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雪

你可曾見過春天的雪,從嚴酷的冬天走過來,遇見暖,就化成淚...
正文

如歌(33)

(2006-02-07 22:16:25) 下一個

小歌的第一學期的過得飛快。她在學校的時候總是很開心的,上課嘛,和國內差不多,想聽課聽課,想看書看書,想同時進行也沒有問題,不過是閱讀 ENGLISH比方塊字慢點,而印刷abc字母的書比國內金貴點而已。唯一不同的就是課後作業比較多,不過小歌覺得把學到的東西變成習題答案或者運行的程序,這種感覺十分踏實,好過她當初在國內讀研的時候天天腦袋裏跑著想象的場子,整個兒一個紙上談兵。

每天中午都有很多中國人到係裏的活動室加“餐廳”聚餐,所謂餐廳,就是一個有幾個沙發,幾個會議桌,一個乒乓球台和兩個微波爐的大教室。一般都被像小歌這樣剛讀研一的新生們霸占了,大概研二的老生,都已經貓在辦公室裏和一兩個相好的朋友吃午餐,隻有他們這些新生,需要廣撒網來搜索自己看對眼的同學。

小歌也跑去湊熱鬧,很快就跟上一群男男女女小年輕的隊伍。這群小年輕都是剛大學畢業就從國內出來了,有的在國內就認識,一個來了之後,大家互通信息,把好朋友,同班同學之類的也從別的學校別的專業渡過來轉到M大CS係,自然互相之間比別的GROUP更加熟識一些。

而且小年輕們比較容易接納像小歌這樣的外來戶,誰來都是搬張凳子打個招呼,一來二去熟了,就把你吸納進組織,不似有的小GROUP一看就覺得他們在進行PRIVATE的談話,你打個招呼厚著臉皮坐下去了,大家都有點三緘其口的樣子,小歌下回就不敢再造次了。

更讓小歌喜歡的是好多小年輕似乎都還沒有男(女)朋友,談話的內容仍然是吃吃喝喝玩玩樂樂,或者趕不完的功課,話題比較輕鬆。他們大部分住在校內,有的根本就合租了一套公寓,還不時相互開玩笑,甚至相互揭短,今天明天總有人穿錯了襪子,穿反了裙子,哪裏少了個扣子,或者樓上出了個行為舉止怪異的瘋子。小歌雖然很少講話,或者挑起話題什麽的,但是經常被大家逗得笑的咯咯的幾乎噴飯。她覺得這幫人實在太好玩兒了,就幾乎趕場子一樣天天的聚餐都不拉下。

男生們一般都吃的比較快,吃完午飯會摸出拍子在乒乓桌上大打出手,小歌也會邊嚼著自己帶的午飯,一邊掛一隻眼睛看他們練球比賽。小歌自己不怎麽打乒乓,但是受家裏熏陶,對舞蹈或者運動所展現出來的動態之美十分欣賞。

她覺得漂亮的發球,推擋,扣球乃至廝殺中所展現出來的機智,專注和勇猛比一張英俊的臉蛋之類的要美得動人很多。當然本來小歌對人的容貌有點遲鈍,可能她隻是不會欣賞容貌美而已。

來打球的人是風格各異,有的一看就是一員虎將,或者肚子裏憋了大半輩子的“虎虎生氣”,見球就扣殺,也不管場內場外,網上網下。有的人打球則如逛公園,打出的球個個都有些心不在焉,或者說勝似閑庭信步也可以。有的則是綿裏藏針,收放自如,看似漫不經心的,忽然就是一記大力扣殺,打得對手啞口無言。還有的人打球好像彈棉花,幾乎從來不出手發力,隻等著對方扣過來了,從幾乎你根本覺得,不可能,不相信的桌子底下,把小白球給拉到對方的台麵上,還借著對方打過來的力,反彈成一個不知道會飛向哪裏的旋轉球。小歌看得是目瞪口呆,不知道這個彈棉花的人,是防守了得呢,還是本來就武藝高強,根本不屑於進攻,怕一個出手比賽就結束了?

