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就無怨無悔--訪首例與在押犯結婚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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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3歲的黃曉琴和大她6歲的戴宇東相戀近8年終於結婚了,這是監獄幹部為兩人拍的結婚照。


  帶著女兒和服刑男友結婚


  全國首例“在押犯人結婚”事件女主角黃曉琴稱很開心終於有了一個名正言順的家


  □采寫:本報特派記者 陳文定


  對話背景


  7月28日,成都市雙流女子黃曉琴鄭重地向新都區司法局、大邑新源監獄遞上了特殊的結婚申請。她要結婚的對象,是因盜竊罪仍在監獄服刑的男友戴宇東。


  今年23歲的黃曉琴和戴宇東的女兒已滿6歲。由於未滿法定婚齡,一直到男友入獄都未辦理結婚登記,女兒至今也沒有上戶。黃在申請書中說:“我希望能夠和他履行結婚登記手續,做一對真正意義上受法律保護的夫妻,讓我們的女兒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成為一個有用之人。”黃曉琴說:“我申請結婚的目的就是希望戴宇東能繼續好好改造,讓我們的孩子有一個完整正常的家。”


  8月26日,這起“在押犯人結婚申請”被司法部默許,黃曉琴如願拿到了結婚證,成就了全國首例監獄服刑犯人結婚的事實。日前,記者在成都采訪了她。


  我理解上級部門“默認”我們結婚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是什麽時候得知司法部門批準你們結婚的消息?


  黃曉琴(以下簡稱黃):大概在10天前得到消息的,但監獄的領導告訴我說,經請示國家司法部,司法部隻是默許我和東東(戴宇東)結婚,而不是下文批準我們結婚。


  記:不管怎麽樣,你應該感到很幸運呀。


  黃:是呀,我開始以為應該有一個什麽文件批下來吧。但我理解上級部門以“默認”的方式批準我們結婚。我個人的理解是,如果司法部門為此一旦下發專門文件,很多在押犯人就會以此作為法規提出結婚,司法部門在執行當中,就會很麻煩。畢竟“犯人結婚”以前是沒有發生過的。


  記:聽說還是監獄幹部親自給你們拍的結婚證照?


  黃:沒錯,8月27日早上7點多,當地媒體的記者找到我,說帶我去民政部門辦結婚證。後來(記者)又和我一起去了監獄,監獄的領導讓東東在結婚申請表上簽了字,之後由監獄幹部給我們拍了結婚證件照,當天就給把結婚證辦了。


  記:在拍結婚證件照時,東東是不是很幸福?


  黃:他在現場不敢多說話,他也不好意思向我表達什麽,不過我還是可以看出他很幸福的表情。


  記:他得知你近段時間一直在跑結婚證的事情,有沒有向你表達他的想法?


  黃:東東對我更多的是擔心。他曾經在監獄裏給家裏來過電話,他說還有兩年就出獄了,叫我不要把自己跑得太累,順其自然就好。


  終於可以回答“我是他老婆”了


  記:在拿到結婚證的那一瞬間,你是怎麽想的?


  黃:我很開心。8年了,終於有了一個合法的婚姻證明,終於使自己有一個名正言順的完整的家了。


  記:知不知道自己是全國第一個和正在服刑者結婚的人?


  黃:我也是看到媒體報道後才知道的。為了跑結婚證的事情,我的正常生活完全被記者們打亂了,每天早上很早就要被他們拉著到處跑,要接受拍照采訪,不到10天就瘦了10多斤,上班還得曠工。不過我覺得還是值,畢竟我的終身大事已經了結了。 


  記:在他沒進監獄之前,你們怎麽沒想到過結婚?


  黃:當然想過結婚,但因為我沒到結婚年齡,要交罰款才能辦證,所以隻好往後拖。後來,我到了結婚的年齡,他卻進了監獄。但我還是很想和他結婚,所以在探監的時候,也試著問東東,可不可以在監獄裏辦結婚證件。


  記:那他聽到你提的結婚要求後,是不是感覺有點意外?


  黃:他多多少少還是感覺有點意外,不過還是就此去谘詢管教幹部,管教幹部答複說,監獄裏麵是不可以結婚的,隻有等服完刑出獄後,才能考慮結婚的事情。


  記:既然當時的結婚要求被管教幹部拒絕了,怎麽今年又想到提出結婚呢?


  黃:今年7月初,區裏召開了一個“在押犯家屬會議”,專門幫助在押犯家屬解決實際困難。村長問我有沒有什麽困難時,我提出女兒到了上學年齡,但因為我和東東沒有結婚,所以小孩上不了戶口,就不可以上學了。後來,村長就在會議上將我的想法提了一下。


  記:你當時對自己提的要求抱的希望大嗎?


