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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7)-1

(2006-04-13 01:54:48) 下一個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7)-1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七)--腓立比書第一章部分經文解析

信徒所以能蒙恩得救,乃是神在他們裏麵作工的結果。信徒所有的工作,都應當是讓神在他裏麵動,他在外麵跟從主而動。凡不讓神作工的,就不能為神作工。信徒應當趁著還有今日,主未再來以前,讓神多多作工在他裏麵;以免到了那日,神不再作工(那時將是審判),就後悔也來不及了。信徒若要讓神作工,就必須把自己完全交托在神手中,信靠順服。

因為我們是有基督的心的(林前二16),所以要體會基督的心意,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信徒能放下自己,為別人的益處著想,這是基督耶穌心腸的表現之一。嬰孩不懂體會父母的心;惟有靈命長大的人,才能體會主的心腸。

信徒對神的認識愈多,屬靈的鑒察力也愈敏銳,愛心的運用也就愈適當。

信徒在世行事為人,「要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應以主再來時如何向主交代為前提,

基督就是義;「靠著耶穌基督」我們才能結滿「仁義的果子」。信徒的好行為,是靠著基督行出來的,一定要歸榮耀給神。

耶穌基督的靈有全備的供應,是信徒受苦時得力、得救之源。

「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信徒或生、或死,都是基督裏的人,所有的機會,都是神所賞賜的機會,叫我們能以彰顯基督。「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就是從我身上活出基督來。信徒的身體是基督的靈內住的所在;不可攔阻了基督在我們身上的彰顯。人若不是因無知而藐視基督,就是靈裏的瞎眼而看不見基督,因此信徒有責任將基督放大出來供人看見。任何境遇,都是信徒顯大基督的機會。

「活著就是基督,」是指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的生命(加二20)。讓主在我們裏麵掌權。神把基督給我們作生命,我們應舍己,破碎瓦器,讓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流露出來。基督不僅是信徒的生命,也必須是信徒的生活。信徒憑他裏麵基督的生命而活,就在外麵活出基督。信徒活著的意義乃是基督;不能彰顯基督的人生,活著無益,死了也將受審判受損(彼前四17)。一個「活著就是基督」的人,不隻他的人生是為基督而活,並且他的人生完全被基督充滿、占有、管理,基督就是他人生的指引、意義和一切!信徒往往並未活出我們所是的,靈命一直沒有成長,反而仍活在我們的老我裏,用厚厚的瓦器遮蓋住了裏麵的基督。

信徒活在世上,雖也有與主同在的感覺,但因受到世事、世物的困擾,難免影響到我們與主之間的親密關係,故不如離世之後,在更高的層次、程度上,得與基督同在的情況。凡是在肉身活著時不為別人的,不能奢求在死後與基督同在。

我們的信仰是一種使人心裏喜樂,臉上發光的信仰;聖靈內住帶來屬天的喜樂,使信徒預嚐天恩的滋味。基督是信徒喜樂的泉源;我們惟有在基督耶穌裏,才能經曆真實的歡樂。加增主裏的信心,就加增信徒在主裏的歡樂。

很多信徒重生後就不知道該做什麽了。不知道我們必須『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一個人所作的,比所說的顯得更響亮;一個好行為的見證,比說教更有果效。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人的觀念是:“處於順境或得著好處是蒙恩,處於逆境或遭受損失是不蒙恩。”但這不是聖經的觀念。平安福利的觀念,使許多人在困境中失去得勝的能力。我們要有受苦的心誌作得勝的兵器(彼前四1)。警惕“成功神學”的錯誤觀念和危害。不願受苦背十字架跟從主的,不能作主的門徒。基督徒的生活形態,不但應當信靠基督,並且也應為他受苦;應當舍己天天背十字架跟從主。

基督徒的生活是爭戰的生活,是與這世的魔鬼邪靈和自己的邪情私欲爭戰的生活,爭戰是不可避免的。傳福音也是一定需要爭戰的。

經文解析的修訂是在聖靈的光照帶領下。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腓立比書第一章6,8-11,19-30節

【腓一6】「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裏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文意批注〕

