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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2)

(2006-04-02 20:20:38) 下一個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2)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二)--羅馬書部分經文解析

在許多基督徒的觀念裏頭,基督今天是在天上神的右邊(羅八34節),很少有人意識到基督就在我們的裏麵,就在我們的靈裏(林前六19);他們隻想將來能到天上與他相會,而沒有想到今天就能麵對麵與他親近、交通,難怪他們的靈命光景並不太好。因此我們的眼目不僅要『望天』,也該多多注視那在裏麵的基督。

得救的人雖然已經有聖靈進到他的裏麵了,但聖靈可能並沒有『住』在他裏麵,

還不能『安家、定居』--在他裏麵掌權,這樣的信徒,就還不能算是屬靈的人。

聖靈必須不是像客人那樣的暫時借住,而是如同已取得所有權的房主,不隻長住下來,而且在他裏麵能夠完全掌權、安然居住(『住』的原文字意,參弗三17原文)。信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才算是一個屬靈的人。

信徒要舍己,好讓聖靈這能力顯明出來。認識有人格的聖靈住在我裏麵,就叫我失去自由;從今以後,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有聖靈這活活的人位住在我裏麵。我必須讓他在我身上有自由,能發表他的能力,並他的一切。信徒最合式的生活環境就是在聖靈裏。神把基督所作的一切工作及真理,都放在聖靈裏,這一切工作和真理就都活了。離開聖靈,什麽都是死的。

不要以為基督徒的身體裏麵的罪已經被對付掉了,已經拔除罪根了;罪仍然住在我們的身體裏麵(羅七21,23),所以我們千萬不可隨從肉體、體貼肉體,也不可期望我們能改良身體。

內住的罪給身體帶來死,內住的基督給心靈帶來生命。我們的靈已經活過來了,如今生命是在我們的靈裏。惟有活在我們的靈裏,才能將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實化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經曆在基督裏麵的生命和他所有的一切。『身體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我們必須不斷的活在靈裏;什麽時候一不活在靈裏,什麽時候就回到肉體裏,也就是『死』。

我們信徒有可能順從肉體活著;我們應當時刻提醒自己,我們並不欠肉體的債,不必要聽從肉體而活著。信徒既有基督內住在我們的裏麵,便不可順從肉體而生活。換句話說,基督徒不可活出一種不相稱的生活,過著羞辱主名的低水平道德生活。我們憑肉體活著,不隻必要犯罪,並且必要死。因為罪是帶來死的,死是跟著罪的;哪裏有罪,哪裏也必定有死。罪是叫我們汙穢,死是叫我們軟弱。軟弱到極點就是死。

我們靠自己既然不可能有力量對付肉體的欲念和勝過罪,因此惟有靠聖靈賜下的力量,我們才能治死肉體邪惡的本質,有效地過得勝的新生活。因為他複活的生命正在從我們的靈裏滲透到我們的魂裏,且要彰顯在我們的身體上(參腓一20)。聖靈具有十字架治死的功能;當聖靈在我們裏麵運行時,十字架的殺死能力就要刺透我們這人,殺死我們裏麵一切消極的東西。

(羅六6)講到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釘死是基督成功的,治死身體的惡行是借著聖靈作的。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在我們身上,一件一件的,我們若肯順服,聖靈就要成功在我們身上。信徒在成聖的過程中,完全仰賴在聖靈的運行與引導下,我們的靈與聖靈合作以治死身體的惡行;被神的靈『引導』,乃指被聖靈引領、指示、驅策和控製;這樣願意舍己被聖靈引領的人,一定能治死身體的惡行,過聖潔討神喜悅的生活。

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羅馬書第八章9 -- 14

【羅八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文意批注〕

「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與屬肉體相反的,乃是屬靈,也就是『活在靈裏』的意思。要作一個活在靈裏的人,有兩個先決的條件:

(1)「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他的裏麵必須有『基督的靈』,使他成為一個屬基督的人;這話的意思是說,他必須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

(2)「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這位活在他裏麵的『基督的靈』,也就是『神的靈』;這靈必須不是像客人那樣的暫時借住,而是如同已取得所有權的房主,不隻長住下來,而且在他裏麵能夠完全掌權、安然居住(『住』的原文字意,參弗三17原文)。信徒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才算是一個屬靈的人。

〔話中之光〕

(一)本節的話反過來說,人若是屬基督的,就必有基督的靈。一個得救的人,所得著最高恩典,就是聖靈住在他裏麵。聖靈就是基督的靈;基督的靈也就是神的靈。神是在基督裏,基督又成為靈。

