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唇膏做誘餌 一湖南4歲幼女被一14歲少年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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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我4歲的女兒被他兒子強奸,但對方僅僅賠付一千多元,連醫藥費都不夠。”望城縣蓮花鎮的農民王春光(化名)看著幼小的女兒琳琳(化名),憂心忡忡地告訴記者。 昨日,因對給予的賠償金額不滿,王已經委托律師著手處理這事。


  案件發生在6月1日下午4時許,14歲的鄰居賴某以給一支唇膏為由,將小琳琳誘騙至自己家中,然後謊稱要打琳琳的屁股,將其褲子脫下,實施了強奸。事後,賴某威脅琳琳不要告訴家人,“否則你媽媽會打死你。”琳琳回到家中,鬧著要外婆給自己換內褲,說“好髒”,外婆當時卻並未多加注意。直至6月4日,琳琳和8歲的姐姐一同在床上玩耍時,琳琳要姐姐“像雄哥(賴某名)一樣睡在我身上玩”。琳琳母親聽後大吃一驚,才從女兒口中問出事情原委。


  王春光帶著女兒3次到省婦幼保健院、1次到省人民醫院看病,證實琳琳有外陰炎症、出血,已構成損傷。事發後,對方先行賠付了1300元,此後未再賠償任何費用,但琳琳的醫藥費已前後花去1400多元。而如今琳琳的炎症還沒有好,病情時有反複,王春光還不得不多次帶著女兒往返於醫院與家之間。


  案發後,賴某於7月1日被逮捕,現關押於望城縣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