飄人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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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雜想

(2007-01-04 12:58:43) 下一個



突然想起《政治經濟學》關於商品的定義來,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好像是這樣的:商品就是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不過這個定義中的
勞動產品概念還是很模糊,不然的話,我就可以對以下命題的對錯加以判斷了:可以用於交換的都是商品。 

假如這個命題是對的話,商品的涵括範圍就大了。要是你對此細心觀察,認真研究,沒準就能從中找出很多別人不知道的商機來。 

現代社會可用來交換的東西太多了。汽車可以交換,房子可以交換,權力可以交換,感情可以交換,美色和身體也可以交換,似乎在這個世界上能找得到的東西都可以交換。你要是用心,還可以用你現有的東西交換到你連想都不敢想的好玩意兒。 網上 有一位年輕人用一隻曲別針竟然換到了一棟豪華別墅的一年居住權。 

過去一年裏,張鈺和潛規則把中國電影界搞得紛紛揚揚。其實說到底,也就是個交換的事情。主動把自己的身體交換出去的張鈺之所以要把內幕拿出來公布給大眾,隻是因為交換過程中對方不守規矩而憤怒而已。如果她一下子交換成功了,成了像章子怡一樣的耀眼明星,估計她那些偷拍的性愛錄像也就不會公布於眾了。現在除了用錄像揭發以外,張鈺還寫文章氣憤地說:我已經忍無可忍了,娛樂圈的人都太虛偽了,都是一群敢做不敢當地孬種,對我們這些弱勢群體來說有誰能為我們伸張正義!!!我現在誰的感受都不能管了,如果非要我豁出去那我就豁出去了,反正都到現在這一地步什麽也收不回來了,我已經決定今天晚上在優酷網上公布最真實的錄像帶,讓全國人民都看一看這些平時道貌岸然的文化人究竟是什麽樣的嘴臉!!!

另外一個沒有搞好交換過程的主人公就是趙忠祥先生和饒穎女士。由於饒穎女士沒有達到所期待的交換要求,她把趙忠祥先生告上了法庭。盡管趙忠祥最終沒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名聲上的損傷是不可避免了。現在不光戰鬥過一輩子的中央電視上不了,到各地用麵子撈外快的機會也基本上沒有了,弄得他隻好灰頭土臉地在家裏印掛曆玩。 

現代社會很有意思,一個男人和女人一但出現了美色交換方麵的糾紛,女方就迅速竄紅,而男方卻一落千丈。想象一下,當時張鈺去找導演睡覺,饒穎給趙忠祥當二奶,主動權都是掌握在女方手裏。從某種意義上講,男方是完全被動的。再引伸一下,女方如同手拿絲網的漁夫,男方卻如同渾水中迷失方向的胖頭魚。隻見絲網在女漁夫手中一散一收,男性胖頭魚稀裏糊塗就束手就擒了。 

可能女士們要罵老飄了,這事情怎能全怪人家女人?你男人要是一心一意地守著你老婆,就是美女滿天飛,你也不會上鉤。這話沒錯,婚姻的確是一種保護。就拿上麵的例子來說,要是饒穎是趙忠祥的老婆,不管他們之間出現了何種情況,饒穎也不能把趙忠祥同他說過的四級調情話錄音放出來博社會同情,而趙忠祥也會依然故我地用他那渾厚的聲音繼續在中央電視台吸引千萬觀眾。由此可見,現代社會中能夠保護男人不受女人侵犯的銳利武器大概就是婚姻了。 

不過,受婚姻保護的男士們也不能就此高枕無憂。完全翻身得解放的現代女性們難道就會被這婚姻大牆給嚇住了?不能!用自由思想武裝的現代女士們是無堅不摧無往不勝的。最近,她們就在對婚姻堡壘進行致命性攻擊。我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在前線戰鬥的兩員戰將。 

先看看我從新民網 zt 來的一段文字: 

李銀河昨日下午又在博客再挺換偶稱沒有道德問題,她稱聚眾淫亂罪已經過時,換妻是公民合法權利,應當受到保護。木子美力挺李銀河,稱將來結婚願意嚐試。 

木子美女士我想就不用多介紹了。我們看看李銀河女士的頭銜: 

李銀河:中國社會科學院婚姻家庭研究室室主任,美國匹茲堡大學社會學博士,研究員,博士導師,著名性學家。 

我不知道這婚姻家庭研究室屬於社科院哪個衙門的,但至少知道李女士是婚姻家庭研究界的大腕。經過李銀河女士多年的研究,把自己婚姻配偶交換出去這件事情不但不違法,而且還是合乎道德的。現在我 ZT 一下她的論述: 

