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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9)

(2006-04-22 00:36:33) 下一個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經文解析(9)

在基督裏合一:我們有寶貝放在瓦器裏(九)--帖撒羅尼迦前書部分經文解析

「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裏,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帖前一5)

我們傳揚福音,並不是憑空說話,乃是流露出神的大能、聖靈的臨在,並我們在信心裏的活用。神的話傳出去,不單是一些道理而已,必須帶著『權能』,在人的心中產生光照與責備,才會叫人俯伏下來,承認自己的罪惡。傳神話語的人,必須自己先被神的話語所浸透、充滿,讓神的話語在自己身上先產生功效,然後才能發出帶著權能的言語。換句話說,傳神話語的人,必須率先順服神的話語。若沒有聖靈的運行作工,我們所傳講的話語就會徒然無功效;聖靈不單揭露人的罪,也為救主耶穌基督作見證。我們若要為主作見證,除了聖靈的內住之外,還需聖靈的外溢(降臨),才能得著屬靈的能力。傳福音需要『充足的信心』。使徒們不僅盡職傳福音,也盡心活福音;他們為別人的緣故所過的生活,正是他們所傳福音的最佳見證。信徒為著世人的緣故應當謹慎為人──我們必須先有一種與福音相稱的生活(腓一27);一個生活行事鬆散的人,傳福音無法產生真實的果效。信心加上行為才能為主作出美好的見證;因為世人不能看見神,隻能看見那些與神同在的人。

「並且你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帖前一6)

聖靈所賜的喜樂是因被聖靈充滿而自然結出的果子(加五22)。『在大難之中』仍舊有『喜樂』,可見這喜樂不是因環境順暢而有的喜樂,乃是單純因聖靈而有的喜樂。「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十五13)

一個基督徒如果不肯為福音而受患難,他就不能領略神在患難中借著聖靈所賜的喜樂是何等美妙豐富。

「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前二13)

我們所要傳講的,不是人的話,乃是神的話;不是靠口才和學問,把道講得動聽感人,也不是表現我們自己,乃是靠著聖靈將神的話送進人的心中。神的道在那些『持續』信靠神的信徒心中,成為『不斷』運行的力量。神的話在我們的裏麵,是我們受試驗和患難時最大的資源;當神的話在我們裏麵運行到一個程度,我們的心思意念、甚至我們的全人,會受神話語的管理,使我們超越過環境而得勝。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放縱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不要一個人在這些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汙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帖前四3-8)

神的旨意乃是要他所救贖的人,都照著他神聖的性情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參彼後一4),從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分別出來完全歸給神。為這個緣故,神賞賜聖靈給我們(帖前四8節),幫助我們,又親自使我們達到全然成聖的地步(帖前五23)。神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神國度子民的目的,就是要我們能明白並遵行神的旨意,好叫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所以我們信徒應當以神的旨意為重。基督徒存活在地上,凡事遵行神的旨意,這樣,我們活著才有價值(約壹二17)。但願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他的旨意,又借著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裏行他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1)。神照他的形像造人(創一26~27),好叫我們人能夠彰顯他(參羅九23);我們要在基督裏恢複神所造的形像,就當聖潔,因為神是完全聖潔的。任何使我們不聖潔的事,永遠不需要我們特意去尋求是否符合神的旨意,因為它們總是違背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聖潔與邪情私欲是相對的。因此我們務要離棄邪情私欲。『淫行』的試探,比任何其它罪惡的試探更厲害,更普遍,信徒當更加謹慎(參林前五1)。避開試探,不接近試探,是勝過罪惡的秘訣。我們要逃避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每個信徒必須尊重自己的身體,好好地持守住身體,使其適於為神所用。任何淫行和放縱邪情私欲,都是不尊重別人也不尊重自己身體的行為。信徒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所以不可犯淫亂的罪和放縱邪情私欲,當用它來榮耀神。信徒主動運用自己身體的最佳方法,就是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讓基督聖潔的生命在我們裏麵掌權,過聖潔的生活,成為神所喜悅的;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以至於成聖(羅六14,19)。

「不放縱私欲的邪情,」『私欲』的原文含義是一種主動且激烈的欲念。本來神在造人時,賦與人身體內各種正常的欲望和本能,例如食欲叫人喜歡進食而長大,性欲使男女相吸、藉結婚而繁衍人類等,但這些欲望和本能因著人的墮落而被罪所利用,成為可羞恥的情欲,喧賓奪主地支使人作出一些不合理的事。這種不受正常控製的情欲,就是這裏所說的『私欲的邪情』。自我驕傲是人常忽視的一種邪情私欲。不認識神,乃是人放縱邪情私欲的基本原因。世風日落,信徒生活在這樣邪惡敗壞的社會中,決不可隨波逐流,而應顯出與世人有所不同的風格與見證。基督徒的行為,理應和世人有分別,因為他們不認識神,而我們卻認識神。基督徒越認識神,就越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也就越在肉身上彰顯神。

『主必報應』指主必然審判不義的人(西三25),給與當得的懲治。畏懼主的報應,乃是我們另一個保持貞潔的動機。『主必報應』人最後都得在主的審判台前為自己的行為交賬(羅二6),包括基督徒(彼四17)。