當然,球風也不是固定的,有時候,虎將估計那天吃得太飽,沒了鬥誌,就變成動物園兒裏的閑庭信步了,有時候心不在焉的人又會忽然躍躍欲試,打出幾個驚豔的好球,有時候棉花成了綿裏藏針,而原先藏針的人根本丟盔棄甲,讓對方勢如破竹。總之,小歌除了吃飯,把乒乓桌上的風雲變幻也看得是津津有味,好不快活。

相對而言,小歌和大明的家庭生活的樂趣就無甚寥寥。小歌剛結婚的時候,大明回來她還撲上去,掛在他的脖子上,又抱又親的,磨蹭半天,用大明的話說,她十分 “纏人”。後來大明忙起來,估計進了家門想的都是今天晚上要幹完一,二,三件事,小歌撲上去還沒熱身呢,大明就已經有些心不在焉:“好了,小歌,下來了。”再說現在兩個人一塊兒坐車回家,小歌頂多隻能跟進屋裏,撲也是撲個空。

回到家裏,小歌基本上就是一個埋頭幹活兒的沉悶角色,她雖然天生話少,但是原來回家還算唧唧喳喳,尤其高興的時候也還勉強稱得上是咶咶噪噪,但是現在的她經常是沒有心境,況且大明忙碌的樣子更是連掛起耳朵聽的時間都沒有了。

大明的老板拚了命的要拿TENURE,大明是老板的大弟子,頭上壓了功課,RESEARCH和一個PROPOSAL的三座大山。PROPOSAL倒不是大明要寫,而是老板想跟一個著名的大公司T合作一個項目,研究價值還在其次,但是如果搞成了,聽說可以拿到很多FUNDING。所以就讓大明擔起這一頭,每個星期給T公司作些SAMPLE一類的東西,好吸引T公司的眼球。

T公司的項目用大明的話說,非常實用,而且有很多編程,不是嘴巴上隨便說兩句就可以糊弄過去的。這倒不是個問題,關鍵這麽實用的東西根本對大明的博士論文一點幫助沒有,純粹就是一“騙錢”養活實驗室的手段。所以大明的RESEARCH進展也不能有絲毫鬆懈,因為對大明來講,RESEARCH才是他能夠順利畢業的正事兒。

大明在三座大山之下,對除了他工作上以外的事情通通是既不上心也沒耐心。原來小歌作F2的時候,家裏幾乎所有的家務都由她大包大攬了,大明沒有拖過一次地板,擦過一次窗子,水池,馬桶之類的。衣服也不會出門洗,飯倒是做過兩頓。現在兩個人都念書了,回到家一起做做飯,小歌就已經覺得很滿意了。

至於其他方麵,小歌似乎已經沒有精力保持得那麽窗明幾淨。不光是精力不夠,她好像也煩了每天從地上揀起大明脫下的贓襪子一雙,如果沒有,就要去車裏尋找,怕他脫下丟在車門縫裏,萬一放幾天把車裏熏臭了。或者把大明丟在沙發上的外套掛在門背後,或者把他從褲子口袋裏掏出來隨處亂放的零錢收拾到錢箱子裏去,或者把他吃完撂在飯桌上的碗收拾到池子裏去。

小歌是個愛整潔的人,等到一忙的時候,看見大明隨處亂丟的“垃圾”,隨手亂放的東西,就不由得覺得心煩意亂,連她自己都不知道怎麽會對這些雞毛蒜皮的地方這麽介懷,有時候她跟在大明後麵剛收拾完,他又會變出一個花樣,吃完的果核“啪”地放在茶幾上,小歌真恨不得把他這個垃圾製造商一股腦丟出窗外。

她對大明說:“大明,你能不能不要這樣亂丟東西。這大概是引起我心煩的最快最簡單最直接的途徑了。”

大明就會說:“你能不能不要拿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來煩我?!”

有時候大明還會叫喚兩聲:“地板贓了,小歌,該拖了!”

“小歌,衣服該洗了!”

她會沒好氣地問:“你不是有手有腳嗎,不能自己動手?”

大明就會說:“你知道我最討厭這些洗洗涮涮的活兒。”

小歌問:“有誰是天生就喜歡幹這些的啊?”

大明就不高興了,“你不要跟我抬杠,你不是不討厭幹這些洗刷的事兒嗎?”

小歌問:“那,你喜歡幹什麽--家務?”

