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一生好作奇談怪論。在他的名著《附錄與補遺》中有這麽一段:
“一個人如果靠繆斯的垂青(即詩人的才華)謀生,我看他就像一個靠自己的美麗謀生的姑娘【按:即妓女】。 低下的收獲玷汙了天生麗質。兩者都會疲於奔命,通常還會恥辱地斷送了自己。 所以,不要讓你的繆斯墮落成妓女,而是要‘像枝頭的鳥兒那樣歌唱。 人們聽到了他的歌聲,那就是最好的獎賞’。 詩人應該把這句話當作座右銘”。
他的這類怪論似乎近於胡說: 詩人靠寫詩賺錢,畫家靠畫畫賺錢,作曲家靠作曲賺錢,不正是揚長避短嗎,怎麽成了妓女? 仔細一想,他老人家其實大有道理。
文學藝術必需出於內心的自由。一旦要靠作品換錢,就隻能把作品做成商品,就不得不隨市場的好惡來製造。自十九世紀君王貴族式微以至今日,無論東方西方,至少在商品市場上,都是大眾做主。要想商品好賣,隻有取悅大眾。大眾挑選大米豬肉汽車洋房的眼力,都是絕對一流;但挑選文學藝術作品的眼力,就不能恭維了。 這倒不該責怪大眾:生活不易,成天要打工謀生,文學藝術修養是件奢侈品; 隻有運氣特別好,或犧牲了生活中別的東西的人能有時間精力來琢磨這件奢侈品。 能有這種奢侈品的人自然是少數中的少數。靠這市場中少數中的少數的消費者,是很難賴以謀生的。 所以詩人真要尊崇繆斯,就要先死了賺錢的心。你能說叔本華所說的‘人們聽到了他的歌聲,那就是最好的獎賞’不是至理名言?‘曲筆阿世’以牟利,倒是對不住這世上‘少數中的少數’人的犧牲與堅持了。 那隻能讓那‘少數中的少數’日見其少。 長此以往,惡性循環,文化必然死無葬身之地。 這樣看來,詩人不以詩謀生,的確如淑女之格守貞節,同是在保守這世上的美好,讓人迥異於一般動物。
叔本華不乏得意的一件事是他爹給他留下了一筆不大不小的遺產,他省吃儉用靠那筆錢活了一輩子,不必靠賣書賣文賺錢,不必去為什麽人打工,有的是時間讀書寫作,想怎麽寫就怎麽寫,沒有領導來管,也不必考慮市場、流量。他三十歲就寫好的哲學巨著賣不出去,他忍了,從來沒有向權貴和大眾低頭,孤獨而高傲,把他閉門讀書、開門觀世的心得,拌合著三十年的牢騷寫成了《附錄與補遺》,旁征博引,希臘羅馬都是原文,足讓錢鍾書輩望洋興歎,也許是為自己作一件精致的陪葬, 卻走紅成了暢銷,連帶三十年前賣不出去的《唯意誌與表象的世界》也暢銷了。 於是後來差不多所有的哲學史都不得不把他記上一筆,連研究物理的愛因斯坦都成了他的粉絲,真應了"庾信平生最蕭瑟,暮年詩賦動江關”。
對沒有遺產的才子,叔本華好心地勸導:去找個別的什麽跟文學藝術哲學無關的工作做。隻要不賣精神,內心就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