不可放縱邪情私欲,這樣不但傷害別人,也得罪神。不遵守主的教訓的,在公義的神眼中行不義的,他必報應。

在教會中千萬不可欺負弟兄,或言語,或行為,或態度,凡是叫弟兄受到傷害的,主都必審問(參太十八6,10;廿四48~51)。

有些人有錯誤的觀念,喜歡傳道人在教會中應該多講積極正麵的話──『要』,而少講消極負麵的話──『不要』;但是聖經中神的教訓卻不是這樣,守望者傳講神警告和提醒的話,是聖經經文的重要部分,隻有知罪、認罪、悔改的人,才是明白神旨意,真正得救的人。

神呼召人的目的,乃是要人遠離汙穢,成為聖潔,這是信徒另一個必須保持貞潔的理由。神的救恩是為要讓我們脫罪,絕不是給我們一種可以放心犯罪的保證。所以我們絕不可仗著神有赦罪之恩,而大膽地去沾染汙穢。這是愚昧的、自害己命的、自欺欺人的觀念。「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

信徒既然得有基督聖潔的生命在裏麵,就該讓裏麵的基督掌權,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做基督喜悅的事。

「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這裏含有兩方麵的意思:(1)神賜聖靈給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聖別我們;(2)聖靈在我們的裏麵感動運行,其主要的工作就是使我們成聖。

神賜給每個信徒基督的聖靈,是要我們分別為聖,順從聖靈,跟隨基督,成聖在基督裏合而為一(林前六17,弗三6)。活在放縱邪情私欲的罪中,就等於拒絕神,特別是拒絕聖靈。這樣的人若不悔改,必會在最後的審判台前被神棄絕。舍己天天背十字架跟從主(路九23),順服聖靈而行,是信徒能過聖潔生活的訣要(羅八6,13~14);我們若定睛在基督身上,讓基督的生命掌權,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加五16)。

「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守。」(帖前五5-6)

信徒裏麵具有光明的特質--基督的聖靈「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麵,他也住在我們裏麵。」(約壹四13) 所以,基督徒不應當再活在黑暗中,因他們是不屬於黑暗的。基督徒的問題是,我們雖然擁有一個屬神、光明的生命,卻常把它置於一邊,而憑著自己敗壞的天然生命而活,所以就還仍是活在黑暗裏。隻有真正舍己天天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破碎瓦器,才能讓裏麵基督光明的生命顯露出來。基督的聖靈是我們裏麵的寶貝,也是我們前頭的吸引。我們要背起十字架跟從主,出黑暗,入光明,成為光明之子。

基督徒既然擁有了白晝光明的生命與特性(參5節),所以隻要我們竭力在基督裏合一,隨時儆醒預備,就隨時都可坦然迎見主。『睡覺』(指靈裏沉睡)不是我們基督徒所該有的情況,所以無論如何,『總要儆醒謹守』,這是神對我們的提醒與要求。

「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帖前五10)

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死,改變了我們生活的意義和目的,從此我們不再為自己而活(參羅十四7;林後五15)。信徒因與基督有了生命的聯結,而產生了與基督有相同的生命現象。基督的替死,已使我們得著他複活的生命,無論我們現在靈性或肉身的景況如何,都可以回轉到主麵前,在他複活的生命裏與主同活。我們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麵(提後一14,約壹四13),我們與主同活是隨時隨刻的。主耶穌替死的救贖,叫我們基督徒進入一種與基督有效的可以達到合一的關係:我們每一個信徒,都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麵(提後一14,約壹四13)。與主同活乃是信徒儆醒謹守的秘訣;憑著我們自己作不到儆醒謹守,但憑著主的生命與主同活,就可以過著儆醒謹守的生活。儆醒謹守,竭力追求,就可在基督裏合一。

「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帖前五14-15)

對不遵循神的律法誡命、主的話的人,要警告勸戒。教會中的肢體有灰心、軟弱的,我們要互相勉勵、扶助。剛強的人總要體恤並擔當別人的軟弱,不要鄙視並棄絕他們。勸勉、警戒、勉勵和扶助別人,應有忍耐,用愛心幫助他們到底。

實際上,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是良善的(參太十九17;可十18;路十八19),所以『追求良善』就是尋求神怎樣對待我們,我們也照樣對待別人。在教會中無論別人怎樣待我們,即使是惡待,也不可以牙還牙(太五38-42);基督徒總要以善勝惡。報複絕不是基督徒應該選擇的方式。基督徒蒙召是要去赦免別人。以血氣對付血氣,就是以惡報惡;以神生命的特性來對待別人,就是追求良善。

「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

我們若以今世的事物為樂,我們的喜樂也必變化無常;但我們若以神和神的事為樂,就必能常常喜樂。基督徒的喜樂是來自基督所成就的,而且是持久的。

「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四十五7)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十五13)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四4)

基督徒應當與神經常保持親密的交通,過著一種『住在主裏麵』(約十五4~7)的生活。基督徒應當不住的在禱告中感謝神,把我們的難處交托給神,又不住地從禱告中經曆神的作為。禱告乃是信徒屬靈的呼吸,正如肉身的呼吸不能停止,屬靈生命的呼吸也不可停止。基督徒凡事都經過默禱求問神之後才予響應,就必看見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