「動了善工,」信徒所以能蒙恩得救,乃是神在他們裏麵作工的結果(拿二9);按表麵看,腓立比教會的建立,是由於保羅的傳講福音,但實際上仍是神在他們心裏作工的結果。

「耶穌基督的日子,」指主再來的日子(太二十四30)、(可十三26)、(啟一7)。

〔話中之光〕

(一)凡是神所開頭的事工,他必負責成全這工。

(二)信徒所有的工作,都應當是讓神在他裏麵動,他在外麵跟從主而動。

(三)凡不讓神作工的,就不能為神作工。

(四)信徒應當趁著還有今日,主未再來以前,讓神多多作工在他裏麵;以免到了那日,神不再作工(那時將是審判),就後悔也來不及了。

(五)信徒若要讓神作工,就必須把自己完全交托在神手中,信而順從。

【腓一8】「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

〔文意批注〕

「心腸,」指內裏較為柔細的情感和心意。

「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體會主的心情、心意,就是一種付出自己、犧牲自己的心腸。

〔話中之光〕

(一)因為我們是有基督的心的(林前二16),所以要體會基督的心意,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

(二)信徒能放下自己,為別人的益處著想,這是基督耶穌心腸的表現之一。

(三)嬰孩不懂體會父母的心;惟有靈命長大的人,才能體會主的心腸。

(四)人心叵測,但神能鑒察人的肺腑心腸,隻有存心正直的人,才配得神的見證。

【腓一9】「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

〔文意批注〕

「我所禱告的,」意即我在神麵前的心願。

「愛心,」這裏的愛是指神生命的特性。

「知識,」是指從經曆而得對神的真認識。

「各樣見識,」是指對各樣事物的分辨、判斷的能力,是一種屬靈的敏覺。

「多而又多,」真正的愛須要增長充足(帖前三12)。

光有知識而無愛心,人就冷酷有如月光下的一座冰山;光有愛心而無知識,人就會像在旱季中焚燒山林的大火般可怕。

〔話中之光〕

(一)『愛』是神生命的特性;信徒往往隻注意愛的行動,卻很少注意培養愛的生命。

(二)保羅的禱告表示:惟一能叫我們的愛心朝正確的方向長進的,乃是神自己;除神以外,別無妙方。

(三)神不但要我們有愛心,而且要我們的愛心多而又多。換句話說,神要我們在愛心中有成長。

(四)我們須有豐盛、滿溢的愛,才能應付在我們生命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

(五)神要我們的愛豐富到一個地步,不但是滿溢出來,並且整個人標誌著愛,而成為一個『愛』的人。

(六)信徒的愛不隻是感情作用,而且是紮根於知識和各樣見識上的。

(七)愛心必須受知識和見識的平衡;愛心加上知識和各樣見識,才能符合神的旨意,也才能給人有真實的益處。

(八)沒有知識和各樣見識的愛心,往往領人離開正道,走向偏激。

(九)信徒對神的認識愈多,屬靈的鑒察力也愈敏銳,愛心的運用也就愈適當。

【腓一10】「使你們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文意批注〕

「直到基督的日子,」主再來的日子(太二十四30)、(可十三26)、(啟一7)。當基督再來時,信徒的行事為人要受審判(林後五10)。

〔話中之光〕

(一)正確的愛心(9節),能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裏保持正確的價值觀(「能分別是非」)。