(二)本節是說聖靈在你裏麵,你也在聖靈裏麵。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乃是:『住在我裏麵的,我也住在他裏麵』(約十五5)。

(三)得救的人雖然已經有聖靈進到他的裏麵了,但聖靈可能並沒有『住』在他裏麵,還不能『安家、定居』--在他裏麵掌權,這樣的信徒,就還不能算是屬靈的人。

(四)屬靈的人是讓聖靈在他裏麵作主人,不是作客人的人。

(五)怎樣的人是住在聖靈裏的人?就是讓聖靈住在他裏麵的人。聖靈受差遣來住在我裏麵,作我的生命。聖靈是有人格的來住在我裏麵,作主耶穌的經曆。

(六)許多人在道理上知道聖靈是有人格的,但在經曆上卻不認識聖靈是有人格的,以為聖靈不過是一種影響。他們不知道聖靈住在我們裏麵,就是神住在我們裏麵;聖靈住在我們裏麵,就是有人格的神住在我們裏麵。

(七)信徒要奉獻,好讓聖靈這能力顯明出來。認識有人格的聖靈住在我裏麵,就叫我失去自由;從今以後,我不再是自己的人,我有聖靈這活活的人位住在我裏麵。我必須讓他在我身上有自由,能發表他的能力,並他的一切。

(八)信徒最合式的生活環境就是在聖靈裏。神把基督所作的一切工作及真理,都放在聖靈裏,這一切工作和真理就都活了。離開聖靈,什麽都是死的。

【羅八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文意批注〕

「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一個裏麵有基督的人,雖然他的身體曾因罪的緣故而成了『取死的身體』(羅七24),但是他的靈卻因信基督而被稱義得生命(羅五18),故有資格作一個屬靈的人了。

〔話中之光〕

(一)在許多基督徒的觀念裏頭,基督今天是在天上父神的右邊(羅八34),很少有人意識到基督就在我們的裏麵,就在我們的靈裏(林前六19);他們隻想將來能到天上與他相會,而沒有想到今天就能麵對麵與他親近、交通,難怪他們的靈命光景並不太好。

(二)基督的內住與我們的靈命有密切的關係;他今天已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不但使我們的心靈活過來,並且還賜人生命(『叫人活』原文可譯作『賜人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

(三)根據第九、十兩節的經文,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基督』與『神的靈』並『基督的靈』乃是同義詞,如今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並且在我們的裏麵有所作為,因此我們的眼目不僅要『望天』,也該多多注視那在裏麵的基督。

(四)羅六章是說我們在基督裏麵(羅六3,11,23),羅八章是說基督在我們裏麵。我們在基督裏麵是一方麵,基督在我們裏麵是另一方麵。首先,我們住在基督裏麵,然後基督住在我們裏麵(約十五4)。我們住在他裏麵,帶來他住在我們裏麵。在基督裏麵是基督在我們裏麵的條件。

(五)不要以為基督徒的身體裏麵的罪已經被對付掉了,已經拔除罪根了;罪仍然住在我們的身體裏麵(羅七21,23),所以我們千萬不可隨從肉體、體貼肉體,也不可期望我們能改良身體。

(六)內住的罪給身體帶來死,內住的基督給心靈帶來生命。我們的靈已經活過來了,如今生命是在我們的靈裏。

(七)一切屬靈的事物放在聖靈裏就活了;離開聖靈一切都是死的(參約十五5)。世上隻有對自己絕望的人,才能知道聖靈的工作。

(八)惟有活在我們的靈裏,才能將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實化在我們身上,使我們經曆在基督裏麵的生命和他所有的一切。

(九)『身體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我們必須不斷的活在靈裏;什麽時候一不活在靈裏,什麽時候就回到肉體裏,也就是『死』。

【羅八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裏複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複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文意批注〕

本節是第9節所述第二個條件的補充說明;『叫耶穌從死裏複活者的靈』就是『住在你們裏麵的靈』,也就是『神的靈』、『基督的靈』、『基督』。

本節的意思是說,既然神曾藉他的靈叫基督耶穌從死人中複活(『從死裏複活』原文直譯),如今這擁有複活大能的靈,因著能夠安家在我們的裏麵,就要從他的安家之處(即我們的靈裏),往外擴展並分賜生命,使我們魂裏的心思、情感和意誌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並及於我們這必死、必朽壞的身體(參林前十五53~54),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林後四10~11),這就是『身體又活過來』的意思。

