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觀時事

潘曉來信的作者之一。老麽哢嚓眼的。不迎合不爭論,不自以為是否定其他,不以為掌握真理,隻是口無遮攔唧唧歪歪。
個人資料
正文

公益心的折磨

(2022-12-09 13:52:40) 下一個

公益心的折磨

                                             2004年5月22日

何必

天津塘沽區殘聯舉辦第十三次“愛心行””殘日活動(略。)

這種公益活動舉辦得好像還是少了些。參加這次活動的一位資助者表示,其實樂於幫助別人的人很多,隻是大家找不到一個好的方式。

該消息並沒有對於資助者的情況做進一步的報道,使讀者無從得知這次被該報當作可歌可泣活動的具體場景。不過,這次捐助活動中資助者個人隻有9人,可想而知的是,為了使這次活動不致因無人問津掏錢而尷尬甚至流產,組織者一定會安排一些“托兒”來撐場,並且必定會達到一定的比例:即使如此,總共100多人,也還是難以為外人道;另外,總不能弄了半天才有一兩個人解囊這種讓主辦方顏麵喪失的情形出現;其他則有王頂堤房管站和交通銀行河東支行,後者共捐助6000元,占據了捐款總數中不少的部分。如果沒有這兩家墊底,恐怕這次活動怎麽著也不敢招呼。不過,作為一項單位措施,其中類似交通銀行支行員工個人意願如何恐怕值得琢磨,經驗上,為了響應單位領導的號召或執行命令,更為了保全自己的飯碗,大概是不會有什麽人膽敢不從。

即使如此,大張旗鼓地弄出了些個助殘活動,媒體也跟著用了大半個版麵來報道此時,花了那麽長時間,募集到了15300元,遠遠不夠《每日新報》半個版麵的廣告收入。從這種結果上看,還是顯得寒酸了些。如果這15300元都可以被如此吹噓,再看看該版上那則“交通銀行河東支行用助學教育員工”標題下的內容,也許就能看出對於銀行方麵來說,這無非又是個形象宣傳而已。

從社會救助方麵看,有趣的是,前不久廣受各界矚目和褒貶的胡潤版本排行榜再度出爐,而且還很標新立異地弄出了個大陸慈善排行榜。其公布結果透露,大陸富豪在進行社會救助與慈善方麵的行為很不如人意,顯露出中國企業家對於社會公益事業讓人羞愧的低廉參與程度。此後,媒體就此進行過分析和討論,認為我們的企業家通常都要麵臨形形色色的行政行為,為了辦企業搞經營要不住地與地方政府打交道,往往也都是弄得狼狽不堪心力交瘁,根本無暇也沒有心情顧及社會公益;而在與行政官員交往的過程中,更多地看到的是推杯投箸酒色迷離腦滿腸肥揮金如土,這種環境對企業經營者的社會良知與慈善意識會帶來什麽樣的作用,大概誰都可以想象得出來。同時,我們的社會還缺乏對於慈善行為的道德與法律上的認可,在製度設計方麵就更沒有在類似稅賦、體製等方麵的鼓勵,於是,社會公益就顯得很稀缺。還有,類似1998年大洪水後全國人民齊心協力救助災區受難民眾,但救助款項卻被當地官員建設樓堂館所購置豪華轎車甚至中飽私囊的行經,也極大地傷害了那些還具有樂善好施意識與舉動族們的公益之心。目前,不少公益組織提出要將救助款親自交到被救助對象手中,顯示出對於現行救助代理組織極端的不信任。雖然從社會分工上看,這種由非專業組織與人員親自操作社會公益項目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也是違背社會發展趨勢的,但這種情況的存在還是越來越普遍,不能不說是社會公益方麵的極大損失。在如此狀況裏,反觀這次活動鬧騰得那麽熱火朝天卻隻得到了9個人和兩個組織的捐助,這種結局應該是令人噤若寒蟬不忍麵對的;可就這樣還被媒體煞有介事大肆宣揚,大概是實在是沒什麽可說的了,要不然就是輿論導向方麵對這樣的成果已經很心滿意足了。

而從接受救助方麵看,在這次助殘活動中被各街道“精選”出的這24名貧困學生,應該算是幸運兒,其他那些成千上萬的貧困學生就隻落得了在芸芸眾生中充當分母的作用。至今總共13期活動中,一共資助了386名學生,每次得到機會的也不過區區30個孩子的水平。這種“精選”的標準與過程就很讓人好奇,那些家長與街道素緝不睦、或者家庭狀況不被街道當作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抑或本人調皮搗蛋或愚鈍冥頑的孩子大抵是不會比家長經常性與街道“親密接觸”以及乖巧逢迎的孩子具有更多的中選幾率。從而,還是那套遴選精英的老把戲,從中還是能夠讓人不費吹灰之力嗅到等級與差異,落選者毫無疑問是不被街道看好的,街道介入教育乃至孩子的品質評價,成就了孩子的社會價值判斷。但是,用選拔方式來讓孩子麵對社會公益救助,使他們從小就在激烈的競爭當中培養出優勝劣汰的人格,認識到社會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自己必須要在角逐中贏得對手才能獲得物質上的利益和名譽上的滿足,成功得意洋洋不可一世,失敗者灰心喪氣無精打采,並形成應該討好大人、特別是像該活動中掌握“精選”裁判權的街道上的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們的意識與認知規範,從小就在權利被大人有選擇性地尊重的環境中成長,明晰人與人之間是不平等的,每個人由於性格、話語、知識、靈性甚至相貌和軀體方麵的差異完全可以導致不同的競爭結果和人生軌跡。

但是,人的平等權利應該是為社會所共識的。不管是否乖巧聽話順眼,貧困孩子都有權利獲得屬於自己的學習權利,也有獲得社會救助的權利,這種權利並不因為家庭背景、本人條件等而有所區別。類似助殘這類活動,本不應該進行什麽“精選”,而理當本著所有達到救助標準的孩子都能享受社會救助的道義原則實施,以確保社會救助的公平和對孩子身心成長的助益。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