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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尚,定居美國。打工養家糊口之餘,喜愛搬弄幾千中英文字,聊解歲月之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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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槍

(2018-03-28 06:00:13) 下一個
擁槍


李公尚


昨天在華盛頓DC舉行的“控製槍支保護生命大遊行”,號稱參加者五十萬眾。但其中也見眾多反對控製槍支的人士反其道而行之。“控槍”和“反控槍”的人都大張旗鼓,聲索權利,比肩相對,沒有誰能壓倒誰或說服誰。


根據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槍支作為合法工具,並不被視為凶器。如同菜刀在許多國家作為廚具,不認為是凶器一樣。作為美國公民或合法居留者,都可以依法擁有。


多年前,我所居住的州白尾鹿繁殖過快,常在公路上亂竄,每年引發超過一百萬件交通事故,導致數百名駕駛者死亡。於是州政府劃定了涉獵區,鼓勵居民在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六到規定的區域內獵鹿,以減少鹿群的過度增長。我對槍支的使用和保養都不陌生,就到槍店花了八百多美元購買了一枝AR-15半自動步槍。這種槍的好處是可以添加各種附加設備,如望遠鏡、紅外線瞄準器等,能極大提高槍的威力。


在美國購買槍支手續簡單。槍店在查明購買者沒有犯罪記錄或不適合擁有槍支的限製後,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然後讓購買者去參加一個培訓班,根據情況,學習八至十六個小時的有關擁有槍支的法律法規課程和槍支使用保養課程,做到應知應會,必記必遵,再到州煙草、酒類、槍支管理局下設的部門考試,通過後獲得持槍證,即可把購買到的槍支帶回家。持槍證也分種類,有劃定範圍的使用的,也有允許隨身攜帶的。


那年我駕車攜槍,在規定的時間去規定的區域獵鹿,在樹林裏發現鹿群,舉槍瞄準了一隻個頭碩大的雄鹿。從軍時我曾是“優秀射手”,單兵三大基本功,射擊、拚刺、投彈,我最長射擊。每次考核,步槍無論立姿、跪姿或臥姿,十發百米胸靶,必在八十五環以上。後來使用手槍,為練臂力腕力,立定伸臂持槍,手槍上掛上一塊磚,看著秒表堅挺,常常練得手臂腫痛麻木,失去知覺。有時頭暈眼花,栽倒在地,摔得頭破血流。每天手臂手腕疼得穿不上衣服端不起碗。如此兩個月下來,我任何姿勢拔槍射擊,百步穿楊,彈無虛發。但這次瞄準了鹿,見它機警地昂著頭,瞪著亮晶晶地眼睛四下張望,卻下不了手。因為手指一扣扳機,雄鹿必死無疑。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整個鹿群便就群龍無首。如此一想,心就軟了下來,索性罷手駕車回家。返程途中心下疑惑:在戰場上,麵對你死我活的敵人,可以毫不猶豫地出手斃敵於當前。可在獵區,卻不忍射殺數十米外一隻動物。何故?這次有備而來,無果而終,可算使用槍支未遂。


槍支作為工具,其實在多數美國人家裏使用的機會很少。我一共使用過兩次,都是在事先毫無征兆並突如其來的情況下使用的。


幾年前一個安靜的星期天下午,我家後院裏突然傳來“噠噠噠噠”的響聲。這聲音奇特,從未與聞。我便走到後陽台察看,看了幾次都不得要領。一個多小時後,響聲仍然時斷時續,我就坐在陽台上靜觀,突然發現一隻大鳥從樹上飛下來,俯衝到樹林和我家後草坪接合處去捕捉一隻蟲子,隨即“哇”地一聲,就不見了。我衝著那地方仔細看,吃了一驚,原來是一隻巨大的響尾蛇正盤在樹蔭下的草坪上,不時晃動著尾巴,發出響聲。鳥聽到響聲,以為蛇的尾部是一隻蠕動的蟲子,就俯衝下來捕捉,不期被響尾蛇一口咬住。看到響尾蛇張著血盆大口費力地生吞活咽那隻可悲的大鳥,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回屋取槍。我妻子見了,大驚失色,電話報警。我已顧不得許多。毒蛇猛獸已闖進我的家園,我必須拿起武器保護我的家人和財產。


