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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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胳膊擰不過大腿----在德國打官司

(2024-02-21 09:37:17) 下一個

今天,從外麵回來,收到一封杜塞社會法院的掛號信,我就知道結果來了。那結果會怎樣,我也已經心裏有數。硬著心,不馬上拆開讀,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才慢慢地拿起信來讀,果然,我輸了。‘終於塵埃落定“,就像李文亮說過的那句話,一種無可奈何花落去的心情。

回顧這二、三年經曆的跌宕起伏的心路,把思緒在這裏理一下。人總要離開這個世界,什麽事都比不了死去這件事。在回顧往事的時候,大不了說一聲,一切都過去了。

現在開始敘述:

很多年前,M生了一場大病,打了好多官司。當年德國狀況還算不錯,也碰到不少好人,比如,為我們作鑒定的三位大夫、替我們打官司的二位社會工作者。最後都贏了,M被定性可以享受殘疾人待遇。

病人很痛苦,服侍的家人也很不容易。德國的福利條件還算不錯,然而對於所有的當事人,都在苦熬日子。

終於,我們等到可以拿養老金的日子。不是歡天喜地,而是煩惱開始。

2021年2月,我開始著手申請M的養老金,到今天是整整三年,而這確是非常煩惱的三年。拿養老金在德國不是自動的事情,而要自己去申請,還不允太早申請;不去申請,人家就不會給你。所以你要時時刻刻注意政策的變化,緊跟。比如,今年初始突然有說法,XX年以後出生的人,要到67歲才可以拿養老金,雲雲。

按照德國法律,殘疾人可以比普通人提前二年領取養老金。

到了2021年9月,等來了第一份通知,說是補給我們2600歐元。這是我犯的錯誤,因為沒有及時填充孩子的資料。在德國,每生一個孩子,都可以在養老金積分內加分。自己不小心的人,至多補四年。因為我的錯誤,我們損失了11年的錢,粗略估計損失7200歐元。在德國,這個事情也不是自動登記的,也是要自己去爭取,不爭取就沒有。那麽多的條條框框,對我們外國人來說有多難。

但是,我想,這裏也是有利的一麵。如果當時就同他們爭孩子的積分,人家也不一定給你計入。因為要他們掏錢時,他們會想方設法地扣壓。因為養老金計算是一件極其複雜的事情,普通人是搞不定的。這次為什麽他們這麽爽快?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們不肯提前二年給養老金,他們來的通知,隻是一份調整的通知。意思我給你補了2600歐元了,你就退讓一步吧。

在這裏,我也犯了一個策略上的錯誤。如果我們願意等二年,大約就沒有這場官司了。二年之後再申請,他們多少要給你加點,不會全部給足,這個我能肯定,但是大約每月幾十歐是有的吧,一年就是幾百歐了。現在這樣的結果,是一分也沒有。但是,當知道別人在欺負你,不按法律辦事,我大概是不會就讓人這麽白白欺負的吧,至少要據理力爭。

我就同他們評理,搬出法律條文,他們同意給我們正式退休的養老金。這之前的錢是福利錢,都是按國家條例給的。M也不是白白得到的,他工作了將近40年,交了很多的稅(因為工資高),是按積分來拿的。

2021年10月1日,正式養老金的通知來了。

我一看,換湯不換藥,錢一分沒漲,還是原來的數字。這裏用腳思考一下,都明白他們是在胡弄人。如果是同樣數值的話,他們當初也不必說讓我們再等二年。明顯他們是不願意按實際的給。

於是,我就反駁德國柏林養老金管理處。這是按照德國法律程序做的,反駁必須在一個月內提出。一直到了第二年,2022年的三月,(已經過去半年了,這是他們慣用的拖延策略),反駁信被他們駁回,這是可以設想得到的。但是他們沒有發反駁駁回通知,隻是一封簡單的回信。這就阻止了我進一步上訴,法院不受理;一定要有駁回通知書,法院才能受理。我不知道,如何強迫他們去發駁回通知。他們還發信誘勸我,”時間過去很久了,是不是撤回反駁“。我沒有理睬他們,當時的心,真是涼透了。

 

又過了三個半月,2022年八月十六日,駁回通知發給我了。從某一點說,德國人做事還是沒有跳過程序,他們隻是變通一下。我是外國人,不懂德國的法律,說實話,他們永久不發,我也拿他們沒辦法。但是駁回通知裏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拿了這份通知,給了我一點希望,我可以去上訴,讓法院判決,到底誰對誰錯。