我們的好處都不在神以外,所以我們當凡事感謝神的恩典。基督徒無論在什麽景況中都當不斷感謝神。我們若真正承認自己本來就一無所有,就必能為眼前所僅有的一點點而感謝神了。我們有基督的生命在裏麵,就當有屬天的生活:(1)常常喜樂;(2)不住的禱告;(3)凡事謝恩。這樣的生活,乃是神給我們基督徒命定的旨意。

「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五19-22)

聖靈的感動有可能被我們銷滅或熄滅,故此須要我們信徒的配搭合作。信徒愈順從聖靈,聖靈的火就愈被挑旺;信徒若剛硬、抗拒聖靈,聖靈的火就會被熄滅。

先知正確的講論,是因聖靈的感動而產生的;所以藐視先知的講論,也就相當於銷滅聖靈的感動。喜歡聽道並不就等於重視先知的講論;聽道而不行道,就是藐視先知的講論。

聖經教訓我們基督徒凡事都要察驗,包括:(1)對先知所講論的道慎思明辨(林前十四29);(2)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3)試驗靈是否出於神(約壹四1);(4)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羅十二2);(5)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

先知的講論經察驗後肯定符合聖經原則者為善美,否則即為邪惡。

我們務要禁戒不作各種不義的,惹神的忿怒的事。我們務要禁止己手不作惡,不放縱邪情私欲。「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前五23-24)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意指成聖的工作惟有神借著聖靈才能完成;所以須要我們與聖靈合作,不銷滅聖靈的感動(參19節)。在基督裏合一,就是全然成聖。

『全然成聖』表示徹底、完全的成聖,毫無玷汙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有神的形像的(弗四24)。

成聖的能力並非出於人自己,而是出於神。要相信神『能』使人成聖,也要相信神『必要』保守信徒在基督裏完全無可指摘。這保守是從靈裏,再滲透到魂和身體的全人的保守。我們靠著裏麵的基督,就可以全然成聖。

神不是保守全世界的人,也不是保守假信徒,而隻保守那些蒙他選召的人。願意舍己,讓基督在自己裏麵完全掌權的信徒。隻要我們願意舍己,神和聖靈必能使我們成聖,神的信實和大能也會保守我們直到基督的日子。

經文解析的修訂是在聖靈的光照帶領下。一切感謝讚美榮耀歸給主!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一章5-6節

【帖前一5】「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裏,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

〔文意注解〕

「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我們的福音』指保羅和他的同工所傳的福音,實際上就是傳神的福音(羅一1)。這裏不是說他們所傳的福音內容跟別人不同,而是說他們傳遞福音的行動具有本節所提到的五點特征。

「不獨在乎言語,」『言語』意指福音信息。福音真理雖然需要藉人的話語來傳達與解明,但人的口才並不是惟一的和主要的管道;人的話語必須加上權能、聖靈、信心和為人等,才能產生果效。

「也在乎權能和聖靈,」『權能』指神在福音上所顯明的大能(羅一16);『聖靈』指基督的聖靈的工作,「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十六20)

「並充足的信心,」這裏的『信心』是指傳福音者的信心,而不是指聽福音者的信心。傳福音者充足的信心,能將福音的權能和聖靈運行的功效發揮到極致。

「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為人』指生活和行事(參腓一27)。傳福音者口中所傳講的福音信息,若不能在自己的生活為人上得著印證,便不能被別人所信服。

本節提到傳福音的五項要素:(1)言語──福音的內涵;(2)權能──福音的能力;(3)聖靈──福音的工作;(4)信心──福音權能的運用;(5)為人──福音的見證。

〔話中之光〕

(一)『不獨在乎言語』,不是說言語並不重要;傳福音仍須借著口才和合適的話語(參弗六19;西四4)。

(二)我們傳揚福音,並不是憑空說話,乃是流露出神的大能(羅一16)、聖靈的臨在(徒一8),並我們在信心裏的活用。

(三)神的話傳出去,不單是一些道理而已,必須帶著『權能』,在人的心中產生光照與責備,才會叫人俯伏下來,承認自己的罪惡。

(四)傳神話語的人,必須自己先被神的話語所浸透、充滿,讓神的話語在自己身上先產生功效,然後才能發出帶著權能的言語(參太七28)。換句話說,傳神話語的人,必須率先順服神的話語。

(五)若沒有聖靈的運行作工,我們所傳講的話語就會徒然無功效;聖靈不單揭露人的罪,也為救主耶穌基督作見證(約十五26~27)。

(六)我們若要為主作見證,除了聖靈的內住之外,還需聖靈的外溢(降臨),才能得著屬靈的能力(徒一8)。

(七)傳福音需要『充足的信心』,因為信心會引發信心;傳講者須先自己有充足的信心,才能借著言語帶動聽講者,使其生發信心。

(八)傳講福音的人若不能從心底完全相信所講的信息是真實的,這信息就不會有功效。我們以充足的信心傳福音,更可證明神的福音的真實可靠。

(九)使徒們不僅盡職傳福音,也盡心活福音;他們為別人的緣故所過的生活,正是他們所傳福音的最佳見證。

(十)信徒為著世人的緣故應當謹慎為人──我們必須先有一種與福音相稱的生活(腓一27);一個生活行事鬆散的人,傳福音無法產生真實的果效。

(十一)信心加上行為才能為主作出美好的見證;因為世人不能看見神,隻能看見那些與神同在的人。

(十二)一個道德行為敗壞的人所傳的福音,無法令人誠服而接受。

【帖前一6】「並且你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

〔文意注解〕

「並且你們在大難之中,」『大難』原文是諸多的患難,在此特指受逼迫的境遇,但不是指使徒保羅所受的逼迫,乃是指『你們』,即帖撒羅尼迦信徒們(參二14)。

「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按原文並無『所賜』,而是『聖靈的喜樂』;這種喜樂是因被聖靈充滿而自然結出的果子(加五22)。

