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聖經--創世紀--4章1--26節

(2023-11-19 18:26:59) 下一個

 

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該隱”這個名字的含義並不簡單,原文是“得了” ,夏娃進一步解釋道:“”我和耶和華得了(或造)了一個男子(按原文也可如此翻譯)。這可能反應了在夏娃心裏,如神一樣的渴望依舊沒有消亡,她通過生出兒子,自認為這是和上帝共同創造的一個男子。可以想象,當該隱出生的那一刻,夏娃是何等的喜悅。第一個男人是神自己創造的,而第二個男人卻是由她而出的,在她的意念當中,這無異於起初上帝創造了亞當。通過這個名字,夏娃在這裏繼續模糊創造者和被造者的界限,甚至以為自己和上帝擁有了同等的創造人類的能力,這也是人類自我神化傾向的一種表現。而有些宗教對於女性生殖的崇拜,大都和此觀念有關,女人生育這樣的奇跡也實在令人感到神秘和神聖。

2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亞伯”這個名字,就有著另外一個含義,原文是呼吸(breath)或是空虛(vanity),正如詩篇39:5  你 使 我 的 年 日 窄 如 手 掌 ; 我 一 生 的 年 數 , 在 你 麵 前 如 同 無 有 。 各 人 最 穩 妥 的 時 候 , 真 是 全 然 虛 幻 。”  雖然人有追求自我神化的傾向,但人畢竟不是神,一方麵人極力的追求如神一樣,另一方麵,人又要麵對生命的無奈,現實的人生苦短,就像是呼一口氣。這是人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的矛盾,也是一代代英雄豪傑無法逃脫的生命怪圈,當秦始皇獨霸天下之後,他最渴望的就是長生不老,將自己的功業持續千秋萬代,從而自己成為神,然而,終不得也!

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5 隻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麽發怒呢?你為什麽變了臉色呢? 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

我們看到,雖然亞當夫婦被趕出了伊甸園,但第一個家庭依舊和耶和華神有著親密的交通,該隱、亞伯獻給神供物,就顯明這一個事實。但為什麽神看中了亞伯的供物,而看不中該隱的呢?答案有幾種可能:

一是純粹是神的揀選,沒有任何理由,神就是選擇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就像他後來,祂揀選了以撒,而不是以實馬利;揀選了雅各,而不是以掃。並不是他們做了什麽,而全然是神的主權和旨意;正如羅馬書9章11--13節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隻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侍小的。”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第二是供物的質量不同。亞伯獻的是"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 ,是羊最好的等級和部分,該隱獻了“地裏的出產” ,似乎他的獻祭比較隨便匆忙,不像亞伯那麽盡心盡力。 瑪拉基書1:8 就說:“你們拿瞎眼、瘸腿和有病的牲畜來獻祭,難道這不是罪過嗎?你試試把這樣的東西送給你的省長,看他會不會悅納你、恩待你。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經文提醒以色列人,我們要拿出最好的東西來獻給耶和華神。但這是不是主要的問題所在呢?

第三是獻供物的人不同。經文說“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把人亞伯排在供物的前麵,似乎是表明神首先看中了亞伯這個人,而看不中該隱這個人。如果我們推測說該隱這個人之前就很壞,當然毫無根據,但我們從該隱不被看中之後,就“發怒,變了臉色”,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該隱最大的問題,應該是他對於獻供物的心意出了問題,他覺得他獻了供物給耶和華神,就應該得到上帝的悅納,我費了功夫,出了力,拿東西給你,你就該給我認可,給我回報,而不是厚此薄彼。實際上這也是很多其他宗教信徒的理念,純粹的拜偶像的價值觀念,拜你、給你香火錢,就是為了要你給我好處、給我回報,不然我拜你何用?你不給我回報,就是顯示你不靈,你法力不行,我就不再拜你,轉拜別的偶像。拜偶像其實和賄賂沒什麽兩樣,給了你好處,就要給我辦事!但我們的神,顯然更看重我們人對祂的順服和虔敬的心,而不是供物的好壞。正如撒母耳記15:22 說“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8:10-14 也有個比喻說明這樣的問題,“有 兩 個 人 上 殿 裡 去 禱 告 : 一 個 是 法 利 賽 人 , 一 個 是 稅 吏 。法 利 賽 人 站 著 , 自 言 自 語 的 禱 告 說 : 神 阿 , 我 感 謝 你 , 我 不 像 別 人 勒 索 、 不 義 、 姦 淫 , 也 不 像 這 個 稅 吏 。 我 一 個 禮 拜 禁 食 兩 次 , 凡 我 所 得 的 都 捐 上 十 分 之 一 。那 稅 吏 遠 遠 的 站 著 , 連 舉 目 望 天 也 不 敢 , 隻 捶 著 胸 說 : 神 阿 , 開 恩 可 憐 我 這 個 罪 人 !我 告 訴 你 們 , 這 人 回 家 去 比 那 人 倒 算 為 義 了 ; 因 為 , 凡 自 高 的 , 必 降 為 卑 ; 自 卑 的 , 必 升 為 高 。”