因為十幾年前,我同他們打過一次官司,那次我是碰到一位好法官了,讓我省卻了1000多歐元。要知道這1000多歐元,也夠我們當時一個月的生活費了。

那麽,怎麽上訴呢,找律師代理,肯定花一大筆錢,劃不來。找那些法律援助機構,他們都是勸你不要去上訴的調子。反正,社會案件第一級上訴是不花錢的。這是我當年的經驗,我在網上也查詢了一下,也說是不要錢的。於是,就自己寫狀紙。2022年8月23日遞到法院,法院就受理了。

法院的把戲就是,它什麽也不做,它坐在球門前,不讓你的球進來。它看你們二家在門前吵來吵去。它把我的訴求信轉給養老金局,再把養老金局的回複信轉給我。這樣,轉來轉去幾十個回合。轉到2023年4月,我有事回國,我厭倦了。我寫信給法院,我說:”我不再回答,我所有的問題和理由,全都在訴狀裏和過往的信裏反複重申過,我希望法院給個說法。“這中間的信件往來,我都是用的掛號信,這也是我願意付的代價,學做功課。就這樣,法院那邊也知道,踢皮球的戲該結束了。站在他們的立場上想,他們事情多,人手不夠,又要完成工作量,大概隻能這樣吧?

法院也是玩花樣。在德國任何法事往來的期限都是一個月。我們給我寫完信後,壓二個星期再發給我,這樣,我承受心理上很大的壓力,還有時間上的緊迫感。我在想,他們為什麽不壓三個星期呢,或者做得更絕,壓四個星期再發,那就被人當笑話看了。當然,我也可以以郵戳為準,同他們據理力爭,可以延長我回信的時間。要知道,我們外國人寫法律信件有多困難,他們還要在各方麵打壓我們。我心裏想,我不怕!你玩我,我就陪你玩到底。但是,說實話,我心裏的壓力真的是很大,很煩躁。一想起這些事,就很不愉快,腦細胞死掉很多。我回國辦事,想同法院商量一下,讓他們在這期間發信時通融一下,因為我要回國一個月,這是允許的。電話那頭一個女的,懶洋洋的聲音,”如果你沒有時間寫回信,那你就放棄好了,打什麽官司“。就那德性,還好意思坐在莊嚴的法院位子上。講一句真心話,法律就是欺負老實人。對於狡猾的人,鑽空子的人,它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我為什麽說,法院是在打壓我呢?我是有根據的。我給法院的信,我能估算什麽時候到,而且掛號信,網上是可以追蹤的。但是養老金局的回信,總是在收到的當天就發給法院,我這是看他們寫信日期知道的。他們二者之間是有默契的,是可以通過郵件發送,被法院承認的。如果我通過郵件發給他們,法院是不承認的。所以我一定得自己寫信,簽名,掛號寄出,手裏留有存根做依據。這就是我在主題中提到的,我是小胳膊,他們是大腿,我怎麽可能擰得過?那麽養老金局為什麽選擇當天就發信呢,他們不是也有一個月的期限呢,為什麽不慢慢回複呢?他們就是要給你壓力,讓人喘不過氣來,剛剛回複完一封信,馬上又來了一封信。要知道,寫信是要琢磨的,不能隨隨便便寫的,寫錯了給人把柄。但是養老金局就可以很快寫信,一個他們是內行,再一個他們是團隊。許許多多可憐的領取養老金者,在他們的淩厲攻勢下,自動退陣。

我後來也學乖了,不再那麽焦慮。第一,不管你怎麽寫,寫幾個字也行,意思到就行。你的案子不會因為你的信而改變什麽,法官是依據事實或者他自己的心願來判決的。第二,我也壓時間,明明信已經寫好了,我也壓倒最後一天發,別人不讓我休息,我自己讓自己休息。

2023年5月22日,法院來信,要我再把養老金局的反駁回複和養老金通知書寄給他們。這是什麽工作法?這些我在第一時間就給他們寄去了。但是我也知道,有些地方法院要求所有的證明和資料都需要寄雙份。所以,我就規規矩矩地按要求再寄了一份過去。要知道,那都是幾十頁厚厚一疊啊。我怕自己的複印機損耗大,我都是去外麵複印的。這次,我看到他們給我的編號換了。我想,我的案件終於進入到下一階段了。

2023年10月17日,又過了快半年,法院給了我一封信。告訴我,現在的案子有了一個新的編號。我假裝不懂,就寫信去問,說我的案子已經持續有一年多了,各個法院的工作程序不同,我們杜塞的時間是多久呢?回信到是很快,回答是:不知道。