『喜樂』和『大難』相對;大難原本給人帶來痛苦,但這種聖靈的喜樂,使人得以超越苦難,甚至不顧苦難。

「領受真道,」原文無『真』字,但有定冠詞,可譯作『這道』;『道』原文即『話』(logos),指福音真理。

「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這裏的『效法』,根據上下文,特別重在指效法使徒們的『信心』(參5,8節),以及效法主耶穌並使徒們在逼迫患難中如何甘心忍受的精神(參二14)。

注意,這裏是先提『效法我們』,然後才提『效法主』,這是因為人們在看到主耶穌的榜樣之前,先看到主工人們的榜樣,然後從他們身上看到了主。

〔話中之光〕

(一)馬丁路得說:『我們的主在世上戴的是荊棘冠冕,我們這些跟隨他的人就不能指望戴玫瑰皇冠。』患難乃是一切真實信徒在今世所命定的(約十六33;羅五3;八35;十二12)。

(二)『在大難之中』仍舊有『喜樂』,可見這喜樂不是因環境順暢而有的喜樂,乃是單純因聖靈而有的喜樂。「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十五13)

(三)『大難』是因信仰而受迫害,『喜樂』是蒙聖靈所賜,兩者皆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出於神的安排,所以不必特意去追求。

(四)一個基督徒如果不肯為福音而受患難,他就不能領略神在患難中借著聖靈所賜的喜樂是何等美妙豐富。

(五)傳道人他們自己,必須是效法主的人,才能成為別人效法的對象;而我們效法引導我們、傳神之道給我們的人,乃是效法他們身上的主,並不是效法他們外表的言語和動作。

(六)主真實的工人,總是把人的眼目從他們身上引向主;凡隻會叫人讚賞、羨慕、高舉他們身上的長處,卻不能看見主自己的工人,都是『不法的人』((太七23)『作惡的人』原文)。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13節

【帖前二13】「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

〔文意注解〕

「為此,我們也不住的感謝神,」『不住的感謝』乃形容感謝的強度,比『常常感謝』(參一2)更強。

「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領受』意指相信神的道,並將它接納到心裏麵(參約一12)。

「不以為是人的道,」『人的道』指為了迎合當時流行的知識而傳講的話。

「乃以為是神的道,」因為他們所傳講的話出自神的啟示和感動,其源頭乃是神。

「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神的話乃是活潑、有功效的(來四12),運行在信的人裏麵。信徒裏麵有聖靈的運行。『運行』原文現在時式表示神的話正在『不斷』地運行中。

〔話中之光〕

(一)『傳講神的道』及『聽見就領受的心田』,是福音廣傳的兩大要素。

(二)人若要『領受』神的話,必須先『聽見』;而聽見是從『傳』道來的(參羅十14),因此傳講神的話至為緊要。

(三)我們所要傳講的,不是人的話,乃是神的話;不是靠口才和學問,把道講得動聽感人,也不是表現我們自己,乃是靠著聖靈將神的話送進人的心中。

(四)神的話若沒有人的信心來配合,就與人無益(來四2)。

(五)神的道在那些『持續』信靠神的信徒心中,成為『不斷』運行的力量。

(六)一個基督徒看待聖經的態度,可以顯明他對主耶穌基督重視的程度。他是活的道(約一14),而聖經是寫下來的道,但在實質上兩者是相同的。明白了這個關係,我們就會在日常生活中重視聖經。

(七)神的話在我們的裏麵,是我們受試驗和患難時最大的資源;當神的話在我們裏麵運行到一個程度,我們的心思意念、甚至我們的全人,會受神話語的管理,使我們超越過環境而得勝。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3-8節

【帖前四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

〔文意注解〕

本節按原文開頭有『因為』(中文漏譯),表示『神的旨意』乃是與『主的命令』為平行子句,同樣和『討神的喜悅』有關。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神的旨意』指神所喜悅的心意(參1節);神的旨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對信徒個人的引導,譬如到那裏去、作什麽事(參雅四13~15;徒十三22),另一類是對所有信徒通用的旨意,譬如他要我們行善(彼前二15)。在這裏是指後者,即對每一個信徒均適用的旨意。

『成為聖潔』按原文意指從世俗中分別出來,在此特別指從異教的淫風敗俗中分別出來。

神的旨意乃是要他所救贖的人,都照著他神聖的性情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參彼後一4),從神以外的一切事物分別出來完全歸給神。為這個緣故,神賞賜聖靈給我們(參8節),幫助我們,又親自使我們達到全然成聖的地步(參五23)。

「遠避淫行,」『淫行』指正當婚姻關係之外任何形態的性結合;信徒應當完全避免一切不正當的性行為,包括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以及同性戀行為等。

〔話中之光〕

(一)神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神國度子民的目的,就是要我們能明白並遵行神的旨意,好叫他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所以我們信徒應當以神的旨意為重。