大明說:“比如換機油,修車,我就不討厭。”

小歌也不想再說什麽,討論這些破事兒真是一點意思也沒有。

大明為了節省時間,提高效率,還把所有能優化組合的事情都“優化”了一下。

比如出去買菜,隻要一個人去了,另一個人就不必同時坐在車裏。他說:“兩個人都傻乎乎地坐進同一輛車,去同一個地方不是浪費時間嗎?有那個功夫不如另一個人在家幹點別的。”通常那個“在家幹點別的”的人都是大明,如果小歌一定要千求萬求要他陪她去買菜,他就幹脆說:“你這樣利用時間效率太低了,如果你不願意出去,那我就一個人出去買菜,你在家還可以做飯收拾。”一般小歌見話到如此,也不會再“無理取鬧”。

又或者,兩個人出門打球,大明也會叫上另外一對COUPLE,他和男的打,小歌和女的打。他說:“要是咱們倆打,等你精疲力竭的時候,我還沒出汗呢,不能達到兩個人都鍛煉的目的。給你找個伴兒,咱們就都各得其所了。”

其實打球這個東西,能找到和大明旗鼓相當的男生就已經不容易,一般這個男生的老婆網球水平也和小歌差不多,倆人都是新手,揀球的時間多過練球也是常有的事情,有時候,小歌就幹脆和那個太太醉翁之意不在酒地聊起天來。

大明打球回來時不時說說小歌:“你看,出門兒打球嘛,就是鍛煉,你再不努力提高網球技戰術,就更沒法和我打了!當初在C大的時候,我剛學網球,你就說球拍太重,自己個兒小,非要去打羽毛球。那時候沒跟上,現在我的水平早已經提高了好幾個檔次,咱倆相差越來越遠,就更打不起來了。”

小歌看他拽得不行,有時也會刺他一句:“你水平是比我高,但還沒高到會給人喂球的地步吧。基本上也就是對方球技的鏡子。人家打的好,你就能打出好球,人家打的臭,你照樣沒轍。”

說實話,別說大明不願意跟小歌打網球,連她自己都不想和他打。他的球又快,又狠,又低,小歌即使打過去一個好球,被他這麽一回,也自然是幹瞪眼。她有時候見到這樣的回球,知道沒戲,連動都懶得動,幹脆眼睜睜讓它飛走得了。她說了很多次,讓大明不用這麽像對男生一樣,大打出手,但是可能大明還沒有學會控製球還是怎麽,他注意的時候因為下手太輕會經常下網,不注意的時候球又成了射向敵人的子彈,顆顆都懷著仇恨一般,小歌氣得直想摔拍子。

小歌已經搞不清楚到底是因為自己見到大明就心情不順呢,還是真的他們倆就不能在一塊兒打球。她有這個疑問是因為通常和大明對打的那個男生和小歌打的時候,小歌就感覺好很多。至少彼此還能幾個回合打起來,讓她覺得網球還有一點點意思。

有時候,連在一旁觀戰的大明也覺得奇怪:“咦?你時不時還會打兩下嘛!”

小歌白大明一眼:“那還不是人家會喂球?”

大明就又不高興了,“自己不會打,還老怪我不會喂。”

反正小歌覺得什麽事情到了大明那裏,她就老也沒理。不過客觀地說,可能那另一個老公總還是礙著情麵,和小歌不熟,手下留情,也格外小心一點,沒準兒他見了自己老婆,也是一副,又罵,又痛揙的形象?還是那位老公本來水平就高出一籌?但看他和大明打的時候,倆人基本勝負各半哪?小歌想不明白。總之最好避免自己對大明氣不打一處來的辦法就是不要和大明交手。

小歌一年級上學期最開心的事情就是學會了開車。這倒要歸功於大明這個駕駛老師。小歌自從買了車天天看見大明把著方向盤神氣的樣子早就按捺不住了,自己也要親自上陣。他們放學的時候,大明會抽點時間陪小歌在學校附近的運動場練一會兒再回家。大明雖然在打球上把她罵得“狗血淋頭”,但是他從一開始教車,就聲稱自己要“以理服人”,絕不任意訓斥小歌。主要是他自己學開車的時候,小歌沒少說他這個“猴大膽兒”,他深受其苦,所以下決心要給小歌做一個“以德報怨”的光輝榜樣,永載他倆婚姻關係的“青史”。

