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凸雜談

才高五鬥不覺恥,水灌一壇隻作癡。凸情不枉君付意,子誌難琢我化石。
個人資料
賈平凸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548 凸子塵報:Super PAC,2012和Smartphones

(2012-02-07 12:40:06) 下一個

Obama is making a new post on super PACs that he has been publicly denouncing. The White House will send its senor officials to Prioities USA, a democratic super PAC’s fund raising events. Regardless of the revised legal front of super PACs since 2010, smartphones alone may be reshaping the American electoral dynamics.

奧巴馬昨天說了要幫助Prioities USA募捐了。Prioities USA2011年由兩個白宮內線成立的Super PAC。一個是Bill Burton,奧巴馬08選戰的宣傳副部長(Deputy Press Secretary )和09-10年白宮的Deputy Secretary,另一個是Sean SweeneyRahm Emanuel在白宮時候的大管家(chief of staff to the chief of staff)。這個Super  PAC的任務就是為奧巴馬從富人中募捐,並且在2012年選戰中替奧巴馬說他自己不能說的話。

2010年以前就有好幾千PACpolitical actional committee)存在了。那時候的PAC有兩類,一類是affiliated PAC,一類是non-affiliated PAC。前一類隻能從某一個讚助公司的管理層和股東個人中收取捐款,讚助公司不能捐款,但是可以讚助便利,比如辦公室、服務器,雇員工資什麽的。後一類可以從任何個人機構收捐款。2010年以前的法律對捐款是有限製的。每人每年最多不能超過5000美元。這個比公民給候選人的選戰委員會的直接捐款上限(2500美元)要高,但是也管不了多大用處。Campaign Finance Law還有一個規定,就是公司/工會等機構的選戰捐款同樣適用此限製。所以2010年以前的PACs政治作用都是有限的。

比如奧巴馬08年選戰募捐,在初選的Super Tuesday之前大多數草根小額捐款,200美元以下,25美元居多。2007年底前希拉裏和奧巴馬的捐款數持平,希拉裏的主要是500美元以上的。所以人們當時已經看出來選票上奧巴馬一定會占優勢的,因為很顯然支持他的人數多啊。08年二月的Super Tuesday以後,勝選呼聲越來越高之後,大額的1000美元以上的捐款才突飛猛進。

但是有個人一直不高興PAC的法律地位。這個人叫James Bopp,是個共和黨律師。他苦幹30年,做了21個案子,就是為了取消PAC的頭號法律障礙捐款上限。2010Bopp代理Citizen United vs聯邦選舉委員會。最高法院根據憲法,判定公司和工會組織用於發表獨立政見的定向捐款受言論自由保護,不受Campaign Finance Law的數量限製。緊接著的另一個案子Speechnow vs 聯邦選舉委員會,法院考慮Citizen United的前例,判定向隻發表獨立政見的組織的捐款也不受限製了。於是乎,北美大陸一下子冒出了300多個這樣的隻發表獨立政見(Independent expenditures)的PACs,這些就是現在的Super  PAC。要競選聯邦職位的人都都得有這麽一個Super PAC

截至目前,RomneyRestore Our FutureGingrichWinning Our Future這兩個Super PAC目前已經花了3千萬美元用在負麵廣告上,占到2012選戰中所有Super Pac花費的75%。有人估計說共和黨一派在2012選戰中會有5億美元的花費是出自Super  Pac。在Super Pac的融資上,奧巴馬是個大弱項。他的Priority USA截至目前才隻有3百萬美元融資進帳,這個跟Burton當初成立Priority USA時候裏的1億美元軍令狀還隔著兩個數量級呢。你說總統能不著急嗎?麵對共和黨的競選手段,Priority USA是一個必不可少的代言者。我們要拭目以待他會替總統放出什麽狠話來。比Super Bowl肯定好看。

最後說說隻能手機的趨勢。2011年最後一季度,一共有16千萬台隻能手機投放市場,比2010增長55%。智能手機的市占率已經到達25%,銷量的33%了。前幾天說了智能手機在改變男人上廁所的習慣了。美國人的智能手機就有1億,手機跟選舉的關係可以說已經達到一個不可忽視的地步了。如果把手機用到選舉,首當其衝的就是投票。據說國會正在調研關於建立一個手機投票係統,以取代現行經常容易出錯的投票體係。如果2000年的時候如果可以短信投票的話,布什也不一定當選了。

手機能投票,就能用來拉票,或者用來捐款。不過現在我還沒有發現除了信息傳播功能之外的其他有關選舉功能的Apps。通過智能手機捐款很簡單,但怎麽用手機來拉票這件事還要好好籌劃一下。要研究一下手機用戶的心理和使用習慣,什麽樣的Apps能夠影響選民的對候選人的態度。還有,特別要在手機的廁所功能上重點開發一下。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