(二)基督徒存活在地上,凡事遵行神的旨意,這樣,我們活著才有價值(約壹二17)。

(三)但願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他的旨意,又借著耶穌基督在我們心裏行他所喜悅的事(來十三21)。

(四)神照他的形像造人(創一26~27),好叫我們人能夠彰顯他(參羅九23);我們要在基督裏恢複神所造的形像,就當聖潔,因為神是完全聖潔的。

(六)任何使我們不聖潔的事,永遠不需要我們特意去尋求是否符合神的旨意,因為它們總是違背神的旨意。

(七)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成為聖潔,聖潔與邪情私欲是相對的。因此我們務要離棄邪情私欲。

(八)『淫行』的試探,比任何其它罪惡的試探更厲害,更普遍,信徒當更加謹慎(參林前五1)。避開試探,不接近試探,是勝過罪惡的秘訣。

(九)我們要逃避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二22)。

【帖前四4】「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文意注解〕

「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用聖潔、尊貴』原文是『在聖別和尊貴裏』,聖別重在指神麵前的光景,尊貴重在指人麵前的地位;信徒的身體如果隨從邪情私欲,就在神麵前汙穢不潔。

『身體』原文是器皿,信徒的身子是用來承受寶貝的器皿(林後四7),總要脫離不潔、卑賤的事,才能作貴重的器皿,合乎主用(提後二21)。

〔話中之光〕

(一)每個信徒必須尊重自己的身體,好好地持守住身體,使其適於為神所用。

(二)任何淫行和放縱邪情私欲,都是不尊重別人也不尊重自己身體的行為。

(三)信徒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林前六19~20),所以不可犯淫亂的罪和放縱邪情私欲,當用它來榮耀神。

(四)信徒對於自己身體的運用,不該僅僅被動地逃避(3節)和抗拒而已,應該主動地掌握、控製和支配(『守著』的原文意思)身體,使它專作聖潔和尊貴的用途。

(五)信徒主動運用自己身體的最佳方法,就是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讓基督聖潔的生命在我們裏麵掌權,過聖潔的生活,成為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以至於成聖(羅六14,19)。

【帖前四5】「不放縱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文意注解〕

「不放縱私欲的邪情,」『私欲』的原文含義是一種主動且激烈的欲念。本來神在造人時,賦與人身體內各種正常的欲望和本能,例如食欲叫人喜歡進食而長大,性欲使男女相吸、藉結婚而繁衍人類等,但這些欲望和本能因著人的墮落而被罪所利用,成為可羞恥的情欲,喧賓奪主地支使人作出一些不合理的事(參羅一26~31)。這種不受正常控製的情欲,就是這裏所說的『私欲的邪情』。自我驕傲是人常忽視的一種邪情私欲。

「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外邦人』指不信主耶穌的人(參林前十20;弗四17;彼前四3;約參7)。

〔話中之光〕

(一)信徒是自己身體的主人,應該行使主權使用自己的身體,而不隨著身體的欲望行事。

(二)身體內的各種欲望必須加以控製與支配,才能有正常且合理合法的表現;正常的基督徒乃是淩駕在身體的欲念之上,而不受身體欲念的支配。

(三)不認識神,乃是人放縱邪情私欲的基本原因。

(四)世風日落,信徒生活在這樣邪惡敗壞的社會中,決不可隨波逐流,而應顯出與世人有所不同的風格與見證。

(五)基督徒的行為,理應和世人有分別,因為他們不認識神(參耶十25;詩七十九6),而我們卻認識神。

(六)基督徒越認識神,就越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也就越在肉身上彰顯神(提前四15~16)。

(七)我們信主的人,不再是『外邦人』了,乃是與聖徒同國(弗二19),是神國度裏的人了(帖後一5;啟一6)。

【帖前四6】「不要一個人在這些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

〔文意注解〕

「不要一個人在這些事上越分,」原文沒有『一個人』;『這些事』指淫行和放縱邪情私欲(參3,5節);『越分』指過犯。

「欺負他的弟兄,」『欺負』是指貪婪的欺騙;『弟兄』在此是通稱,包括姊妹在內。

「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這一類的事』指越分欺負弟兄的事;『主必報應』指主必然審判不義的人(西三25),給與當得的懲治。畏懼主的報應,乃是我們另一個保持貞潔的動機。

『主必報應』人最後都得在主的審判台前為自己的行為交賬(羅二6),包括基督徒(彼四17)。

「正如我預先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你們的,」『切切囑咐』意指說了再說,仍舊放心不下,再三叮嚀。

〔話中之光〕

(一)不可放縱邪情私欲,這樣不但傷害別人,也得罪神。

(二)不遵守主的教訓的,在公義的神眼中行不義的,他必報應。

(三)在教會中千萬不可欺負弟兄,或言語,或行為,或態度,凡是叫弟兄受到傷害的,主都必審問(參太十八6,10;廿四48~51)。

(四)有些人有錯誤的觀念,喜歡傳道人在教會中應該多講積極正麵的話──『要』,而少講消極負麵的話──『不要』;但是聖經中神的教訓卻不是這樣,守望者傳講神警告和提醒的話,是聖經經文的重要部分,隻有知罪、認罪、悔改的人,才是明白神旨意,真正得救的人。

【帖前四7】「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汙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

〔文意注解〕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汙穢,」『沾染汙穢』指放縱邪情私欲的後果,是得罪了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使自己的身子不潔。