由此看來,神不喜悅該隱的供物,很可能是因為神不喜悅該隱拜偶像的心,因此,接下來,神要處理的也是該隱這個錯誤敬拜的心。根據神的問話,很顯然,神沒有生氣,也沒有討厭該隱嫌棄該隱,也沒有立刻訓斥他,責罰他,而是充滿慈愛的問他:“”你為什麽發怒呢?你為什麽變了臉色呢?” 就像一個慈愛的老父親,看著做事沒得到父親認可而生氣的兒子,試圖開導他,讓他不要憤怒。可見,雖然該隱發怒了,神卻沒有發怒,而是想透過這樣的機會來開導、教導該隱,使他平靜心情,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和錯誤,就像當初對待犯罪後的亞當和夏娃一樣。

隻可惜,該隱和他的父母一樣,被油蒙了心,不願認罪悔改。神進一步啟發該隱:“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  這裏“行的好”在原文中隻有一個“好”字,和前文神看一切甚“好”,是同一個字,因此,也可以翻譯成“看是好的”,意思是你若看“我不看中你的供物”這件事是好的,耶和華就必悅納,而你若看“我不看中你的供物”為不好,那你就有麻煩了,罪就伏在你門口,必戀慕你。“戀慕”之前提過,是“控製、轄製“”的意思,神是說:如果你看神不悅納你的供物是不好的,你就要當心了。因為罪要控製你,你要警惕,不要被罪控製了,反過來,你要控製它,不要被罪製服。所以,我們的敬拜,關鍵是要看我們自己的內心,是不是出於順服,而不是出於功利性的動機。你獻祭,你敬拜,你禱告祈求,不是為了必須得到神的回報,而是單單為了敬拜神、讚美神、把自己的所需所求告訴神,即使神沒有垂聽你的禱告,你也不要生氣,也要把它看為一件好事。之前多次提到的約瑟就是最好的例子,那些不好的事情背後,原來神的意思是好的。雅各的妻子拉結(Rachel)是一個悲慘的例子,她得到了丈夫雅各的百般的寵愛,但卻懷不上孩子,她就不滿足,總是求上帝讓她懷孕,神終於垂聽了一次,生了約瑟,喜樂無比,但很快她就又不滿足,就開始要第二個,神也垂聽了,結果她就難產而死,創世紀35:18節說:“他(拉結) 將 近 於 死 , 靈 魂 要 走 的 時 候 , 就 給 他 兒 子 起 名 叫 便 俄 尼,意思是我的悲傷之子 ” 神的拖延有祂的美意,隻是人無法知道,隻按著自己的性子行事、禱告!正如詩篇16 所說:“神啊,求你保佑我,因為我投靠你。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份,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 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 神就是我們的產業,神給的就是佳美之處,神看中的,神看不中的,都是好的!

神不立刻垂聽你的禱告,甚至一直就不回應你的禱告,你不要生氣,神自有祂的美意和旨意。如果你不服氣、不甘心,為什麽,神為什麽不聽我的呼求,解決我的難處?那你就危險啦,罪便伏在你的門口,要製服你了。可惜,神的啟發和教導都是白費時間。該隱一點也沒聽進去,隻是沉浸在自己的怒氣當中。以弗所書4:26 保羅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生氣可以生氣,卻不要犯罪,這是對我們很好的提醒和警戒。

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果然,罪跳起來,製服了該隱,而不是相反。該隱謀殺了弟弟。家庭的破裂,因成員的增加,就撕裂的更加厲害。該隱因著不正確的拜偶像的心意,引起了嫉妒和怒氣。第一宗謀殺案就這樣發生了。人的墮落何其可怕,僅僅到了第二代,殺人已經開始了。

