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今晨下著小雨,來上班的路上看到一對父女正從旁邊的一幢大樓裏走出來,小女孩還很小,估計是K或者是一年級的小朋友。
一頭栗色的卷發,穿著一件防雨風衣一樣的外套,淺紫淺紫的顏色。下麵穿著一條玫瑰紅的緊身褲,腳蹬一雙淡紫的半高的靴子,手裏拿了一把雨傘,是那種印著迪斯尼公主的小小雨傘。
父親已經做好了上班的準備了吧?頭發梳得一絲不苟,溜光溜光的,寸衣西褲皮鞋,可是手裏打著的那雨傘是把玫瑰紅顏色的。從大樓出來之後,父親走在前麵,小女孩跟在後麵,父親把雨傘撐開之後,用一隻手握著雨傘,另外一隻手向後麵伸出來,擺了一擺。跟在後麵的小女孩本來還在低頭玩自己手裏的雨傘,看到父親伸出來的手,就蹦蹦跳跳快走幾步,走到父親身邊抓住父親的手,然後父女倆手牽著手一起往前走。
看到這個圖畫我感到是那麽的熟悉。曾經何時匆匆往前走的我不也是這樣伸出自己的手向跟在後麵的女兒擺一擺嗎?女兒不是也一樣跟上前來抓住我的手,然後我們就一直手牽著手一路到學校嗎?
像這個小女孩一樣女兒從小就是一個時尚達人。女兒喜歡的不是淡紫,女兒喜歡一切明亮的顏色,自己挑的泳衣運動鞋scooter 都是彩虹的色彩,從小著裝都是有自己的風格和品味。
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人家不再和我牽著手走路了?是從什麽時候開始隻要我一靠近人家就向我擺手示意要我離開?
而我現在聽的最多的話是 mom,can you go away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