「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成為聖潔』與『沾染汙穢』是兩個完全對立的詞。信徒須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聖潔,因為那召我們的是聖潔的(彼前一15~16)。

神呼召人的目的,乃是要人遠離汙穢,成為聖潔,這是信徒另一個必須保持貞潔的理由。

〔話中之光〕

(一)神的救恩是為要讓我們脫罪,絕不是給我們一種可以放心犯罪的保證。所以我們絕不可仗著神有赦罪之恩,而大膽地去沾染汙穢。這是愚昧的、自害己命的、自欺欺人的觀念。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

(二)信徒既然得有基督聖潔的生命在裏麵,就該讓裏麵的基督掌權,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以基督的心為心(腓二5),做基督喜悅的事。

【帖前四8】「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

〔文意注解〕

「所以那棄絕的,不是棄絕人,」『棄絕』意指『拒絕』那要我們成為聖潔的命令。

「乃是棄絕那賜聖靈給你們的神,」這裏含有兩方麵的意思:(1)神賜聖靈給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聖別我們;(2)聖靈在我們的裏麵感動運行,其主要的工作就是使我們成聖。

〔話中之光〕

(一)神賜給每個信徒基督的聖靈,是要我們分別為聖,順從聖靈,跟隨基督,成聖在基督裏合而為一(林前六17,弗三6)。

(二)活在放縱邪情私欲的罪中,就等於拒絕神,特別是拒絕聖靈。這樣的人若不悔改,必會在最後的審判台前被神棄絕。

(三)舍己天天背十字架跟從主(路九23),順服聖靈而行,是信徒能過聖潔生活的訣要(羅八6,13~14);我們若定睛在基督身上,讓基督的生命掌權,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欲了(加五16)。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5-6,10,14-24節

【帖前五5】「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

〔文意注解〕

「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之子』是猶太人慣用的語法,用來表示一個人的特別性質;『光明之子』表示基督徒的『生命』具有光明的特性(弗五8~9)。

『白晝』與『黑夜』相對,表示兩個不同的時期;現今的世代乃是黑夜,而將要來臨的世代則是白晝(參羅十三12)。『白晝之子』意指基督徒乃是為著永世的榮耀而活,是屬於永世的。

「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屬』和『在裏』(4節)有別;前者指受其支配、管轄和控製,後者指活在其中。

『屬黑夜的』指其行為暗昧,如同行在黑夜裏;『屬幽暗的』指其本性黑暗,受黑暗權勢的轄製(西一13)。

〔話中之光〕

(一)什麽樣的生命,就活出什麽樣的生活。屬光明白晝的生命,自然當活在光明中;屬幽暗黑夜的生命,自然活在黑暗中。

(二)信徒裏麵具有光明的特質--基督的聖靈「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裏麵,他也住在我們裏麵。」(約壹四13) 所以,基督徒不應當再活在黑暗中,因他們是不屬於黑暗的。

(三)基督徒的問題是,我們雖然擁有一個屬神、光明的生命,卻常把它置於一邊,而憑著自己敗壞的天然生命而活,所以就還仍是活在黑暗裏。隻有真正舍己天天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破碎瓦器,才能讓裏麵基督光明的生命顯露出來。

(四)基督的聖靈是我們裏麵的寶貝,也是我們前頭的吸引。我們要背起十字架跟從主,出黑暗,入光明,成為光明之子。

【帖前五6】「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守。」

〔文意注解〕

「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睡覺』不是指肉身的死亡(參四13,15),乃是說靈性不夠清醒、警覺和提防(參羅十三11)。

「總要儆醒謹守,」『儆醒』與『睡覺』相對;『謹守』與『酒醉』(參7節)相對,所以謹守的反麵意思,即醉生夢死,靈性麻木、魯鈍、沉迷。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既然擁有了白晝光明的生命與特性(參5節),所以隻要我們竭力在基督裏合一,隨時儆醒預備,就隨時都可坦然迎見主。

(二)『睡覺』(指靈裏沉睡)不是我們基督徒所該有的情況,所以無論如何,『總要儆醒謹守』,這是神對我們的提醒與要求。

【帖前五10】「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

〔文意注解〕

「他替我們死,」意指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死,改變了我們生活的意義和目的,從此我們不再為自己而活(參羅十四7;林後五15)。

「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叫我們無論靈性清醒或昏沉的時候(參6節;羅十三11)。但照上下文來看,也可依其字麵上的意思作解釋,意即『叫我們無論白天醒著或晚上睡著的時候』(參可四27)。

「都與他同活,」『同活』意指因與基督有了生命的聯結,而產生了與基督有相同的生命現象。

基督的替死,已使我們得著他複活的生命,無論我們現在靈性或肉身的景況如何,都可以回轉到主麵前,在他複活的生命裏與主同活。我們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麵(提後一14,約壹四13),我們與主同活是隨時隨刻的。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替死的救贖,叫我們基督徒進入一種與基督有效的可以達到合一的關係:我們每一個信徒,都有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裏麵(提後一14,約壹四13)。

