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決定規則
穆斯林文化在穆斯林國家是文化,在加拿大與西方現代文明中就是病毒。適用於遊牧部落,或者原始部落的文化,法律的文化基因不同。不同文化,不同生物,物種,人種都是造物主,上帝不同的作品,產品,和設計(葡萄樹,橄欖樹,無花果,羊群,牛群,等等)。例如:火車,飛機,汽車,馬拉車,電動車,等等。因此,使用說明書,手冊,規則是不同的。每一種手冊,規則,法律的條條框框都是針對相應的產品,具體設計的。
雖然,法律條款中在更高層次的真理,原理,原則存在一定共通性。但是,法律,規則基本上無法兼容。不能夠用汽車保養手冊,來作為飛機保養手冊用。 汽車的駕駛員培訓班, 與飛機駕駛員的培訓班混合在一起,各個層次的選拔要求也是完全不同的。
加拿大的現代文明國家,是上帝培養 飛行員的學校, 與穆斯林的汽車駕駛員混合在一個班, 教育飛行員用公路駕駛技術,交通規則就是害人害己。例如:在古蘭經,聖經舊約上帝要求對於罪犯用石頭把他們砸死。因為,亞伯拉罕時代,摩西時代,穆罕默德時代他們基本上屬於部落文明,新石器時代。用石頭把他們砸死是資源最有效的手段。歐洲與西方現代文明,已經工業化信息化,電氣化時代。不是新石器時代。本能用原始部落的使用手冊,說明書。套用到航天時代培養飛行員了。一位飛行員如果犯一點點錯誤就用石頭砸死,成本太高。得不償失,所以,對於飛行員的培養,要更加理性,和金貴一些。首先,飛行員的門檻要提高,不是隨隨便便的人都讓他們當飛行員。不合格的仍然讓他們在叢林裏麵駕牛車,汽車。仍然處於石器時代的部落,仍然可以允許他們使用石頭。但是,加拿大與美國,歐洲的現代文明國家,就應該更加人道,和更加文明的手段,處理罪犯。
1. 文化 ≠ 普適真理,而是“特定設計產品”
每種文化是上帝為特定族群、曆史階段、資源環境所設計的“文明適配係統”;
正如:葡萄樹適合葡萄園,羊群適合草原,橄欖樹適合地中海,而不是全部互換。
2. 法律規則 = 使用說明書,不可通用
傳統穆斯林法律(如石刑)是遊牧部落時代的高效懲戒方式;
正如新石器時代人用石頭是出於資源限製,而非道德高尚;
將這種“部落懲罰邏輯”直接套用到現代工業信息社會,是係統錯誤。
3. 現代文明 = 高複雜度係統,訓練飛行員,而非教駕牛車
加拿大、美國、歐洲的文明已進入“航天時代”;
所需的法治、教育、心理結構更為精密,不能混用原始手段(如部落懲罰、神權法治);
飛行員(公民)一旦犯錯,不是用石頭砸死,而是通過精密的法律與製度糾錯機製修正。
原則一:結構決定規則(不同化學鍵,電子交換機製不同)
不同社會結構(族群密度、資源類型、文化遺產)必然需要不同規則係統,如同不同機器需要不同維護手冊。
原則二:進化階段決定製度容錯性
石器時代的製度懲罰體係低效但粗暴,現代社會更注重修複、轉化、教育,體現對人的“投資價值”更高。
原則三:融合需識別“文明等級”
文明融合不是平等混合,而是結構識別與等級協調。如將牛車司機混入飛行學校,不是包容,而是自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