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的妙用
(2006-07-31 16: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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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狄馬
中國的傳記作家喜歡描摹傳主的不幸,以為傳主越不幸,他們的人格就越偉大。最終給人一個印象:這些傳主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不是靠他們自身的才華和努力,而是靠苦難孕育。但這無法解釋像歌德、泰戈爾這樣命途順遂的天才,反而有可能推出一係列茺謬的結論:如果說苦難對一個人有幫助,那麽楚懷王就成了推動中國文學事業發展的功臣,因為如果沒有他的迫害和放逐,就沒有屈原的《離騷》和《九章》;漢武帝就成了支持史學研究的好“領導”,他雖然沒有給司馬遷撥經費,但如果不是他閹割了司馬遷的話,司馬遷可能就寫不出《史記》;皇權專製就是好,要是沒有政治的黑暗和腐敗,李白、蘇軾、關漢卿就不會留下那麽多牢騷滿腹的佳作;甚至奴隸製也不壞,要是沒有秦始皇的皮鞭,奴隸們哪會心甘情願地修長城、築皇陵?而且,為了讓這些才子俊傑寫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最好讓楚懷王、漢武帝、始皇爺爺做得更糟糕些——正如一部汽車,動力越大,牽引力就會越大——作為讀者,我們自然就會收獲得越多。然而,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要求別人犧牲他的利益甚至生命,來滿足自己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精神需要,即使被要求者是古人或外國人。
在瀏覽長城、兵馬俑、故宮、頤和園等名勝古跡時,我們常常能聽到這樣的話:“這是古代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但解說員甚至是學者們沒有告訴我們的是,“這些古代勞動人民”是不是願意發揮他們的智慧?這些“結晶”又是怎樣形成的?是由血、汗還是葡萄糖析出來的?在我看來,任何一門藝術如果不能體現人類的尊嚴和價值,甚至完工之日就是創造者的生命終結之日,那麽,這門藝術之所以留存下來,就是因為後人要研究祖先的恥辱。長城也許雄偉壯麗,兵馬俑也許奇巧無比,故宮、頤和園也許幽深似海,但作為人類罪惡的象征,我們應該首先記住,這些用白骨奠基、充斥著膿血和眼淚的所謂“藝術”,隻是因為時間的久遠,使我們拉開了距離“審美”,充其量是壞事裏麵衍生出的好事,不值得讚美。就像強奸使一個寡婦懷孕,雖然使她晚年的生活有了依靠,但不能因此讚美強奸;流氓將一個少年的腿打斷,使他沒有資格報名服役,從而避免了“為國捐軀”,但不能因此頌揚“打斷腿”;一個惡棍無端將一個男子閹割,使他沒有機會出生活作風問題,但不能因此炫耀說:“還是閹割好哩!……
一切沒有選擇的行為,在道德上都是沒有價值的。你表揚一個太監守貞操,就像在我們的時代表揚一個下崗工作勤儉節約、農民衣著樸素一樣沒有意義。隻有當我們可以依照自己的良心進行選擇並對自己的選擇負責時,我們的“犧牲”才是有價值的。也就是說,善惡在個人不能負責的範圍內是沒有意義的。一件我們完全不能把握的事件,在道德上就既沒有機會獲得好評,也沒有機會招致惡損。在皮鞭和棍棒下被動地從事一項他完全不得已的工作,和頂住輿論的壓力,毀家紓難,成就一份他認為有價值的事業,這二者是有天壤之別的。如果不問選擇和被迫的區別,一味讚歎受難者的勤勞勇敢,即使他們的工作真對後人有意義,也顯得全無心肝。
中國的文人學士喜歡把一切問題“泛道德經”:一座偌大的城市十裏不見廁所,市民忍恥到牆角排泄,論者歸結為“素質低”,而全然不管市政當局的不作為;一個鄉村教師三十年如一日,省吃儉用,自費買磚,自己手提肩背,將一座學校背上了山,媒體高度讚揚“劉老漢”的“主人翁精神”,卻隻字不提教育部門的失職對一個老人的身心催殘;一個雲南鄉村的女郵遞員工資不夠坐車,步行穿山,獨自往返數百公裏,好多地方要靠溜索穿越,記者采訪完畢,隻是一個勁地稱讚她的任勞任怨……這種文化培養出的道德魯迅稱之為“瞞和騙”。“瞞和騙”的要訣在於,閉上眼睛,繞開真實人生,用形而上的空洞抒情代替形而下的技術改進。苦難和苦難的製造者就這樣一起消失。“……亡國一次,即添加幾個殉難的忠臣,後來每不想光複舊物,而隻去讚美那幾個忠臣;遭劫一次,即造成一群不辱的烈女,事過之後,也每每不思懲凶,自衛,卻隻顧歌詠那一群烈女。”(魯迅《論睜了眼看》),看來這種乾坤大挪移的法術自古有之。
那麽,誰是這種犧牲道德的最後受益者?當一些人無論是心甘情願還是受人哄騙地出售了他們的體能和智力時,誰是這種廉價產品真正買方?從農民們的身上我看到了這種首先加減的最後得數。農民們幾千年來遭受了無數的苦難,換來的隻是一句“吃苦耐勞”的道德美譽,而幾千年來他們的善良、隱忍是否提高了執政者的道德水平?是否使治人者有些許的良心發現呢?或者幹脆反過來說,是否在更大程度上出現了相反的變化呢?特蕾莎修女自述,她在印度貧民窟裏幫助的人,從來不上教堂,因為衣衫襤褸;不會哭泣,因為沒有眼淚;從來不祈禱,因為沒有用;甚至不會請求,因為沒有人理會他們。農民們從來不上教堂,是因為沒有教堂;從來不祈求,是因為上帝聽不見;經常笑逐顏開,是因為不用擔心有人會不讓他當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