京

  昨天有致電陳澤民了解,問他是否有心理準備麵對與以前不同的生活?他說:“真的判了嗎?律師還沒通知我,所以我還不知道,我要和律師商討傾談過才可以接受采訪,不好意思呀!”而在被問到是否有心理準備生活和以前將會有分別時,陳澤民表示:“這是接下來的問題,我會先與律師了解後再講好嗎?”至於他會否移居北京這個問題,陳澤民說:“我已經較少到北京了,當我處理好事情後再接受采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