〔話中之光〕

(一)聖靈不僅今世將生命與能力賦與信徒的靈命,他的內住是一種象征,表明他們的身體雖仍臣服於朽壞,卻必複活得新生命,正如基督的身體複活一樣。

(二)信徒的身體不僅在將來要複活得榮耀,並且在今天也能夠作基督耶穌複活的見證,因為他複活的生命正在從我們的靈裏滲透到我們的魂裏,且要彰顯在我們的身體上(參腓一20)。

【羅八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

〔文意批注〕

「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雖然肉體是信徒成聖的大難處,但信徒並不一定非順從肉體活著不可,因為基督耶穌已經在肉體中付清了罪債(3節),我們信徒不再欠肉體的債了。從前我們是不得不順從肉體(弗二3),但如今因信那叫基督從死裏複活神的功用,已經脫去了肉體(西二11~12),我們可以不再受肉體的纏累和捆綁。

〔話中之光〕

(一)本節的話包含暗示我們信徒有可能順從肉體活著;我們應當時刻提醒自己,我們並不欠肉體的債,不必要聽從肉體而活著。

(二)本節的話也告訴我們,信徒既有基督內住在我們的裏麵,便不可順從肉體而生活。換句話說,基督徒不可活出一種不相稱的生活,過著羞辱主名的低水平道德生活。

【羅八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文意批注〕

為著了解本節的意義,在這裏有必要就『肉體』、『身體』、『靈』逐詞分別解釋:

(1)『肉體』是指人墮落之後,罪進到人的身體裏麵,使其敗壞、變質而成;中文又譯為『情欲』(加五17),極少數地方譯作『血氣』(彼前一24;弗六12)或『血肉』(林前十五50;來二14);在不強調其敗壞之意思時,則常以『肉身』(約一14;三6)稱之,以示區別,其實在原文都是同一個字。

(2)『身體』是指人外麵可以看見、可以觸摸的物質軀體,又稱『身子』(林前五3;十二12),除少數地方外,通常沒有邪惡的含意。

(3)本段經文中的『靈』(原文無『聖』字),不是單指聖靈或人的靈,而是指人的靈加上內住的聖靈,或者說在內住聖靈運行、推動下的人之靈。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就著客觀的事實,信徒的肉體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五24);但就著主觀的經曆,信徒仍有順從肉體活著的可能(參林前三1~3)。

「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信徒的身體是表現行為(『惡行』原字並無『惡』字)的機關,聽命於魂而行事;當信徒的魂(以心思為主)放在肉體上時,身體的行為便順從肉體;但若將魂放在靈上時,身體的行為便順從靈(5節)。

『靠著靈(原文無『聖』字)治死,』我們信徒乃是靠這二靈合一、同工的靈,來把那些從肉體而來的身體行為置於死地(『治死』原文意思),不讓它們活躍。

「必要死,必要活著,」信徒身體不正當的生活行動,必要導致靈命的死;但若靠靈治死身體不正當的生活行動,靈命就越過越活(參6節批注)。

〔話中之光〕

(一)我們憑肉體活著,不隻必要犯罪,並且必要死。因為罪是帶來死的,死是跟著罪的;那裏有罪,那裏也必定有死。罪是叫我們汙穢,死是叫我們軟弱。軟弱到極點就是死。

(二)我們靠自己既然不可能有力量對付肉體的欲念和勝過罪,因此惟有靠聖靈賜下的力量,我們才能治死肉體邪惡的本質,有效地過得勝的新生活。

(三)聖靈具有十字架治死的功能;當聖靈在我們裏麵運行時,十字架的殺死能力就要刺透我們這人,殺死我們裏麵一切消極的東西。

(四)(羅六6)是與基督同釘,這裏是借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釘死是基督成功的,治死是借著聖靈作的。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在我們身上,一件一件的,我們若肯順服,聖靈就要成功在我們身上。

【羅八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文意批注〕

前麵的經文告訴我們,信徒在成聖的過程中,完全仰賴在聖靈的運行與引導下,我們的靈與聖靈合作以治死身體的惡行;沒有聖靈的工作,我們絕無成聖的可能。

我們既然有聖靈的感動和帶領,這就證明我們都是神的兒子,是神藉他的靈重生了我們(約三5,8),使我們得著了神的生命(即永生),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

〔話中之光〕

(一)被神的靈『引導』,乃指被聖靈引領、指示、驅策和控製;這樣被聖靈引領的人,一定能治死身體的惡行,過聖潔討神喜悅的生活。

(二)我們信徒按著肉身雖有男女之分,但在神麵前,所有順從聖靈的引導的人,都是神的『兒子』;弟兄們是神的兒子,姊妹們也是神的兒子,弟兄姊妹同樣是神的兒子。

── 摘編自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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