  黃:因為有了上次被管教幹部拒絕的經曆,我根本就沒有抱(結婚)這個期望,隻是覺得,如果結婚證辦不到,有關部門是不是可以通融一下,把我女兒的戶口給上了,讓女兒能正常上學。


  記:從心底來說,是什麽力量支持你這麽渴望和服刑的男友結婚?


  黃:我最直接的想法就是,和他在一起這麽多年了,卻沒有名分,所以很想要一個結婚證。我感覺辦了結婚證就是一家人了。以前探監的時候,管教人員問我“你是他什麽人”,我都不知該回答“我是他女友”還是“我是他老婆”。


  他毀就毀在那幫狐朋狗友上


  旁白:當時年僅16歲的黃曉琴是在舞廳跳舞時和戴宇東認識的,小學沒畢業就輟學的戴宇東坎坷的經曆讓涉世不深的曉琴同情不已。純真的少女芳心第一次被開啟了。


  記:和他談戀愛的時候你才16歲?


  黃:是。當時我和工友一起玩,東東過來請我跳舞,他問了我的姓名和在哪裏上班,他又跟我說了他的身世,我當時特別同情他。


  記:就這樣被打動了?


  黃:是呀,他特別動情地說他10歲的時候父親就過世了,18歲的時候,他媽媽又得了心髒病過世了。12歲的時候,他就跟人學做皮鞋。他說的讓我感覺他很委屈很辛酸,我的心又很軟,就特別同情他,甚至希望可以幫助他。後來,東東經常來我工廠找我,兩個人談著談著就有感情了。


  記:當時他給你的印象是什麽?


  黃:人坦誠,很瀟灑,有風度,為人處事都很好。


  記:所以你就和他一起生活了?


  黃:大概是在相識後的兩三個月吧,他天天來找我,呆的時間長了,就感覺離不開他了。有感情了嘛,又覺得他不像社會上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就一起住了。沒想到幾個月後我懷孕了,那時我還沒滿17歲,他快23歲。


  記:你當時想不想要這個孩子?


  黃:我當時堅決不想要,因為那時年紀太小,根本不知道怎麽麵對我媽媽和周圍的鄰居。


  記:那他呢?


  黃:他一直都在勸我把孩子生下來,因為他年紀也大了,有一個孩子就有一個穩定的家。另外,他想到我這麽小,不要孩子,萬一我以後不跟他怎麽辦?


  記:那孩子生下來以後,你們的生活過得還好?


  黃:娃娃生下來以後,我們一直麵臨的就是經濟危機。而東東卻不爭氣,經常是在一個地方做個兩三天活就不幹了,和一堆朋友在外麵瞎耍,喝酒打牌,不好好工作。


  記:那你有沒有因此和他提出分手?


  黃:我和他說過,如果你再這樣,我就把娃娃留下來,自己走了。可是最終我還是不忍心,一是丟不下孩子;二是怕我走了以後,他變得更壞。


  記:你當時向他提出分手,對他的觸動大嗎?


  黃:我威脅過他之後,他會好幾天,但是過了幾天,他又出去和那幫人耍了,不管說什麽都聽不進去。


  記:他出事是在什麽時候?


  黃:2000年3月,因為盜竊鋁合金閘門和廣播電纜線被抓住。


  記:他盜竊的事情你以前知不知道?


  黃:他盜竊卷閘門的事情我知道,因為他和我說過,還把盜竊的東西帶回家來。我就勸他不要再做了,他答應得很好,說“我以後不再做就是了”,但是過不了幾天,他又去偷了。


  記:你認為他當時盜竊的動機是什麽?


  黃:我想是為了找錢,為了讓我們母女倆能過得更好一點。但實際上,我並沒有見到他拿錢回來,而他接受審訊時,卻承認自己盜竊了價值數萬元的物品。


  記:在案發後,你對男友瀟灑風度、為人良好的印象是不是徹底改變了?


  黃:我覺得他的本質並不壞,毀就毀在那幫狐朋狗友上麵。


  找其他男人的念頭就這樣打消了


  旁白:現實麵前,黃曉琴將女兒送回了娘家,然後外出打工。4年中,她想過離開不爭氣的戴宇東,重新開始新的生活。但是在嚐試和一名男子交往後,卻發現自己心中揮不去的仍然是戴宇東的影子。


  記:你得知他判決7年的事實以後,是不是對以後的生活絕望了?


  黃:我首先想到的,是7年好遙遠好漫長的。但我並沒哭,哭又有什麽用,沒有人會幫我的。


  記:最開始,離開男友的念頭是不是很強烈?


  黃:你想想,(他服刑的這7年)我要一個人帶孩子,又要出去打工,娃娃根本養不活,離開的念頭能不強烈嗎?我也是希望孩子能得到家庭的溫暖,能得到母愛父愛。


  記:那你找到了合適的人嗎?