(二)一麵主離開了我們,我們現在是在等候他的回來;另一麵他仍與我們同在(太廿八20),我們是與他過著同活的生活(參羅六8)。

(三)與主同活乃是信徒儆醒謹守的秘訣;憑著我們自己作不到儆醒謹守,但憑著主的生命與主同活,就可以過著儆醒謹守的生活。儆醒謹守,竭力追求,就可在基督裏合一。

【帖前五14】「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

〔文意注解〕

「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不守規矩』原文中有軍人口氣『離開行列』的意思;『不守規矩的人』指不遵循神的律法誡命的人。

「勉勵灰心的人,」『灰心的人』大概是指被患難所搖動的人(參三3)。

「扶助軟弱的人,」『軟弱的人』信心不堅固的人(參羅十五1)。

「也要向眾人忍耐,」這話暗示在教會中所有的肢體都或多或少有缺點和難處,需要以忍耐的心對待眾人。

〔話中之光〕

(一)對不遵循神的律法誡命、主的話的人,要警告勸戒。

(二)教會中的肢體有灰心、軟弱的,我們要互相勉勵、扶助。剛強的人總要體恤並擔當別人的軟弱(參羅十四1~15;林前八13),不要鄙視並棄絕他們。

(三)勸勉、警戒、勉勵和扶助別人,應有忍耐,用愛心幫助他們到底。

(四)教會生活中總會有許多的難處,並且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別人的難處,麵對這一切的難處,隻有一個不變的原則,就是忍耐,以善報惡(參15節)。

【帖前五15】「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文意注解〕

「你們要謹慎,」這話是接在前句『也要向眾人忍耐』之後,表示一般人『忍耐』不了時,便會有激烈的反應,所以必須小心謹慎。

「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無論是誰』按原文兩次重複出現(anyone to anyone),又是主詞,又是受詞,所以更好譯作『無論何人向著任何人』;『以惡報惡』就是把自己降低到與對方相同的程度,而以對方的方式回報。

「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意指無論是私底下或是在公眾場合的待人。

「常要追求良善,」實際上,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是良善的(參太十九17;可十18;路十八19),所以『追求良善』就是尋求神怎樣對待我們,我們也照樣對待別人。

〔話中之光〕

(一)在教會中無論別人怎樣待我們,即使是惡待,也不可以牙還牙(太五38-42);基督徒總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

(二)報複絕不是基督徒應該選擇的方式(參羅十二17;彼前三9)。基督徒蒙召是要去赦免別人(參太五38~42;十八21~35)。

(三)以血氣對付血氣,就是以惡報惡;以神生命的特性來對待別人,就是追求良善。

【帖前五16】「要常常喜樂,」

〔文意注解〕

『常常喜樂』意指任何時地,任何場合,都能夠喜樂,甚至在患難中也不例外。

因本節是接續14~15節,故極可能是指在受到眾人惡待時,不單須要忍耐(14節),並且還要喜樂著善待他們(15節)。

〔話中之光〕

(一)我們若以今世的事物為樂,我們的喜樂也必變化無常;但我們若以神和神的事為樂(路一46~47),就必能常常喜樂。

(二)基督徒的喜樂是來自基督所成就的,而且是持久的。

「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四十五7)

「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十五13)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四4)

【帖前五17】「不住的禱告,」

〔文意注解〕

『不住的禱告』並不意味著不停地出聲禱告,而是說與神經常保持親密的交通,過著一種『住在主裏麵』(約十五4~7)的生活。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應當不住的在禱告中感謝神,把我們的難處交托給神,又不住地從禱告中經曆神的作為。

(二)禱告乃是信徒屬靈的呼吸,正如肉身的呼吸不能停止,屬靈生命的呼吸也不可停止。

(三)基督徒凡事都經過默禱求問神之後才予響應,就必看見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參尼二4,8)。

【帖前五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文意注解〕

「凡事謝恩,」『凡事』指一切的事,無論大事或小事,順境或逆境,快樂或痛苦;『謝恩』乃因基督徒的際遇,都有神的美意(羅八28),為此向神獻上感謝(參路十21)。

「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本句是形容前述三項:(1)常常喜樂;(2)不住的禱告;(3)凡事謝恩。這樣的生活,乃是神給我們基督徒命定的旨意。

〔話中之光〕

(一)我們的好處都不在神以外,所以我們當凡事感謝神的恩典。

(二)基督徒無論在什麽景況中都當不斷感謝神(參弗五20)。我們若真正承認自己本來就一無所有,就必能為眼前所僅有的一點點而感謝神了。

(三)我們有基督的生命在裏麵,就當有屬天的生活:(1)常常喜樂;(2)不住的禱告;(3)凡事謝恩。

【帖前五19】「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

〔文意注解〕

聖靈如火(參徒二3),運行在信徒裏麵,往往使人受感而靈裏火熱(參羅十二11『心』原文是『靈』),自然就會待人親熱,服事熱忱(羅十二10~11);但若不順從其感動,就會變得冷淡或不冷不熱(參啟三16)。

〔話中之光〕

(一)聖靈的感動有可能被我們銷滅或熄滅,故此須要我們信徒的配搭合作。

(二)信徒愈順從聖靈,聖靈的火就愈被挑旺;信徒若剛硬、抗拒聖靈,聖靈的火就會被熄滅。

【帖前五20】「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

〔文意注解〕

『先知』指有聖靈的感動,能宣講神的啟示和信息,以造就、安慰、勸勉信徒的人(林前十四3)。

『先知的講論』在聖經裏比較重在指解明神旨意性質的講道(forth-telling,如林前十四31),而較少指預告性質的說預言(foretelling,如徒十一28)。

