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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近湮沒的陳年舊事

(2023-03-31 14:48:03) 下一個

文化大革命,派別武鬥進入高潮那一兩年,社會秩序是完全失控的,武裝衝突是主流,主流之外也有支流,在廣州,隨便搶奪汽車也可以算是支流之一了。等到社會秩序開始恢複的時候,廣州文化公園有一個大型展覽,專門展出被搶去遭到損毀的大小汽車,從展覽規模來看,可知搶車風潮的破壞力,但是在後來的記載中少有涉及這方麵的內容,以下是那個年代一個中學生的描述:

“我們八個人來自不同的學校,都是初中學生,有廣雅的,有六中也有八中的,都說有興趣搞輛汽車玩玩,於是騎單車到了六二三路,我們在沙基湧邊徘徊,守株待兔。用不著等很長時間,我們看見一輛墨綠色的上海牌三輪汽車從黃沙方向開過來,立即將四輛單車推到馬路當中一字排開,攔住汽車的去路。截停汽車的地點在鎮安路口,也就是現在的康王路的路口附近。這輛汽車駕駛室的門上有用白油漆噴塗的“廣州市第二運輸公司”的字樣,開車的是二十多歲的女司機,她提著自己的手袋,從駕駛室走出來,從容不迫,沒有做任何抗拒的舉動。我們將單車放到卡車上,人也爬了上去。我們當中一個人自稱在去年夏季武鬥那段時間開過汽車,其他人從未接觸過方向盤,因此“掌舵人”非他莫屬了。他坐上駕駛座之後,左腳踩離合器,掛上一檔,右腳踩油門,然後左腳鬆離合器,汽車往前衝一下就熄火了,如次數次,汽車開不出兩米,‘市二運’那個女司機在旁靜靜觀看,似乎在想:如果你們開不動這輛車,那就“物歸原主”。最終,我們令她很失望,車還是開走了。我們站在車廂上,看見她呆呆地站在那兒,目送我們遠去。”

從以上描述來看,那時隻要能夠組成一個團夥,為所欲為是不受任何管束的,雖然還未去到打家劫舍的程度,但是對“公物”的肆意破壞和侵奪,法律已經是完全廢弛了,道德規範也是蕩然無存的。以下是另一段描述:

“1968年夏天,搶奪汽車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現在是中山大道東茅崗附近,一輛公共汽車到站,我們七、八個中學生手持短棒上了車,敲打乘客座椅,喝令全部人下車,司機也不例外。 當時車上有十幾個乘客,沒有一個人表示抗拒的態度,也沒有人說出半句不滿,一個跟一個苦著臉走下汽車。強人剪徑,我在小說《水滸傳》裏看過,想不到自己在15歲的時候也做了。我們出沒的地方當時不叫中山大道,也不是現在的模樣。從東山楊箕往東,路是用沙子鋪成的,路麵的寬窄也僅容兩車相會。到了茅崗,屬於廣州遠郊,很僻靜。後來,我們輪流開著這輛汽車在東郊一帶飛馳奔突,把它刮碰得遍體鱗傷。後來在文化公園的損毀汽車展覽中也有一輛我們毀壞的汽車,其他展出的各類各型汽車, 形貌破爛得稀奇怪異。被我們撞毀的一輛大客車也成了那裏搶眼的展品,它的車頭深深凹陷,記得當時撞了之後,開車‘勇士’的腿被卡住,拔出來時是血淋淋的。幸好方向盤壓迫他的胸膛,點到即止,沒有給他重創。另有一個印象中的展品是一輛解放牌卡車,它的前輪沒有了, 像匍伏地上的人拱起屁股。將車開成這個樣子,真不可思議。這輛車曾經在東風路一帶出沒, 開車的是兩個小孩, 看樣子還未從小學升上中學的, 屬於坐在"大解放"駕駛室裏隱沒了身影那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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