李銀河認為,從法律方麵來說,中國刑法中的聚眾淫亂罪將所有三人以上的性活動規定為非法,而此法律已不再適用。她認為,這個法律條文與憲法保護的公民的人身權利(其中包括性權利)有明顯的矛盾之處。李銀河倡導盡早改變這一過時法律,同時她建議在法律改變之前,換偶者可以用兩對分別在不同地點的方式規避這一法律。在李銀河看來,隻要一個地方隻有兩個人(無論他們是法定夫妻還是兩個個人),法律是不能治罪的。 

在道德方麵上,李銀河認為換偶與婚外戀、包二奶的性質不同,她覺得換偶是男女平等的,也不違反婚姻道德;而婚外戀、包二奶一般是男性欺負女性,違反忠實承諾的。所以,李銀河說前者沒有道德問題,後者卻有道德問題。

沒有了法律的約束,也沒有了道德的牽掛,把配偶像商品一樣交換出去的做法估計會在李銀河和木子美等現代女性的推動下蓬勃發展,並慢慢形成一種產業。 並且這種產業會在以下幾個方麵對社會產生巨大影響: 

1 減少單身人群,增加結婚率。假如你沒結婚,有一天你看到了一位美人,很想和她親熱。但是你沒有可交換的配偶,你說她身邊的男士會願意嗎?所以,受此誘惑,原來挑肥揀瘦的單身一族估計都盡快結婚找個伴侶。不為所別的,就為了可以合法進入配偶交換市場。 

2 娼妓業會受到衝擊。既然能夠免費交換,誰還會提心吊膽地花錢去找妓女?弄得不好還讓公安抓去遊街。 

3 酒店業和鮮花業會由此受益。你想,交換配偶雖然讓李博士證明了既合法又合理,但還是不便在家裏進行。所以交換之日到酒店開房間是自然的了。另外,雖然這種交換可能就是一錘子的買賣,但浪漫情調還是少不了的,像戒指項鏈這樣貴重的東西雖然可以不給,但一束鮮花還是需要的吧; 

4 各種中介公司會蓬勃興起。你想,這交換也不是一次兩次,總不能老在身邊這些人頭上打主意吧。為了找到合適的交換對象,類似於婚姻介紹所這樣的中介公司就會及時切入市場,成了人們得到配偶交換信息的主要來源; 

5潛規則二奶的糾紛會明顯下降。你想,這種交換都受到法律和道德的保護了,張鈺再要是拿出錄像帶來,饒穎再要是放出錄音來,我們不但不需要害怕,還可以追究她們破壞公民的合法換偶權。總之,原來纏身的所有麻煩都可以交付給我們的法製社會了。 

不過,這種交換按照政治經濟學的理論還是處於以物易物的初級階段。隨著事情的發展,貨幣肯定會出現在這種交換的流通領域。 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天交換的一方要是身體或精神不好,不想在那天享受,就可以把這個配偶交換權轉換成和貨幣。等身體和精神好了,再用貨幣把配偶交換權轉回來。如此下去,一係列市場經濟規則就起作用了。 到那個時候,這配偶完全就是商品了。 

不知道李銀河女士在這方麵有沒有做過經濟學上的考量。不過有一點老飄可以肯定,作為婚姻家庭中重要角色的配偶都成了商品,那婚姻家庭存在必要性就蕩而無存了。如此,目前李銀河女士的眾多頭銜恐怕隻能剩下一個著名性學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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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8520 回複 悄悄話 李銀河之所以遭受如此之多的誤解與攻擊,其實最關鍵就在於反對者並沒有與李銀河用同一話語體係進行論爭,沒有用權利話語來解讀李銀河的言論;甚至連一些支持她的人也犯了同樣的毛病,以至於這種支持看起來也是似是而非。正確看待李銀河的言論,就是要與李銀河使用同一套話語體係,就是要回到權利話語來進行解讀。我想,這也是李銀河的本意。

  用權利話語來解讀與評判李銀河的言論,就是要站在權利的角度而不是以道德等其他標準進行衡量。權利是法律上的概念,是指人們在法律的範疇內可以為或可以不為一定的行為;道德是法外的概念,是根據社會群體中大多數人或某一部分人的觀念,認為某一行為可以為或者不可以為,道德其實很難達成共識,其維係的標準也經常是變幻多端。李銀河支持“同性戀、換妻、一夜情”是從權利的角度,隻是說法律允許或者應當允許這些行為由個人自行選擇,那麽,無論支持還是反對李銀河觀點的人,都應當從這個角度與其進行論爭,來說明法律不允許或者不應當允許這些行為的存在,而不是動輒大扣帽子,用道德的理由否認法律權利。當然,李銀河的言論也波及部分道德問題,比如她說:“至於一夜情,隻要是單身,不僅有這個權利,在道德上也完全沒有問題”,這時就可以用道德標準與其進行論爭。