信徒對於先知講論該有的基本態度是不藐視,但也不隨便地接受,乃要對照聖經,慎思明辨(參21節)。

〔話中之光〕

(一)先知正確的講論,是因聖靈的感動而產生的;所以藐視先知的講論,也就相當於銷滅聖靈的感動。

(二)喜歡聽道並不就等於重視先知的講論;聽道而不行道,就是藐視先知的講論。

(三)許多信徒像雅典人一樣,喜歡把道理當作新聞說說聽聽(參徒十七19~21),但又不肯用心靈接受,所以從這邊耳朵聽進來,馬上就從那邊耳朵出去了。

【帖前五21】「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文意注解〕

「但要凡事察驗,」『但』字表示『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20節)並不等於『全盤領受先知的講論』;『凡事』當然是指一切的事,但這裏特別重在指先知所有的講論;『察驗』意指考查聖經,在聖經全麵且平衡的光中,驗證先知的講論是否符合聖經的教訓(參徒十七11)。

聖經教訓我們基督徒凡事都要察驗,包括:(1)對先知所講論的道慎思明辨(林前十四29);(2)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3)試驗靈是否出於神(約壹四1);(4)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羅十二2);(5)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

「善美的要持守,」這裏不是講行為的善惡,而是指先知的講論(參20節)經察驗後肯定符合聖經原則者為善美,否則即為邪惡。

〔話中之光〕

(一)我們對於任何自稱奉主名而講的道,都不可毫不懷疑地接受,而宜將它們放在『神的話』的光中,一一小心地察驗。

(二)各樣聖靈的工作和屬靈的恩賜,都有被假借、被濫用的可能;特別是一些超自然的現象,邪靈也會利用人照樣作,因此信徒須要格外的小心察驗。

【帖前五22】「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

〔文意注解〕

『惡事』不義的事。

〔話中之光〕

(一)我們務要禁戒不作各種不義的,惹神的忿怒的事。

(二)我們務要禁止己手不作惡,不放縱邪情私欲。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帖前五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文意注解〕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賜平安的神』原文作『和平的神』或『平安的神』。他是和平的神,他不但樂意與人和好,並且也願意人與人和睦(參弗二14~16);而我們也惟有彼此和睦(參13節),才能得著和平之神的同在(林後十三11)。他是平安的神,樂意賞賜人恩典與平安(參一1);我們也惟有在他的聖潔上有分,才得享受他的平安(參來十二10~11)。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意指成聖的工作惟有神借著聖靈才能完成;所以須要我們與聖靈合作,不銷滅聖靈的感動(參19節)。在基督裏合一,就是全然成聖。

『全然成聖』表示徹底、完全的成聖,毫無玷汙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有神的形像的(弗四24)。

「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話清楚指明人有靈、魂、體三部分,詳情請參閱下麵的『問題改正』。

『得蒙保守』與『使成聖』略有分別;保守是不受外在因素的影響,成聖是經由內在的變化而成功。

「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完全無可指摘』又與『全然成聖』略有分別;前者偏重在指外表的狀態,後者偏重在指內涵的性質。

〔問題改正〕

「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二元論者不能給這句話清楚且妥善的交代,隻能借口這裏乃指整個人,三者不能分割來推托。實則在聖經裏明示靈與魂為不同物,且可將其分開(來四12),隻是很多神學家們對兩者的分別弄不清楚,他們本身又缺乏真正屬靈的經曆,因此就把靈與魂混為一談,倡導『靈魂』與『身體』二元論。

其實,人與萬物不同的地方,就是人有靈、魂、體,而動物隻有魂與體,植物隻有體。所以當初神造人的時候,特別描述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或作靈)吹在鼻孔裏,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名叫亞當』(創二7原文另譯)。本節聖經指明人的體是塵土造成的,靈是神藉吹氣賦與的,靈進入人的身體,人就成了一個活的魂。

人的外『體』,是接觸物質界的機關;『魂』是人的個格,包括心思、情感和意誌,是接觸精神界的機關;『靈』是接觸靈界的機關,是神特別賞賜給人,作為人接受神的靈和生命的器官,好使人能與神交通來往。

〔話中之光〕

(一)成聖的能力並非出於人自己,而是出於神。

(二)要相信神『能』使人成聖,也要相信神『必要』保守信徒在基督裏完全無可指摘(參提後一12)。這保守是從靈裏,再滲透到魂和身體的全人的保守。

(三)我們靠著裏麵的基督,就可以全然成聖。

【帖前五24】「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

〔文意注解〕

「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那召你們的』指神自己;『召』指神的乎召或選召;『本是信實的』因他是信實的神(申七9),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他必成就這事,」『這事』指使我們全然成聖,並保守我們靈、魂、體完全無可指摘。

本節含示神的三項特性是我們信徒成聖並臻於完全的保證:(1)神的選召;(2)神的信實;(3)神的大能。

〔話中之光〕

(一)神不是保守全世界的人,也不是保守假信徒,而隻保守那些蒙他許召的人。願意舍己,讓基督在自己裏麵完全掌權的信徒。

(二)隻要我們願意舍己,神和聖靈必能使我們成聖(19,23節),神的信實和大能也會保守我們直到基督的日子。

──摘編自黃迦勒《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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