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山事件看記者的胡謅(1)
(2007-03-09 09:23:32)
下一個
“北溫哥華犯罪率極低。當地治安的最主要問題是販毒與槍擊;而高山這樣的居民,平時行事低調,並未直接威脅當地安全,警方很難注意到。選擇這裏作為藏身地點,看得出他的確很聰明。”---------這是中文記者一再累贅的高山住北溫的問題。
其實他住哪裏根本就不重要。可記者還真煞有介事的一再說他住“北溫哥華”,還把那裏說成皇家騎警注意不到。國內的記者也照樣誤搬照搬。以誤傳誤。
其實,按皇家騎警的管轄範圍來講,北溫哥華市沒有自己的警察,大事小事一律由皇家騎警來負責。皇家騎警反而更容易抓住高山才對。溫哥華就不同了,他有自己的警察,非涉及到國家的大事,即使你殺人放火,也挨不著它皇家騎警的P事。高山住溫哥華,皇家騎警不是更不容易抓到他嗎?
我來八卦一下:
1。高山2004年到溫哥華以後,就住在溫哥華市中心的新貴區裏一座高樓裏。
2。因此高山才能到溫哥華市的社區學院上移民部開辦的新移民免費英語課程。
3。他上移民部開的新移民免費英語課,移民部能不知道他住哪裏嗎?早就知道他了。隻是中國沒有正式要求引渡,皇家騎警沒有動聲色而已。他行事低調,力爭遵紀守法,溫哥華市警察也不能對他怎麽樣。
4。其實這個時候好多人已經知道高山住在溫哥華市中心。連我這個每天除了看書就是上網的人,那時也聽到他住那個樓了。大概他感覺溫哥華大陸人多,認識他的人自然多,行事不方便,幹脆移到偏一點的北溫哥華市。我想這是他的主因。
5。2006夏天,就是半年前,高山才在北溫哥華這個中產階級居住的城市買了個城市屋(TOWNHOUSE)。溫哥華一般分為:APARTMENT(低層公寓);TOWN-HOUSE(聯體公寓,每家有自己的進出口和車庫);HIGHRISE(高層公寓)和HOUSE(獨立屋)。
6。說是由於車禍才引起皇家騎警的注意。你說會嗎?其實這隻是一個借口。即使皇家騎警看你不順眼,又能怎麽樣?還不是希望找到一個你在加國違法的事做切入點,真好把你給記錄在案,小可了,大可抓起來再說。
7。高山藏富不漏。不過他也富得發燒按耐不住。當他買了北溫哥華的TOWNHOUSE之後,同時還保留著他原來的溫哥華市中心的那套高層豪華公寓,不就已經自打嘴巴了嗎?他沒工作,他老婆一年收入也隻3萬3,能供兩套房子嗎?不吃不喝也沒門呀。
不信你去看看他家用的電器 ---- 那時候一個LCD-TV就可以讓你買半部車了。
八卦的記者,學著點, 爆料或完任務前先求證一下。
咱談高山是在2.11。2007,那時候早已浮出水麵了幾個月了;
皇家騎警抓高山是在2.17。2007,一周之後;
高山為首的一幫人,倒走中國銀行的10多個億人民的血汗錢。
2。因此高山才能到溫哥華市的社區學院上移民部開辦的新移民免費英語課程。"
----1和2沒有因果關係, 不住溫哥華也能在那上課.
----誰說了是免費英語課程? 我看的報道沒這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