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對於因生氣、嫉妒而殺人的該隱,神再一次明知故問,想給該隱認罪悔改的機會。神問:“你兄弟亞伯在哪裏?” 該隱不僅沒為自己的罪惡而羞慚、或是害怕,反而他立刻就撒謊說:我不知道。以此推卸責任。不僅如此,該隱還理直氣壯的增加了一個反問:“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在這裏,我們看到該隱的心思,在他心裏,他自己才是最重要,他的弟弟的生死,與他無關,他沒有看護自己弟弟的責任。正如,神一直在看顧祂所造的人,人也要看護與他同有神的形象的同胞。因詩篇121:7 說: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他要保護你的性命。

10 耶和華說:“你做了什麽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對於死不悔改的該隱,神給了如下的判決。“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 土地之前受了咒詛,人也受了咒詛,需要十分辛苦的耕作,才能得食。而如今第二代在地上的人(該隱)受了更重的咒詛。你種地不能有任何收獲,似乎因為亞伯的血已經汙染了這地。並且你要四處漂流,流浪地球。我們看到,從一開始,對於留人血的罪,都必須得到妥善的處理。比如用錢財來賠償,其他古近東民族都有這樣的做法,但聖經卻禁止這樣做,因為人的生命高於任何財物的價值,不可以用財物來頂替,這也是十誡中“不可殺人”的精要所在;聖經對於誤殺人的,要把他從社區中驅逐出去,這也是後來逃城設立的原因。但對於故意殺人的,就隻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 9章6節所說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 ”  也如申命記19:12節所說:“ 本 城 的 長 老 就 要 打 發 人 去 , 從 那 裡 帶 出 他 來 , 交 在 報 血 仇 的 手 中 , 將 他 治 死 。”  可見,蓄意殺人是一件非常嚴重的罪行,隻有用殺人者的血來償還。

但這裏涉及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的謀殺,在聖經中似乎沒有專門的律法論到這樣的案件。舊約撒母耳記下記載: 大衛的兒子押沙龍因為殺了自己的哥哥暗嫩,被大衛驅離了首都,在某種意義上,押沙龍這個兒子對於父親大衛來說,他已經死了。而且後來,大衛也原諒了押沙龍,允許他回到首都,寬恕與和解,就成為另一個處理殺人流血的方案。當然,這僅限於家庭親密的成員之間。該隱,就是這樣的第一個案例,很可能亞當和夏娃都不想深入追究造成這悲劇的活著的兒子該隱的責任,已經失去了一個兒子,何必再失去另一個呢?因此,神行使了家長的職責,替難以狠心決斷的父母做出了公義的審判。可以看出來,第一個家庭依然在神的親自掌管當中,在神的麵前生活,16節說:“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麵”,第一次提到,該隱不僅離開了自己父母的家園,也離開了神的麵。

 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麵,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如果該隱痛心疾首、認罪悔改,寬恕和和解是很有可能的,但該隱不僅沒有這樣的想法,因此而承擔起殺人的責任,他甚至還抱怨,神給他的刑罰太重。該隱也明白,在外流浪,就如同被判了死刑,可能遭到其他惡人的殺害,這令他感到恐懼。他不理會對亞伯被殺是否有公義的對待,反而在意自己將來被殺是不是符合公義,這全然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方式,人類進入了一個新的黑暗時刻,缺乏對同胞,甚至對自己親弟兄姐妹的愛。神把亞當夏娃,驅趕出伊甸園,家庭關係還沒有墮落到如此地步。如今該隱被驅趕出了父母和神的麵,標誌著家庭關係,遭到了巨大的破碎和災難性的解體,同時,神和該隱的關係,也開始全然的隔絕,該隱不得再見神的麵。

 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不過神是信實的,該隱沒有看顧他自己的弟弟,神卻依舊看護祂的不肖的第二代子民該隱。神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 七倍是一個完全數,表示完全的報複神還給他立了一個記號,人見了就知道這是該隱,殺了他,要遭報應7倍,從而對他形成一個保護,該隱不想自己的弟弟得到公義的對待,而他自己卻得到了神給的公義的對待,這是神的慈愛和公義的體現。記號這個詞出現在1章14節“ 神 說 : 天 上 要 有 光 體 , 可 以 分 晝 夜 , 作 記 號 , 定 節 令 、 日 子 、 年 歲 ”,9章13節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做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17章11節 你們都要受割禮[a],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記號)。” 都標誌著上帝的恩典和慈愛,也標誌著上帝和人的一個約,彩虹之約和亞伯拉罕之約。神和該隱的約,表示神依舊在照看該隱,也依舊在祝福他,他仍然是神家中的成員。我們這些罪人,看到這樣的記號,該是何等的安慰和感恩。