  黃:我沒有主動找過,隻是先後有三四個男人追我。我記得第一個追我的人,要比東東年輕帥氣,但他從沒有結過婚,我就對那人說,我是生過小孩的,你父母肯定不會同意的。然後我又想到,我娃娃畢竟不是他親生的,他們家庭要是對我娃娃不好就完了,所以想想就拒絕了。後來幾個追我的人,都是被我拒絕了,找其他男人的念頭也這樣被打消了。


  記:難道僅僅是考慮女兒以後的問題,才拒絕別人的追求?


  黃:當然還有……東東畢竟是我的初戀,他畢竟曾經愛過我,對我好過,我們也彼此相愛過,互相珍惜過。我想起和他以前在一起的情景,有種舍不得的感覺,多舍不得那段感情呀。


  記:這幾年,你一個人帶著孩子是怎麽過來的?


  黃:他出事過後,我想辦法該怎麽生活,娃娃該怎麽處理。我當時第一個想法是,把娃娃給我媽媽帶,找份工作穩定下來。我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做油漆工,200多塊錢一個月,但我一聞到那個味道就受不了,就不做了。後來又做過好幾份工,我一直對自己說,我一天都不能失業,我要掙錢養活小孩。


  記:小孩一直沒有見過自己的爸爸,她不會問嗎?


  黃:她經常會問“爸爸呢”?我就回答,“爸爸在外地上班”。所以每當別人問女兒“你爸呢”?她都會很老練地回答:“在外麵做皮鞋去了。”


  記:她現在已經6歲了,還相信自己的爸爸在外麵做皮鞋?


  黃:女兒5歲的時候,有一次我帶她去監獄看她爸爸,回家的路上,她就好奇地問我:“爸爸怎麽是光頭呀?爸爸上班的門口怎麽會有那麽多警察呀?”我騙她說,門口站著的是看門的保安,爸爸隻有等放假了才能回來。但女兒現在曉得了,爸爸是犯了錯誤,給警察叔叔關起來了。


  他在獄中學會給我寫詩了


  旁白:幾年的獄中生活,戴宇東也真正開始反思自己的過去,下決心脫胎換骨重新做人。今年5月,通過自身的努力,表現良好的他獲得了1年減刑。


  記:他一關就是幾年,你們平時怎麽交流呢?


  黃:他進監獄後,先後給我寫了幾十封信,聊家常,以此加深感情。嗬嗬,還會寫點詩呢。


  記:還會寫詩?能不能回憶幾句最讓你感動的念給我聽聽?


  黃:我記得他給我寫的第一首是“有情人終成眷屬/朝朝夕夕想愛妻/時時刻刻想愛女/努力改造早團圓/回來報答妻女情……”我當時看著看著,眼淚就流下來了。


  記:他和你談戀愛的時候,有沒有給你寫過情詩?


  黃:那時隻給我寫過兩封信,而且信上的字跡寫得很潦草,我要猜很久才能猜出他寫的意思。畢竟東東隻有小學二年級的文化。但現在,他寫的信工工整整,水平跟初中文化的人一樣的。


  記:他在監獄的進步,是不是也堅定了你跟他結婚的信念?


  黃:這有很大的關係。看著他在監獄裏麵好好改造,素質也提高了,學了很多社會上學不到的東西。他現在還在自學彈吉他,以前根本沒有那樣的修養,有一次我去探監時,他還隔著玻璃給我彈唱歌曲,可惜玻璃太厚我聽不到。


  記:從你的言表當中,我看出你的欣慰之情。


  黃:我現在的感覺是,東東進監獄未嚐不是件好事,和以前在外麵喝酒、打架的他相比,現在的他簡直像換了個人。我堅信,東東出獄後,一定可以重新做人。


  我也想他彈著吉他和我舉行婚禮


  旁白:8月27日,黃曉琴換上一件藍白相間的T恤和一條繡花牛仔褲,並把頭發梳理整齊,在工廠宿舍舉行了一場沒有新郎的“婚禮”。說是“婚禮”,其實隻是買了點糖散給工友吃。


  記:是你特地去買的喜糖?


  黃:我的同事開我玩笑,說我很偉大,一個人帶個娃娃不容易,而且這麽多年還這麽癡情,一定要讓我請吃糖,我就去買了糖。我的女兒很高興地叫著“吃喜糖了”,還拿著糖給記者吃。


  記:這個婚禮雖然來之不易,但畢竟是一場沒有新郎的“婚禮”。有沒有想過,等老公出來後再舉行一場婚禮?


  黃:想過的,雖然和東東一起這麽多年,女兒也這麽大了,但是做一個真正的新娘一直是我夢寐以求的。我心裏也想和同齡人一樣,熱熱鬧鬧地請親朋好友喝喜酒,我披著婚紗,他彈著吉他,多浪漫呀……(苦笑)不過這些都不現實,東東出獄的時間是在2006年3月3日,那時我女兒已經8歲了,(再舉行婚禮)多不好意思呀,況且兩年之後再舉行婚禮,也沒有什麽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