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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覺得讓傭金的事是這麽來的

(2011-07-24 20:00:32) 下一個
賣方非20萬不賣。
買方最多出19∙6萬。

兩家都是最後底線。

經紀人一看買賣要黃,決定自己來補那4千。

假設合同仍為20萬,賣家得20萬,但付出1•2萬的傭金。買家出19•6,加上傭金中的4千,即20萬。

經紀實得傭金8千。回扣給買家2%。

雖說這樣做違法,但做的人不少。具體方式,百分比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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