16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麵,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17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做以諾。 18 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19 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20 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篷、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21 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22 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b]。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23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 24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該隱離開了神的麵,在伊甸園東邊挪得之地自立門戶,但神的祝福依然繼續,我們看到該隱的子孫人才輩出,人類一些優秀的文化產品,都出自他的子孫。可以推論:那時候地上的人口,已經開始從始祖亞當夏娃居住的地方分散出去,雖然這些人都是亞當夏娃的後裔,但經過多年的繁衍,人口慢慢就滋生蔓延開去,遍滿全地。我們也可以推論,最初結合的男人女人都出自於亞當、夏娃,那麽他們必然是親生的兄弟姐妹之間的近親結合,隨著年代的推演,隔代的近親結合也必然會出現。

但是,該隱的背叛並沒有停止,他建了一座城(用他兒子的名字“以諾”來命名,此“以諾”非彼“以諾”(5章21節)),既違反了神讓他“流浪地球”的命令,也預示著該隱更加依靠自己保護自己,而不是依靠神本來同在的保護和看顧。到第7代拉麥,人的邪惡達到一個新高峰,首先拉麥開啟了一夫多妻的先例,違反了神的夫妻二人合為一體的創造規則,女人開始成為男人的附屬品,可以多多的收集和擁有。隨後,拉麥說出狂言:“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  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就連神後來給以色列人的律法,都規定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處罰原則,而這裏拉麥狂妄的提到七十七倍。在馬太福音18:21 記載:“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主耶穌就是針對創世紀這裏記載的拉麥所講,門徒也都知道這個典故,然而一個是報複,一個是寬恕,何等天差地別!另外,當初遭報7倍,是神對該隱的保護,如今,拉麥的77倍,完全是他狂妄自大的狂言,他把自己當做神,甚至看自己比神的權勢還強大,他的祖先該隱尚且需要神的記號來尋求保護,拉麥自己則完全靠自己的狂言和權勢,威懾其他的人,使他們臣服在他的邪惡的威力之下。

該隱的後代,可以說英雄輩出,但在這驕人的業績之下,卻是遠離神、抵擋神,甚至與神同等、高過神的邪惡的、自我滿足的、極端英雄主義的表現。我們同時也看到,隨著人類文化藝術、技術手段的不斷提高,人的道德卻自由落體般的極速下墜。

25 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26 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感謝主,該隱隻是神的子民的一條演進線路,神又興起了另一個兒子,塞特,夏娃說:這是神另給我立的。這次,這位母親不再把自己當做共同的創造者了,而是感謝神的賜予。在該隱的出生當中,夏娃體會到的是創造般的驕傲,而在塞特的出生當中,夏娃體會的則是神的恩典。兒女的苦難和家庭的悲劇常常會使父母謙卑下來。同時,我們看到黑暗的世界有光明照進來。通過這個孩子,人開始回到敬拜神、順服神的正確的道路上,該隱拒絕的道路,塞特卻選擇來走,並開始通過兒子以挪士,建立起日常的敬拜活動,求告耶和華的命,從而和神建立正確的、親密的關係。隨後第5章的人類的家譜,也選擇了塞特這一支,這才是神所揀選,成為神子民的那一支。  “以挪士”的意思,就是“人”,後來經文說,“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正如詩篇8:4 說:人算什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你竟眷顧他?”裏的這個“人“,他們都是同一個詞,這裏表明塞特及其後裔已經開始認識到自己和神之間的區別,人不是神,人隻是塵土所造,人是神手裏的工作。該隱家族選擇的英雄道路,一直想把自己與神同等,而塞特家族,卻完全摒棄了該隱的狂妄自大,選擇走在正確的愛神、求告神,以神為主的義路上來。“求告耶和華的名” 可能指 “例行或公開的敬拜活動”。亞當夏娃犯罪後 “躲避耶和華神的麵”(三8),不敢稱呼“耶和華的名”,現在過了235年(五3、6),人又開始恢複與神的交通。感謝神的恩典!

備注:我發表過的所有的”聖經創世紀讀經筆記“,很多地方參考了 Iain Provan 所著的 ”Seriously Dangerous Religion “ 、“ 聖經綜合解讀”、李思靜博士的一些講道內容以及其他一些參考書目。非常謝謝這些學者提供的一些見解。求聖靈繼續帶領,使我可以完成創世紀的讀經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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