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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4

(2013-09-05 20:52:02) 下一個

我以為我不會再想起這些一晃也就從相對漫長的一生中而過的記憶碎片,但是他們居然還是如此地清晰;我以為我會心潮起伏為這些曾經快樂痛苦悲歡離合自以為不得了的經曆,沒想到卻如同一個淡漠的過客,在咖啡館裏有一搭沒一搭地看別人的故事。

 

我的青春其實是殘酷的,作為一個不漂亮也不出眾更無背景的女孩,本身就容易淪為別人青春的背景;說殘酷,也是因為大概不甘心僅僅做別人的背景而不是一道亮麗的風景——雖然今後的幾十年會反複證明我的人生不過就是背景,還是那種邊緣型。

 

那年的哈爾濱,因為懷揣著強大卻又飄渺的“愛情”,我的眼裏已經看不進去多少風土人情,除了小毛兄長般溫暖的友誼。時隔20年當我再到鬆花江邊再看到防洪紀念碑再次去花園街時,我才發現,當年的我,記憶裏全是長春,容不進以外的任何地方。

從哈爾濱又如何一個人回到長春的,我幾乎沒有記憶了;但是再到長春後我好像要開朗很多,會一個人去五商店逛街,買過一條黑色的大擺裙;然後就是買火車票,長春經北京到宜昌,在一個深夜出發,他們都是極具經驗的長途火車乘客,還沒驗票就領著我進了站,還沒開門就找到我們要乘的那趟車翻窗而入,找到我們要坐的位置:三個人的硬座席,我靠窗,中間是他,邊上是吳江;也許周圍還有很多他的同學,我沒有印象。

 

中午左右到了北京,大家都要在這裏倒車,倒車的功夫我們一起吃了餃子,去了天安門;吳江回大同的車比我們的早,就在天安門廣場跟我們道別,走的時候,吳江老模老樣地把我和X的手拉在一起,說“這地兒這麽大,好好跟著,別丟了”,聽得我眼圈一紅。

 

終於隻剩下我們倆,火車又是淩晨的,我都忘了我們是如何打發沒有第三個人在場的尷尬時光的,混到上車的時候,困得不行,靠窗的我立刻趴小桌上昏睡過去。天亮之前,我醒了,因為他也趴在桌上睡著了,頭挨著頭;地方太擠,他枕著左手,右手隻好繞過我,搭在椅背上……黎明前的昏暗中,我忽然伸出手去,輕輕地在他手背上摸了一下,沒想到立刻就被他的手給握住,我本能地退了一下,他握得那麽緊,兩隻手,感覺就像劫後餘生似的,就這麽緊緊地握在一起,而兩個人卻又若無其事似的,一個人繼續睡覺,一個人望著窗外發呆……

 

我想起來了,這就是我之所以對這次遠行銘心刻骨的原因吧?未曾開口,未曾表白,更沒有任何的承諾,兩隻少年的手,穿越了多少硝煙彌漫血雨腥風似的,終於萬水千山走遍地,握在了一起——這符合我的愛情審美觀。我的指尖觸到他手心一個突起的部分,感覺到他渾身一抖,原來那是一道正在愈合的傷口,那天半夜出發去長春站接我,天黑路遠,路上摔溝裏了,手上劃了個大口子……

 

我們就這樣手牽手地一直到了宜昌,年輕的快樂可以戰勝一切千辛萬苦,包括又是淩晨抵達,包括要走長長的一段鐵軌才能到達他姨媽家的宿舍樓,包括為了不打擾他姨媽家我們並肩坐在樓梯口看著月亮等天光……

 

最後,我們登上了回家的船,我還記得好像是江漢56號還是61號;上船時,又是半夜三更。明月當頭照,江水靜靜流,我們在月光下看船過葛洲壩。我記得我靠在船舷邊說“月亮真亮啊,可惜已經不圓了……”,他笑著說隻要我們在一起,圓不圓有啥關係。

有關係。

這一年的秋天,我跟他正式分手——未曾正式“牽手”卻很好笑地寫信說分手!這一年的冬天,他有了真正的女朋友,對,就是那個借我床的團支書;畢業後,他去了北京她繼續讀研;三年後,他們結婚;五年後,他們離婚……

而我們,自“分手”後,一直過了10年,才在北京重逢,不相見,不懷念是我們最後的默契。如果一定要為這段青春往事加一個狗血的結尾的話,那就是重逢後,他單獨跟我們另外一個在京的女同學感慨:我覺得自己挺對不起尖尖的,那些年,很少關心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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