2023年12月14日法院又發一封信,又是壓了二周,12月28日到達我的手中。這次說,我的案情很簡單,他們決定不用口頭調解,法院直接判定,問我同意否?我當時看到這信,氣得差點昏過去。首先,他們挑這個時候給我信,誠心祝我”新年快樂“,不是????第二,他們在信裏說,他們認真地做了調查,發現養老金局都是對的,也算是預先劇透給我了。我必須在一個月內回複。

我馬上去查法律,不做調解的情況,隻能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養老金局肯定是願意的,高興還來不及呢。他們這樣做,就是要剝奪我最後申述的機會。我堅決不同意。但是,我也很焦慮,我德語不好,請人代理,也沒有人肯出麵。即便我出席,能改變法官的意見嗎?想想也不可能。這世界上,隻有自己是學法律出身的人,才有可能從這場官司中得勝。

我可以肯定,在這件事上,我是對的,養老金局是耍花招的。(有時候,人家把白的說成黑的,說得久了,你自己也猶豫了,是不是自己的智商出了問題?)

1.他們為什麽讓我們等二年,如果他們是對的,這句話就成了多餘。言外之意,等二年再給我們發放正式的養老金,他們就省了二年的錢。但是,現在這個結果更好,讓他們永久省錢了。

2.他們在給法院第一封回複信裏請求,讓法院終止這個案子的調查和判決。如果,他們是對的,又何必這麽急吼吼呢?因為他們給法院的每一封信,法院都轉給我的。(當然,也不能排除,他們私底下交換過意見)。

3.很明顯的是,在養老金列表裏,少了二大段時間,因為結果是軟件自動計算的,他們無法更改。所以能夠改的地方,就是少輸入時間。這是明眼人都能看出來的。

4.他們開始同我們理論時,要我們提出這段時間的證明。我說,要什麽證明?我們每個月都收到你們寄來的錢,這個就是證明。而且之前之後都沒有證明,為什麽單單要提供這段時間的證明。這不是無理取鬧嗎?

隨後,我又去網上查尋了一下,口頭調解現在需要付錢了,過去是不要的。那我就不要花費這冤枉錢了。所以我寫了一封信給女法官,我說,“我很驚訝,你做了詳細的調查,沒有發現養老金局有錯的地方。”我說,“明眼人都能看出錯誤所在。我相信你一定也看到了,否則,你不會說我們的案子很簡單。我一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保護弱者的,我希望我們被公平對待。”這封信是用中文寫的,讓AI給我翻譯的。然後我給一個好朋友看,她說寫得很好。

今天,我收到法院最後的判定,就是那個意思。當然,有許多巴拉巴拉,我們看不懂,他們用那些咬文嚼字的詞語來書寫,一共九頁,以表示他們很盡力了,做了大量的工作。最後還不忘告訴你,你有繼續上訴的權利,可以怎麽去做。去他媽的!這些都是掛羊頭賣狗肉,明裏公正,暗裏設限。

我想,這世界上是沒有公正的。德國政府缺錢是真的,他們從每個角落壓榨。現在就希望他們不要再發來一張重重的賬單,讓我付錢。從前不要錢的,現在都不認賬了。

以前,我們的牧師教導過我們,能用錢擺平的事情,盡量用錢解決,不要結怨。不知他說的對不對?還有人說,能夠用錢解決的事情,都不是大事情。

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好好活著,多活幾年,讓養老金局多付我們幾年錢。對他們來說,有沒有公平呢?養老金本來就不公平的,我的公公活了63歲,還沒到退休年齡,一分錢的養老金都沒有拿到過,所交的稅都幫別人交錢了。

總之,這件事情在我這裏算是告一段落了。謝天謝地,我不用再為之苦惱了。明年輪到我拿養老金,是不是又要來一場惡戰???拭目以待。

當我走到人生盡頭,回首往事時,我會莞爾一笑,“一切都過去了,都不是什麽事兒!”我盡力了,我不後悔。做過的每一份努力,都不會是白花的;不知什麽時候,生活就會回報給你。我們如今所過的日子,就是最好的回答。

法官說法| 被告不出庭,這官司我豈不是贏定了?_澎湃號·政務_澎湃新聞-The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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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beibei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鳥鳴嚶嚶' 的評論 : 謝謝評論,早知道結果,也許會放棄。因為心有不甘,所以嚐試了一下。
鳥鳴嚶嚶 回複 悄悄話 錢財乃身外之物,夠用就好。換做我,不會如此勞心費力去和養老金局鬥法,這樣自己也輕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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