(二)一個不斷長進中的信徒,是不會以他目前的『好』為滿足的,而是不斷追求那『更美的』和那『上好的』。

(三)一個人的屬靈分辨力與他的生命成熟度有關;我們屬靈的生命越成熟,也就越能分辨什麽是上好的。

(四)真實的愛心能叫我們脫離虛偽,臻於上好。

(五)我們對人誠實、純淨、真誠,自然沒有叫人絆跌的緣由。

(六)「誠實無過的人,」不是指一個胡塗的老實人,而是在真誠中有智慧,不但要使自己『無過』,並且也要使別人不因自己而有過失。

(七)信徒應當『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十16)。

(八)信徒在世行事為人,應以主再來時如何向主交代為前提,而不是考慮到世人怎麽想、怎麽說。

【腓一11】「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

〔文意批注〕

「果子,」指我們的行為(太七16~20)。

「仁義的果子,」就是成就律法之義(羅八4)的行為。

〔話中之光〕

(一)果子是從裏麵結出來的,不是從外麵加上去的。

(二)基督就是那義者(徒三14),他就是義;「靠著耶穌基督」我們才能結滿「仁義的果子」。

(三)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約十五4);基督是信徒一切善行的根源。

(四)我們生活和工作的成果,應當用合理、合法的手段並正當的途徑來獲致,切不可用詭詐、取巧或彎曲的方法來取得。

(五)信徒在地上的職責,不隻是偶然結出一些義果而已,乃是要時常「結滿」了義果,因此我們不可為少數幾件善行而念念不忘。

(六)信徒的好行為,是靠著基督行出來的,一定要歸榮耀給神。

【腓一19】「因為我知道這事借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

〔文意批注〕

「這事,」顯然是指前麵所提到的遭遇。

「終必叫我得救,」並非指他的靈魂得救,乃是指從他當時的遭遇中被拯救出來。

〔話中之光〕

(一)信徒生死、榮辱,並不操在地上政權的手中,而是操在神的手中。

(二)弟兄姊妹的禱告,乃是工人事奉得力的來源之一;今天傳道人缺乏力量、鬥誌、信心,可能是因為你我沒有好好為他們禱告。

(三)信徒之間身體雖然相隔,但是禱告能叫靈裏彼此聯結,互相得供應。

(四)耶穌基督的靈有全備的供應,是信徒受苦時得力、得救之源。

(五)信徒的禱告所以有功效,是因為有聖靈的幫助。

【腓一20】「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隻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文意批注〕

「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就是從我身上活出基督來。

信徒的身體是基督的靈內住的所在(羅八9);保羅所熱切盼望的是,不致於因身體的安危、受苦,而攔阻了基督在他身上的彰顯,叫他感到羞愧;相反的,雖麵臨死亡的威脅,仍有膽量照常展示基督。

〔話中之光〕

(一)我們所切慕、所盼望的,若非神所喜悅的事,就難免常常落空,甚至蒙羞;反之,若是神所喜悅的,必不至於羞愧。

(二)人若不是因無知而藐視基督,就是靈裏的瞎眼而看不見基督,因此信徒有責任將基督放大出來供人看見。

(三)信徒的生活與行為,若非帶給基督榮耀,就會帶給他羞辱。

(四)保羅的受苦給他機會,來彰顯基督那無限量的大;所以任何境遇,都是信徒顯大基督的機會。

(五)信徒或生、或死,都是基督裏的人,所有的機會,都是神所賞賜的機會,叫我們能以彰顯基督。

【腓一21】「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文意批注〕

保羅的意思是說:對我來講,活著是基督,死了是得著。一般人害怕死亡,但保羅認為死亡不是終極的失去,而是永恒的得著。這個『得著』,不但是指死後要得天上的賞賜(腓三14),更是指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就是基督自己(西一12;弗一11,14),亦即在更高的層次、程度上,得與基督同在。

「活著就是基督,」是指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的生命(加二20)。神把基督給我們作生命,我們應舍己,破碎瓦器,讓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流露出來。

〔話中之光〕

(一)基督不僅是信徒的生命,也必須是信徒的生活。

(二)信徒憑他裏麵基督的生命而活,就在外麵活出基督。

(三)一個以活著彰顯基督為職誌的信徒,才能將生死置諸度外。

(四)信徒活著的意義乃是基督;不能彰顯基督的人生,活著無益,死了也將受審判受損(彼前四17)。

(五)一個「活著就是基督」的人,不隻他的人生是為基督而活,並且他的人生完全被基督充滿、占有、管理,基督就是他人生的指引、意義和一切!

(七)信徒往往並未活出我們所是的,靈命一直沒有成長,反而仍活在我們的老我裏,用厚厚的瓦器遮蓋住了裏麵的基督。

【腓一22】「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麽。」

〔文意批注〕

「工夫,」保羅常用來指他自己或別人為福音所作的工作(羅十五18;林後十11;腓二30);故這裏的「工夫的果子」是指著他所看見的傳福音的效果而言。

保羅的意思是說,他自己雖然不怕死,但若是主要他繼續存活,以完成他傳福音的使命的話,他就很難對生死根據自己的喜好作挑選。

〔話中之光〕

(一)屬靈的工作不在乎作什麽,乃在乎如何活著。

(二)一個真正活著就是基督的人,他的生活就是他的工作。

(三)果子是由生命而來的;更豐滿的生命,才能結更多的果子。

(四)對於聖徒來說,離世與主同在,麵對麵,是好得無比的;但在世上,有主的使命和托付;所以說不知該挑選哪個。

【腓一23】「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文意批注〕

保羅的意思是說,就他自己而言,他覺得能為主殉道,離世與主同在,這是好得無比的;但因為顧到廿二節所說,他活著是為成就福音的事工,所以自己是處在兩難之間,難以挑選。

〔話中之光〕

(一)在保羅,生和死都是好的,都是有意義的;他對生、對死,都沒有懼怕,也都一樣的積極。

(二)真實信徒的兩難是:死是為自己的益處,活著是為別人的益處。

(三)信徒活著常受肉身的束縛、限製;死了就解開捆綁,靈魂得以離開身體而與主同在。

(四)信徒活在世上,雖也有與主同在的感覺,但因受到世事、世物的困擾,難免影響到我們與主之間的親密關係,故不如離世之後,在更高的層次、程度上,得與基督同在的情況。

【腓一24】「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

〔文意批注〕

從廿三節看,死對保羅來說,是「好得無比」的;是他的願望。但是從本節看,活著對他來說,是「為你們更是要緊」的;是他的責任。前者『死』是他自己的喜樂;後者『生』是他對別人的幫助。