我提槍走到離響尾蛇兩米多遠的地方,響尾蛇已經把鳥吞下去大半,頭部背後鼓起了一個大包。它似已感覺到有其他生物靠近,於是又把盤著的上半身直立起來,搖晃著探索接近它的目標。我曾經受過野外生存訓練,知道蛇都有一個一米半左右的“危險距離”,任何生物進入到這個距離,蛇感受到危險,就會主動出擊,襲擊接近它的生物。我站在兩米開外,槍端在右側,槍口離響尾蛇大約不到兩米,響尾蛇直立起上身,頭來回晃著,說明它還沒有確定攻擊目標。我對著它扁平寬大的頭部扣動扳機,“叭”一聲,響尾蛇頭部粉碎,血漿四濺。直立的上半身一下癱塌下來,不久盤成一團的全身,也漸漸軟綿綿地伸展變直,足有三米多長。


十多分鍾後兩輛警車趕來,從一輛車上下來一名警察,足蹬膠皮靴,手戴膠皮手套,手持一根金屬長叉,問我妻子:蛇在什麽地方?有沒有人受傷?我指著被打沒頭的蛇給他看,他上前提起來看了看,又看了看我手中的步槍,說了句:“奇怪,這不是我們本地的品種,我們這裏不應該有響尾蛇。”他提著蛇,笑著讓另外一位警察摸一摸,另一位警察嚇得後退兩步,說:“你可真有意思!”提蛇的警察對他說:“可能是有人把響尾蛇當作寵物帶進了這個地區,管理不當跑了出來。你查一查,看有沒有人登記過。這種蛇會對本地物種造成傷害。”另外一名警察立即回到警車裏,查詢電腦,發現確實有一家居民剛從阿利桑那州搬來不久,帶來兩條響尾蛇作為寵物,已在警局登記備案。那位警察把死蛇裝進一個袋子,對我說:“你幹得不錯。剩下來要做的是,我們去查一查那家人,看看是不是他家的寵物蛇跑出來了。如果是他家的,我們會給你寄信,你可以根據我們信上列出的證據,起訴他們對具有攻擊性和傷害性的寵物管理不當,對你們造成了生命威脅,法庭會判他們賠償損失。”


還有一次是兩年前的一個星期六下午,我剛睡醒午覺,突然聽到我家後院“砰砰磅磅”地響。這在一向安靜的社區裏極不尋常。我一個激靈翻身下床,提著槍走到陽台。定睛一看,樂了。我妻子用一個壇子醃醬菜,醬菜吃完後,她把壇子洗淨,放在牆邊晾曬,準備再用。不想幾隻鹿遊蕩進我家後草坪。動物都喜愛食鹽,其中一隻鹿嗅到了醬菜壇裏的味道,就伸出舌頭舔醬菜壇裏的鹹味,後來把頭伸進壇子裏,拔不出來了。於是就用力甩頭,碰得到處“砰磅”亂響。其它幾隻鹿受到驚嚇,跳到靠近草坪的樹林裏,驚恐地朝這邊看。


我把槍豎在牆邊,走到鹿身旁。鹿非常機敏,我剛一接觸到它的身體,它立即跳開,一蹦一米多遠。但它畢竟看不見, 我迅速上前用胳膊夾住它的脖子,讓我妻子過來把套在它頭上的壇子拔下來。但是壇子套得太緊,我妻子試了幾次都拔不下來。鹿在我兩隻胳膊裏瑟瑟發抖,後腿不停地蹬跳。我讓我妻子拿起槍,用槍托把壇子打碎。我妻子咬著嘴唇,用槍托打了幾下都沒打碎,震得鹿亂跳,屁股裏直往外噴稀。我讓她用力砸,她終於運足力氣,一槍托把壇子打碎了。鹿突然見到光明,用力一掙,把我頂得後退了幾步,它一步跳出幾米,和其它幾隻鹿逃奔而去。


我擁槍這麽多年,真正用到就這兩次。現在看來,倒覺得買槍不值。誰會買一件沒有多大用處的物品一直保存著呢?槍買後不能送人,也不能隨便交易。如果要賣,必須到原來買槍的槍店或其他登記有資質的商店交易。盡管我擁有的槍支優良如新,但再賣回到槍店,就不值錢了。


應該說,美國在槍支管理上,是有一套嚴格製度的。近些年很多地區發生惡性槍擊事件,大都是因為槍支管理不當和擁有槍支的人掉以輕心或故意犯罪。現代的美國,畢竟不是通過憲法第二修正案時代的美國。如果隻是為了保留美利堅民族的曆史傳統而堅持民間擁槍,倒不如優先考慮為確保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全麵禁槍。


2018年3月25日
於美國華盛頓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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