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年砍死16歲“情敵” 戀愛糾紛引出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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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的王某為了徹底擺平“情敵”趙某,用砍刀將其活活砍死。趙某死時年僅16歲。昨天,二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因戀愛糾紛引起的殺人案。因為王某作案時未成年,加上有自首情節,來自市檢二分院的公訴人建議法庭對他從輕處罰。


  出事前,王某在一家汽修廠做學徒工。年紀輕輕的他已經有一個還在上職高的女朋友小榮。去年年底,王某去學校找小榮時,發現另一個男孩趙某也跟了出來。後來小榮告訴他,趙某也在追求自己,還在路上攔截自己。


  2002年12月26日晚上,王某和朋友張某把趙某約出來講和,王某請趙某吃晚飯,王某帶了把砍刀。吃飯時,三人喝完酒後已是次日淩晨,王張二人把趙某騙到一個偏僻的院牆外,拿起砍刀向趙某身上連砍二十幾刀。隨後,二人倉皇逃走。王某回家後,告訴父母此事,父母什麽也沒說,讓他自己處理。當天,他與小榮一起逃到外地。今年4月,王某承受不了巨大的心理壓力,主動投案自首。


  庭審中,王某的父母也坐在辯護席上。公訴人當麵指出,事發後,他們對兒子不聞不問,讓孩子自己負責,明顯說明他們平時疏於管教。對於王某的犯罪,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