〔話中之光〕

(一)工人應當把所服事之人的需要,置於個人喜好和願望之上。

(二)凡是在肉身活著時不為別人的,不能奢求在死後與基督同在。

【腓一25】「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

〔文意批注〕

保羅的責任感使他深信,他將要從獄中獲釋,繼續為教會服事,幫助信徒靈命的長進,並使他們因更多信靠享受基督而增添喜樂。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生命,應當是一段喜樂與長進的旅程。

(二)多少信徒沒有喜樂,是因為他們停止了長進;有長進就有喜樂。

(三)信仰上的長進和喜樂是有連帶關係的:真實的長進必然多有喜樂;真實的喜樂顯示更有長進。

(四)我們的信仰是一種使人心裏喜樂,臉上發光的信仰;聖靈內住帶來屬天的喜樂,使信徒預嚐天恩的滋味。

【腓一26】「叫你們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因我再到你們那裏去,就越發加增。」

〔話中之光〕

(一)基督是信徒喜樂的泉源;我們惟有在基督耶穌裏,才能經曆真實的歡樂。

(二)加增主裏的信心,就加增信徒在主裏的歡樂。

【腓一27】「隻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誌,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文意批注〕

「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意即合於福音所宣示的生命能力及其表顯。

「同有一個心誌,」就是為基督而活,為所信的福音努力的心誌。

「站立得穩,」傳福音是一項屬靈的戰鬥,在爭戰中,『站穩』是一件很要緊的事(弗六14)。

「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立比信徒麵對外敵的攪擾、逼迫,須彼此同心,為主作見證。

〔話中之光〕

(一)信徒口中所『講』的福音,必須與生活中所『行』的福音相稱。

(二)福音事工中最重要的,不是我們傳福音的方法、技巧、組織或策略,而是我們的行為。

(三)一個人所作的,比所說的顯得更響亮;一個好行為的見證,比說教更有果效。

(四)福音的戰鬥是一種團隊工作,決不是單獨一個人所能打的仗。大家都應顧念基督的事,以基督的心為心,就能齊心努力。

(五)福音是屬靈的爭戰,若不在靈裏就不能站穩(弗六12~18)。

(六)很多信徒重生後就不知道該做什麽了。不知道我們必須『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腓一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

〔文意批注

「證明他們沉淪,」因為他們的作風,表明他們拒絕了得救的惟一途徑。

〔話中之光〕

(一)曆世曆代的傳福音工作,幾乎沒有不遭敵人驚嚇的。

(二)信徒若為傳福音而遭受威嚇、逼迫,這證明我們是得救的人;因為我們若仍屬世界,這世界必愛屬自己的人。

(三)基督徒為著信仰而遭受逼迫,乃是得救的明證。

【腓一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

〔文意批注〕

信徒從神所得的恩典,如同一個讚同的記號,是一個附加上去的特權,使他們能夠相信基督,並為他受苦。

「為他受苦,」不一定隻是指受逼迫或殉道,也包括生活中的犧牲。

〔話中之光〕

(一)人的觀念是:處於順境或得著好處是蒙恩,處於逆境或遭受損失是不蒙恩;但這不是聖經的觀念。

(二)平安福利的觀念,使許多人在困境中失去得勝的能力。我們要有受苦的心誌作得勝的兵器(彼前四1)。警惕“成功神學”錯誤觀念和危害。不願受苦背十字架跟從主的,不能作主的門徒。

(三)信徒為主受苦,不僅符合神的旨意(徒十四22;帖前三3),且是出於神的恩典和特權(來十二5~11)。

(四)基督徒的生活形態,不但應當信靠基督,並且也應為他受苦;應當舍己天天背十字架跟從主。

【腓一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生活是爭戰的生活,是與這世的魔鬼邪靈和自己的邪情私欲爭戰的生活,爭戰是不可避免的。

(二)傳福音也是一定需要爭戰。

── 摘編自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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