大明是說到做到,從小歌開始練車到她最後拿到駕照,他說的最重的話也不過是:“你今天從出門兒到回家,沒有一個動作要領是對的。”對小歌這樣早經過大炮轟過的人來說,這樣的話幾乎可以用“輕如鴻毛”來形容。為此,小歌還是很感激大明的。因為她對開車一直有點怵,加上可能大明出過車禍,她就更有些戰戰兢兢,原先玩兒過山車的勇氣都不知道消失到什麽地方去了。可能她自己個子不高,坐進她家的車總有點陷進坑裏去的感覺。

小歌開車壓線的時候,大明在一旁問:“車頭,車頭,你看不見車頭在哪兒嗎?車燈超過白線,你就肯定壓線了!”

小歌是不明所以,因為她確實是看不見車頭,或者頭燈的。

等到平行泊車的時候,大明又會說:“看埡子,要上埡子了!”小歌也是一頭霧水。

最可笑的是到路口,她老遠看著交通燈,就祈禱它變紅,這樣她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停下來,放鬆一下,若是綠燈,反而叫她為難,因為保不定什麽時候變黃,而她就得判斷應該踩油門還是踩刹車,因為有時顯然踩了刹車也來不及,隻能停在路口中央,豈不更糟。

她這樣胡思亂想地,有時快到路口她的速度會不知覺慢下來,大明簡直就奇怪極了:“綠燈在上你減個什麽速?”

小歌自己也覺得很可笑,有時候路上的人不耐煩,用喇叭嘀小歌,她也是趕快換去慢車道給人讓路。

大明說:“咱倆的性格真是太--不同了,光看這開車的風格就是天差地別。我要在路上見到這麽一個開車如老太太一般的人物,不得急出心髒病來!”

不過小歌好歹趕在下雪之前拿到駕照。她自從會開車之後,就有點上癮,有事兒沒事兒就把車開出去遛遛,覺得這四個軲轆的東西,真好像讓她插上了翅膀一般。

第一學期的寒假,大明的老板在聖誕前後開恩放了他幾天假,大明和小歌,加上大明實驗室一個師弟和他外地的女朋友一起到佛羅裏達玩兒了一圈。那裏真是個遊覽聖地,他們一路從ORLANDO開到MIAMI,還有美國最南段的島嶼,然後又殺個回馬槍,把TAMPA最美麗的城市海灘也順道一網打盡。

佛州的景色都被小歌仔仔細細收進了她家的相冊裏,自不必多言,一行她印象最深的倒是自己和大明做100瓦超強電燈泡的感受。

大明的師弟和女朋友分隔兩地,但正在熱戀。一路上他們在後座上頭對頭,臉貼臉地小聲說話,有時候師弟還會不老實地在女朋友臉上親一口。那個女孩子想睡的時候,就把安全帶解了,歪在師弟身上當枕頭。小歌從後視鏡看到了,心裏真有點羨慕得酸酸的。

晚上四個人訂旅館也是有趣,按小歌的意見,當然是訂兩個房間,不管男女分住,還是把熱戀的一對兒放一塊兒,他們睡一張床兩張床都隨意。可是那個女孩兒害羞不肯和師弟同住一房,但也不肯和小歌住,說她正在自己掏錢念書,一定要從房費上節省,非要四個人住一間,共同負擔房費。小歌覺得這個實在就是一個不肯同住還一定要“看著過幹癮”的辦法。

不過既然他們堅持,小歌也是隨便。晚上師弟和大明睡一張床,女孩兒和小歌睡一張,師弟和女朋友隻擱一個床頭櫃,倆人在床上悉悉嗦嗦,估計可能借著模糊的夜光燈擠眉弄眼,或者隔著床頭櫃互相拉拉手也未可知。小歌在床的這一頭,背對著他們,真是浮想聯翩,十分受罪。

第二天問大明是否也有同樣感受,沒想到大明竟然一無所知,他說:“我都走得累死了,哪管那麽多,可能我上床沒兩分鍾就睡著了?”

小歌覺得好笑,看來他們這兩盞大燈泡,不光分隔在兩個離得遠遠的燈座上,而且有一個居然還沒插電,根本就是一個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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