  用權利話語來解讀與評判李銀河的言論,就是不要把權利與義務混作一談。權利是人們在法律的範疇可以為或可以不為的行為,而義務是人們必須為或不為的行為,因此,權利是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的,而義務是必須履行的。許多人一提到李銀河支持“同性戀、換妻、一夜情”,就想到全社會的人都要去做這些事情,甚至連自己也不得不去。其實,這是天大的誤解,李銀河支持這些行為隻是說想要這些行為的人可以為,而不是讓那些不想要這些行為的人也要勉而為之。所以,李銀河才會很有感慨地說:“其實,誰讓你搞同性戀了?誰讓你搞一夜情了?誰讓你換偶了?我隻是告訴你,想做這事的人其實是有權利的,就連你這個不想做這事的人也是有權利做的。”

  用權利話語來解讀與評判李銀河的言論,就要理解到現代法治文明對於權利的基本認知。現代公法基本原理是“國家權力法無明文規定即禁止,公民權利法無明文規定即自由”,也就是說公民權利是“天賦”的,並不是國家法律所賦予的,國家法律隻是為保護公民權利而存在,因此,國家法律沒有禁止的公民權利,公民當然享有。所以,一些性行為看起來驚世駭俗,但要追究其能否存在,仍然要看法律有無明文禁止,而不是法律有無賦予。
  用權利話語來解讀與評判李銀河的言論,就要深刻地認識到現代社會對於自由底蘊的理解。公民的權利反映了公民在法律上的自由,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障自由而不是限製自由,古羅馬法學家西塞羅說“為了自由,我們才服從法律。”而公民自由的底線在那裏呢?對此,穆勒作出了經典的剖析:“個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自由。”所以,我們認為,不侵犯他人自由的行為是公民的自由當然也就是公民的權利。李銀河在對待“同性戀、換妻、一夜情”問題上,始終是秉承了這一對於權利和自由的基本認識,她正是基於這些行為不影響他人的權利的基礎上,認為這些行為僅僅是個人私生活範疇,因而也應當成為個人權利。所以,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者,都必須立足於這一對於自由的認知來展開論爭。

TKCD84 回複 悄悄話 感覺很多人不懂李銀河到底講的是什麽,支持她的支持錯了,反對她的也反對錯了。
李銀河並不是具體鼓勵或者提倡某種生活方式,如一夜情,換配偶,多人群交等,而是宣示一種權利,個體選擇的權利。
以一夜情,群交,交換配偶為例談談:
一夜情,單身成年男女有權利選擇兩廂情願的一夜性,這並不損害他人利益.
群交亦然,參加的人都屬自願,發生地點必須是非公共場合,參加者均是成年,一句話,個體的選擇權利.
再談交換配偶,很多人理解成了由兩個男人自行決定的交換女人,這是想當然的臆斷.比如樓主的話“假如你沒結婚,有一天你看到了一位美人,很想和她親熱。但是你沒有可交換的配偶,你說她身邊的男士會願意嗎?所以,受此誘惑,原來挑肥揀瘦的單身一族估計都盡快結婚找個伴侶。不為所別的,就為了可以合法進入配偶交換市場。 ”這話非常的滑稽,你即使結婚了,看上了一位美人,這還遠遠不能構成交換。還缺幾個條件,最大的,首先4人都得有交換的意願.接下來,1,美人也看上你 2,美人老公看上你夫人 3,你夫人看上美人老公, 所有條件都具備後,4人參與的,自願、私秘、成人之間的性,同樣是個體的選擇權利.
以上所說的生活方式,我並不認為應該被提倡,說那是道德的,也不敢苟同,但我認為都是非罪的.相反,法律還應該保護,保護的是什麽,不是這樣的生活方式本身,而是選擇的權利,這樣的生活方式不過是選擇的權利下的產物而已。這是好事,一個多元的社會就是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選擇,才是正常和諧健康的,所有的人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反而是病態和不真實的。

那道德怎麽辦?道德自律不律人.誰讓你一夜情呢?誰讓你換偶呢?你有自己的道德標準,請在生活裏實踐你的標準,不要管理別的成人.
有的人想換一種生活方式,他(她)是有這個權利的,你怎麽辦?你能剝奪他們的權利嗎?你不能。你必須得習慣於這個世界上有跟自己價值觀不一樣的人,你必須得容忍這個世界上有跟自己生活方式不一樣的人了,你必須逐漸習慣於對一些事不是必須要做,但卻有權利做的現代新秩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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